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111/2022-188397 |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办 |
生成日期 | 2022-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港口规划方案研究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开展,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港口规划方案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项目背景、工作范围与工作内容
2.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总规修订相关工作,需开展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及其配套港口方案研究,研究成果纳入总规,为此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启动开展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港口规划方案研究的编制。
2.2工作范围
规划范围:研究范围为四个石化拓展区所对应的港口岸线,论证马岙港区天后宫作业区、白泉港区梁横作业区、金塘北部围垦,六横港区涨起港作业区水陆域布置方案。
规划期限:规划基础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35年。
2.3工作内容:本次研究成果包括主报告、两项外业工作(外业1:水域地形测量;外业2:水文测验)和四项专题研究(专题1:潮流泥沙数学模型研究;专题2:通航安全影响研究;专题3:配套港口服务定位及需求预测研究;专题4:涨起港作业区管道路由研究)
2.4规划周期:2022年10月31前完成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后纳入总规修订,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外业、专题研究和规划送审稿并通过专家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港口河海工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信用查询: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行贿犯罪: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3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1005室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580-2067238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联系人:陈萍
电话:0580-2608985
传真:0580-2615853
项目 | 咨询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咨询单位资质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港口河海工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
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项目 | 要求 |
咨询单位业绩 | 2012年7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国内沿海港口规划(含港区总体规划、布局规划、详细规划、作业区规划研究)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012年7月1日后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
1)国内沿海港口规划(含港区总体规划、布局规划、详细规划、作业区规划研究)业绩:(1)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如项目已批复,提供批文复印件;如项目未批复,提供审查意见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业绩时间认定以通过审查或批复日期为准。
2、上述资料中的咨询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咨询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咨询或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自有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水运工程咨询或设计工作15年及以上,并主持过至少2项国内沿海港口规划(含港区总体规划、布局规划、详细规划、作业区规划研究),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自有人员 |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类似规划咨询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或职责)的,应提供项目委托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社保(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项目 | 要求 |
履约信誉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评审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
注:
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