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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22-188319 文号
发布机构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2-08-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22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市发改委:

徐湖代表提出的 《关于打造“零碳智慧岛”助推海岛旅游新发展的议案》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协助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徐湖代表沟通,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清洁能源推广和清洁生产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补助政策

针对我市光伏发电易受台风影响、投资成本较高、企业顾虑较多的情况,加强政策调查研究,发挥政策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舟山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支持光伏发电,对列入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发电量给予补贴。从2018年起,补助政策已经连续实施5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2000万元,其中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光伏发电项目列入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将清洁生产作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抓手,以高能耗、高水耗、高排放的行业为重点,坚持在造纸、船舶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充分运用电机变频拖动、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余热利用等节能节水新技术,促进我市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向资源节能型、环境友好型发展。2021年,全市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1家,包括嵊泗县1家工业企业。21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实施中高费方案51个,已完成投资额11425万元,产生经济效益6377万元,年节水量22970吨, 年节电量1150万千瓦时。

下步我局加快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在我市工业企业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的应用。同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用于企业光伏发电设备投入补助。强化责任意识,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做好清洁能源岛相关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 27日


(联系人: 缪洪杰,联系电话: 2281677)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20220629142902509].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