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2/2022-137991 |
文号 |
舟发改〔2022〕31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2-05-30 |
文件编号 |
ZJLC02-2022-0001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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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改局,委属(管)各单位:
经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市发改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舟发改〔2011〕11号)、《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舟发改〔2014〕5号)、《关于印发舟山市有序用电停限电管理办法的通知》(舟序电办〔2021〕4号),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