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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2-187852
组配分类 征集公告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宁波舟山港)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
发布日期:2022-08-04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宁波舟山港)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与分析

1.1规划概述

1.1.1规划范围

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的港口岸线及相关水域、陆域空间。规划水域面积为9.4km2,规划陆域面积为13.45km2(含区内水面面积),规划港口岸线长6.9km,占作业区围填形成岸线总长的84.7%。

1.1.2规划期限

规划基础年为2018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2030年和2035年。

1.1.3港口性质与功能

小洋山北作业区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区重要组成部分,是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长三角港航一体化江海联运服务的主要承接地,是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支撑。作业区将以集装箱运输为主,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高效、效益显著、文明环保的现代化多功能集装箱港区。

小洋山北作业区是洋山港区的重要作业区之一,是小洋山作业区干线集装箱码头的重要补充,其功能定位为江海联运、沿海支线、近洋航线集装箱的装卸与转运码头作业区,同时发展贸易加工及综合服务等功能。

1.1.4发展规模

根据预测,预计2025年、2030年和2035年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吞吐总量将超过450万TEU、850万TEU和1150万TEU。

1.1.5岸线利用方案

小洋山北作业区围填形成岸线总长度约8.15km,根据岸线资源条件、开发现状和港区需求,共规划港口岸线6.9km,其中5.5km为集装箱码头区岸线,0.6km为支持系统码头岸线,0.8km为预留岸线,岸线利用率达84.7%。

1.1.6港区规划

为改善小洋山北作业区船舶航行及靠泊作业的泊稳条件,沿东-西向于作业区港内水域北侧规划布置一座防波堤,长约7500m,堤轴线方位角N112°~N292°。

作业区规划陆域总面积约13.45km2(含区内水面面积),规划布置集装箱码头作业区、支持系统码头区和贸易加工及综合服务功能区。于作业区北侧岸线规划布置2万~7万吨级集装箱码头5500m,主要承接江海联运集装箱船及部分沿海支线及近洋航线集装箱船业务。码头作业区规划陆域纵深约1km,用地面积约572ha。支持系统码头长度为600m,布置工作船泊位,用地面积约11ha。贸易加工及综合服务功能区紧邻码头作业区陆域进行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762ha。

1.2资源承载力分析

洋山港区岸线资源紧缺,规划实施需新增围填海面积6.5km2,形成港口岸线总长6.9km,单位岸线长度吞吐量为2.09万吨/m。单位面积和岸线吞吐量水平均较高,最高日用水量可达到11048.2m3/d,现有洋山供水能力可满足北侧开发用水需要,作业区最大用电负荷约为69MW,拟由小洋山岛上的变电站引接电源。因此,土地、岸线、水和电力资源均不会成为小洋山规划实施的限制因素。

1.3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小洋山北作业区建设条件优越,吞吐量需求量大,与南侧小洋山作业区大型深水干线集装箱码头相匹配。从规划的功能布局来看,体现了与现有港区功能的相辅相成。规划注重充分利用岸线和土地资源,优化布局,促进港口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从规划目标、规模和布局上均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

1.4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总体上,作业区建设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规划、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舟山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工作方案相协调。

远期规划的西向支航道北部位于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内,西向支航道利用自然水深航行,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能避免对生态敏感区的环境影响。此外,规划防波堤位于农渔业区,建议在征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后方可实施。

规划方案涉及6.5km2的新增围填海,实施前需要与自然资源、水利水务围垦、海洋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衔接,获得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水环境影响分析

2.1.1水动力影响分析

通过数值模拟分析,规划方案实施后,小洋山附近水域潮流场仍是明显的往复流运动特征,由于防波堤总体方向是顺潮流规划,因此防波堤周围总体仍呈WNW~ESE往复流,水动力模拟结果表明防波堤对海域水动力场影响较小。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实施后淤积强度不大,只要定期清淤,不会对规划方案的实施产生显著影响。

2.1.2水环境影响分析

港口码头施工过程对区域水质影响主要是施工扰动产生的悬浮物对区域水质的影响。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根据本地区以往工程经验,在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注重施工期悬浮物防控的前提下,悬浮物产生影响较小。

规划方案实施后污水主要来自于港口及船舶。港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其他生产性污水需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小洋山北作业区船舶油污水,经污水船收集后可纳入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船收集后,由工作船码头管网排至陆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压载水由码头移动式应急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作业区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船舶进出港和靠泊期间产生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及港作机械和集疏运货车作业期间产生的排放。由预测结果表明,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和敏感保护目标NOx、SO2小时浓度、NOx、SO2、PM10、PM2.5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及叠加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建议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并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进一步减少船舶在港期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3生态影响分析

