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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3805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6- 06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2022年4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抓好“5+4”政策包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加快政策落地速度,提升兑付便利度,持续稳定市场预期,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起基础上,市经信局起草制定了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既落实省减负纾困政策措施,同时又结合舟山实际提出针对性助企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帮扶纾困,提振发展信心。


二、编制依据

本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起草编制。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共五个部分,包括加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加大稳企业主体支持力度,合计30条。

一是加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减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延续并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服务业领域增值税减免有关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以及更好发挥出口退税作用。

二是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实施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其中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为我市新增加码政策条款。

三是加大防控支持力度。加大房租减免,加大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其中对企业防疫支出补助范围予以了明确,将工业、服务业企业中的重点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由属地落实;对列入重点监管的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运输物流(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服务(含养老机构)等重点企业有关防疫、消杀支出,分类、分档给予一定补助,具体细则按行业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四是加大融资服务力度。集中做好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继续推动金融系统让利、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加大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等工作。其中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和降费力度,2022年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推动金融系统让利;适当降低转贷资金服务费政策内容为我市新增加码政策。

五是加大稳企业主体支持力度。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大拓市场支持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大跨境电商进口企业扶持力度,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其中,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大跨境电商进口企业扶持力度和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为我市新增加码政策条款。


四、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


五、实施时间

《意见》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580-228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