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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高中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22- 06- 21    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2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高中招生方案

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解决市青少年体校集中就读、集中训练的招生就读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3号精神,市青少年体校自2019年开始,在南海实验学校开办少体校班。为顺利完成招生工作,结合市青少年体校设置项目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市青少年体校高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原则要求为本市户籍或学籍。如未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市外学生报考,需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市外户籍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与市青少年体校签订相关协议。

(二)符合市青少年体校各运动项目要求,已获得省优异运动成绩且具发展潜力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篮球、排球实际需求且项目测试总分达到75分(含)以上、田径项目符合录取规则(A-J点)或测试成绩达到70分(含)的特殊人才,如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5%,具体名额是篮球、排球占10%,田径项目占5%,各项目可以互相调剂。

(三)符合篮球、排球实际需求且项目测试总分达到75分(含)以上,以及田径项目符合录取规则(A-F点)的特殊人才,如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三)符合篮球、排球实际需求且项目测试总分达到75分(含)以上,以及田径项目符合录取规则(A-F点)的特殊人才,如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窗体底端

二、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女子)、足球(男子)、田径、摔跤、射击、游泳、跆拳道等八项。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分配

高一35名。三大球集体项目实际最多招收22名(其中篮球项目<五人制、三人制>9名,排球7名,足球6名),除三大球集体项目外,个人项目实际招收13名(其中田径8名,射击1名,摔跤2名、游泳1名、跆拳道1名),个别项目招生人数不足,可相互调剂)。

以上为最大招生名额,各项目招生严格按照要求录取,浙江省各运动队长期集训学生不占指标。

四、招生年龄

招生年龄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五、招生要求

(一)招考的学生须在浙江省体育局成功注册,须提供中考成绩单、准考证及比赛成绩证明等(成绩证明和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日期截止为2022年7月15日)。

(二)品德表现:招收的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师长、诚实守信、上进心强,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3B及以上,无行为失范表现,无心理疾病问题,无处分记录。

(三)文化成绩:中考总分2在340分(含)以上。

(四)录取规则:

1. 篮球(男子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女子)、足球(男子)项目必须进行专项素质、技术测试、比赛实战等。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优先录取,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取名额满额为止。测试标准要求,见各项目招生章程。

2. 除三大球项目以外的运动员,根据参加省运会、省锦标赛、省冠军赛获得的成绩,按以下顺序录取:

A.在16届省运会上获金、银、铜牌,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B.在16届省运会上获金、银、铜牌,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C.在16届省运会上获4—8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D.在16届省运会上获4—8名,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E. 在2019—2022年度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F. 在2019—2022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G.已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H.已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I.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J.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K.在2019—2022年度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L.在2019—2022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M.在2019—2022年度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N. 在2019—2022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O.在2019—2022年度省锦标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P.在2019—2022年度省冠军赛上获单人项目第4-8名,多人项目第4—8名,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Q.在2019—2022年度省阳光运动会上获田径单人项目前3名、多人项目前3名,并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

3.其他规定:

A.正式入学前需与市青少年体校签署相关训练协议。

B.录取的运动员必须是已在浙江省体育局代表舟山注册成功的运动员。

C.当遇到单人项目与多人项目(不包括三大球)获得名次相等的情况下,单人项目获得的名次为先。

D.同等条件下先按获得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证书情况录取考虑,如条件再相等,则按获得省、市、区(县)各类比赛获得的名次排列,依次类推。

E.对具备稀缺特殊条件的运动员(篮、排球、足球三个项目特殊身材、引进人才、专项成绩突出)可放宽相应条件,提供运动员相关数据,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录取。

F.田径项目如核定人数招收不足的进行专项素质、技术测试。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优先录取,不符合17届省运会参赛资格规定的考生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取名额满额为止。测试标准要求,见具体项目招生章程。

G.已被南海实验高中录取的学生,如未注册到舟山市青少年体校,需重新注册到舟山市青少年体校。

H.17届省运会各项目符合比赛年龄规定:田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排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篮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子足球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摔跤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射击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跆拳道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游泳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测试内容及测试办法。

(一)测试内容:

男篮:助跑摸高、往返运球上篮、60秒投篮、比赛四项。

女排:助跑摸高、发球、扣球、比赛四项。

男足:5×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比赛等四项。守门员:立定三级跳远、掷远与踢远、扑接球、比赛四项。

田径:评分标准以项目招生章程为准

(二)测试办法:1、各项目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2、特殊人才需提前申报和评估。

七、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通过舟山市教育局网站、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舟山市青少年体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报名时间为6月20日-6月25日17点止,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注册信息确认、学生基本信息表、比赛成绩证明材料、2寸证件照4张,填写舟山市青少年体校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表。报名地点: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302号少体校学生科,联系人:洪老师、章老师,电话:0580—8290035、8170332。