本规划方案实施对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滨海旅游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不大,但西向支航道穿越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当船舶发生溢油事故时,油膜能漂移至渔业水域等敏感目标,对敏感目标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强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防控,防止船舶溢油等对渔业水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船舶航行在保护区内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污水排放,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

此外,。作业区规划方案建设时应尽量避开鱼类及水产种质资源的特别保护期(4-9月),并加强后续的跟踪评价及生态补偿,以降低对渔业资源的影响。

2.4声环境影响分析

集装箱装卸噪声相对较大,计算结果表明规划作业区的影响距离在港界外40m左右,建议尽量避免在港界外40m以内规划新建居住办公等港区配套设施,如难以避开需采取一定工程措施防护,或在港区的详细规划时合理安排功能区,以减少港区噪声的影响。

集疏运通道车辆噪声对两侧敏感目标影响较大,在不考虑防护和地形坡度的条件下,昼间影响范围基本在公路两侧60m以内,夜间疏港公路两侧的声环境在200m方可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在适当条件下,在新建疏港通道具体线位选择时,应特别注意避让现存重要声环境敏感目标,实现发展与环境相和谐

2.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2025年小洋山北作业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39.5t/a,船舶垃圾约1278.0t/a,机修固废垃圾约112.5t/a;2035年作业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656.5t/a,船舶垃圾约3266.0t/a,机修固废垃圾约264.5t/a。针对日益增加的船舶流量所带来的船舶垃圾增加,应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的建设,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固废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处置,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可确保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推算,规划2025年、2035年小洋山北作业区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概率分别为0.028(35年一遇)、0.05(20年一遇),可能最大水上溢油事故溢油量约为1085吨,码头前沿操作性溢油事故量约为10吨。溢油模拟结果显示:可能会受到溢油污染的目标有徐公岛重要滨海旅游区、洋山现代海港景区、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节山群岛旅游区、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等环境敏感资源。建议加强作业区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尽早布放围油栏,防止油膜污染上述环境敏感区。

可溶性化学品泄漏事故分析结果表明:涨潮时可溶性化学品浓度大于0.01mg/L的影响距离约5100米;落潮时可溶性化学品浓度大于0.01mg/L的影响距离约3100米。由于潮流强劲,泄漏品能够较快地得到有效稀释和扩散,在1~2小时浓度大于0.01mg/L的水体即可消失。随着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的实施,危险品集装箱泄漏事故潜在风险也逐渐增加,应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3.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港区污水:建议小洋山北作业区污水不外排。对于生活污水,建议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中水回用;港区生产含油污水应同步新建生产含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油泥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转运处置。②船舶污水:为了防止船舶污水污染海域,上海、舟山两市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及MARPOL 73/78防污染公约的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船舶污染防治措施。③船舶压载水:由码头移动式应急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建议作业区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并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在港期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议船舶、车辆等流动机械严格遵守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等相关文件的污染防治措施。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港内设施,疏港路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采取隔音罩或隔音墙等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使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船舶垃圾、港区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的接收与处理,并建议逐步健全完善当地的固废收集处理系统。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为降低对鱼类资源的影响,应尽量避开鱼类及水产种质资源的特别保护期(4-9月),以降低对各种鱼类洄游繁殖造成影响。营运期间由于运量的增加导致进出各港区的船只增多,建议采取控制航道上过往船只的航行速度、严禁鸣笛等措施,尽量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尽量增加作业区绿化面积,主要道路两侧设置综合绿化带,主要功能区分隔尽量绿化带,力争港区绿化面积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5%以上。建议在港口施工结束后,港口企业出资对附近海域进行生态补偿。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上海、舟山应对污染事故的相关要求,港口企业应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港区应建设一支环境风险防范事故的应急反应队伍,配置一定的溢油应急器材、设备。

4.规划调整和实施建议

(1)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实施应重视并统筹安排作业区、航道锚地等水运工程建设的生态修复工作,通过湿地生态补偿、渔业增殖放流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针对港口发展造成的生态和渔业损失进行补偿。本作业区规划实施时,应严格控制各工程的用地范围,不占用风景名胜区,并尽量确保工程与景区景观协调。

(2)鉴于西向支航道穿越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建议航道利用自然水深航行,禁止疏浚和炸礁。船舶航行在该保护区内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污水排放,并防止船舶溢油及化学品泄漏等对渔业水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改善海洋环境质量。

(3)鉴于防波堤位于嵊泗农渔业区,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存在一定的不一致,建议在下一步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为保护好海域的生态环境,尽可能降低本作业区规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应妥善处置港口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和岸线资源,节约电力资源和水资源,并定期对港口的生态环境影响开展回顾性评价或跟踪评价的工作。

5.环境影响总结论

总体上看,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加强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方案实施不会给区域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宁波舟山港)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宁波舟山港)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舟山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0580-2067290

规划环评单位: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张宁;电话:010-57806777。

7.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