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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2/2020-128591
组配分类 工作制度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0-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4- 07    来源: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及种类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结余,在考虑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由各需求处室于当年8月底前提出下年度采购需求,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未列入年初采购预算的项目无特殊情况不予购置。

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有关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采购的,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入帐

统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验收(专用设备由需求处室派专人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发票、验收单据、竣工决算报告等相关凭证,办理有关入库、登记、财务报销等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

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专用设备由使用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实物数量核算;财务负责固定资产帐面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内审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使用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各处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相应的登记记录。各处室领用或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出借。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确保账实、账账保持一致。固定资产如有短少或损失,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销帐。清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补记入帐。

六、固定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维修由使用处室提出申请,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统一联系维修,维修完毕,经办人将维修确认单签名后上交财会室。

七、固定资产报损、报废、调拨、变卖的报批程序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转让,先由各使用处室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和原因,填写《舟山市人力社保局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见附件),报局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统一接收报废资产,按规定办理报废有关手续,处置报废资产,财务据此销帐。各使用处室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舟山市人力社保局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

附件:

舟山市人力社保局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

申请处室


资产名称


型号


购入时间

年      月    日

购入金额


报废理由


使用人


处室负责人


办公室

审核意见

签   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分管

领导审批

意  见

签   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处置情况

处置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