(二)进行资格审查、专项运动成绩认定。由招生测试小组组织实施。

(三)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机制。专项测试前对报考的学生进行基础信息了解,初中升高中品德表现和文化成绩达到标准后,按以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招生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录取名单。

八、管理措施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为南海高中学籍,在校期间的文化学习主要由南海学校负责,市体校选派一名教练担任班主任协助管理。

(二)被录取学生,由家长与体校签订协议书,作出相关承诺,明确相关条款,特别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保证参加训练、比赛等要求。

(三)按南海实验高中、舟山市少体校共管共育规定,少体班学生按南海实验高中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少体班学生品德表现差,严重违反舟山市少体校、南海实验高中两校校纪校规,记过二次以上的,根据家长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所作出的承诺,作自动退学处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15 天或累计旷课45 天,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予以办理退学手续。

(四)对教练员违反招生原则及要求,一经核实,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九、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青少年体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长担任副组长;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相关领导为成员。

下设招生测试小组,全面负责体校招生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等相关人员等组成。

2022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初中招生方案

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解决市青少年体校集中就读、集中训练的招生就读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3号精神,市青少年体校自2019年开始,在南海实验学校开办少体校班。为顺利完成今年初中年级的招生工作,结合市青少年体校设置项目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市青少年体校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原则要求为本市户籍或学籍。如未在本市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市外学生报考,需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市外户籍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与市青少年体校签订相关协议。

(二)符合市青少年体校各运动项目测试要求,且具发展潜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将入读八、九年级的运动员。

(三)符合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的特殊人才,如专项素质、技术测试或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但发展潜力较大的,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

二、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女子)、足球(男子)、田径、射击、摔跤等六项。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分配

七年级40名,其中田径10名,篮球10名,排球8名,足球5名,射击5名、摔跤2名。八年级8名,其中篮球5名,足球2名,射击1名。九年级1名,其中篮球1名。(个别项目招生人数不足,可相互调剂)。

四、招生年级、年龄要求

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八年级: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九年级: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五、招生要求

(一)品德表现:招收的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师长、诚实守信、上进心强,综合素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无行为失范表现,无心理疾病问题,无处分记录。品德评定为B等或良好及以下,需进一步了解后确定是否录取。

(二)文化成绩:招收的学生文化成绩良好,七年级新生,小学毕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功课成绩总分在240分(含)以上。八、九年级学生,上一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在300分(含)以上。

(三)录取规则:

1.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通过要求,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录取名额满额为止。

2.如录取名额未满,对具备稀缺特殊条件的运动员(骨龄预测:男子篮球1.90米以上,女子排球1.78米以上,男子足球1.82米以上),可放宽相应条件,提供运动员相关数据,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录取。

3.测试评分标准及录取要求具体见各项目招生章程。

六、测试项目及内容

(一)体检合格(指定一所医院进行常规检查)。

(二)形态测试(身高、骨龄),具体要求见各项目招生章程。

(三)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

田径: 60米、100米、800米、跳高、跳远、垒球、立定跳远,根据所招收的项目测试其中二项。

男篮:V型运球上篮、定点罚球、助跑摸高、身高形态预测等四项。

女排:30米速度跑、立定跳远、对垫、身高形态预测等四项。

男足:5×25米折返跑、直线运球、定位球踢远、比赛等四项。

摔跤:形态测试、跤感、协调性、立定跳远等四项。

射击:燕尾平衡、叠弹壳、手臂直伸接球、听力反应、模拟实弹测试等五项。

报考学生因伤病无法参加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的,凭县区以上比赛成绩证明或形态、骨龄等资料,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通过舟山市教育局网站、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舟山市青少年体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上午12点止,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基本信息表、小学生成长手册或素质报告单、比赛成绩证明材料、2寸证件照4张,填写舟山市青少年体校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表。报名地点: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302号少体校学生科,联系人:洪老师、章老师,电话:0580—8170385。

(二)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形态机能、素质和技术测试、专项运动成绩认定。由招生测试小组组织实施。

(三)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机制。品德表现和文化成绩达到

标准要求后,按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成绩相同,则按专项技术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录取名单。

八、管理措施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为南海初中学籍,在校期间的文化学习主要由南海学校负责,市体校选派一名教练担任班主任,两校实行共管共育。

(二)被录取学生,由家长与体校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条款,特别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保证参加训练、比赛等要求。

(三)对教练员违反招生原则及要求,一经核实,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四)教练员负责运动员初中三年的运动训练,不可无故弃教弃练,如少体班学生品德表现差,严重违反舟山市少体校、南海实验初中两校校纪校规,记过二次以上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系统的训练;根据家长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所作出的承诺,退回原籍学校。

九、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青少年体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长担任副组长;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相关领导为成员。

下设招生测试小组,全面负责体校招生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等相关人员组成。

招生章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