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5/2021-188107 |
文号 |
浙水法〔2021〕7号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生成日期 |
2021-06-18 |
文件编号 |
浙水法〔2021〕7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来源: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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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5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厅继续有效、废止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8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