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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2-187884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2-08-09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凝心聚力,推动2021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舟山厚积成势、赶超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影响,全市财政国资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国资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四个舟山”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财为政服务”理念,统筹推进稳收入、优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强党建,推动财政国资工作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和“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349.71亿元,增长3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70亿元,增长13.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30.82亿元,增长15.9%;非税收入49.88亿元,增长7.6%,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25亿元,增长36.0%,完成年度预算150.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39.01亿元,增长45.9%,完成年度预算15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7.9%。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29.50亿元,增长5.9%;所有者权益总额619.72亿元,增长3.7%;实现营业总收入114.78亿元,增长6.3%;利润总额29.50亿元,增长307.2%。财金公司资产总额56.25亿元,增长9.2%;所有者权益总额37.96亿元,增长0.9%;实现营业总收入5.11亿元,增长12.6%;利润总额0.4亿元,增长55.3%。

(一)提高站位,重大部署落地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局党委将讲政治贯穿财政国资工作全过程,提高站位、把稳方向,分专题分版块组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党建工作等内容10次,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制定并实施党史学习教育4方面16项具体举措,不断拓展学习教育广度和深度,推动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走深走实;深化“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由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活动40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89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四轮集中巡回指导,推动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学习活动1500余次,营造学史悟思的浓厚氛围和勇开新局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献礼党的百年华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序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全覆盖。二是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强财政支持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立局推进共同富裕工作专班,建立统筹协调、职责明确、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完成财政、国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等重大战略部署完善到财政国资“十四五”规划中,为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提供引领支撑。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229.90亿元,增长7.5%,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68.4%,实现三分之二以上财力用于民生的目标,预计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左右,收入比降至 1.62:1。三是推进财政国资数字化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舟山市财政国资数字化改革方案,搭建“1+5+N”数字化智治系统。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完成230家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系统上线、213家核算云和2家试点单位预算执行模块上线工作。加强创新应用场景开发建设,上线运行市本级惠企政策平台,首批5个涉企专项资金7133万元已通过该平台在线兑付;推进OA办公系统迭代升级,实现办公“一网通办”新模式。强化社会服务保障,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业务,实现行业类别和票据种类双覆盖;全面实现道救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掌上办理、网上办理,市本级共办理9笔救助基金垫付业务78万元;探索建立涉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加社保卡”发放模式,280个项目5.85亿元已通过平台发放;组织开展资产云2.0升级工作,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数字化改革财政保障,全年争取到省级扶持我市智能化技术改造资金1300万元,下达数字经济领域相关补助资金3946万元,持续加大财政对智能化技术改造、数字产业提升等支持力度。四是保障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组建碳达峰碳中和财政工作专班,建立贯通上下级财政、国资之间的工作机制,提前谋划做好资金要素保障预判,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投入、基金放大的多维投入机制,拟定《舟山市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财政(国资)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向绿色低碳高效益转型升级。

(二)积极作为,财政服务保障开创新局面

一是抓好挖潜增收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4.7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一般债券40个项目17.2亿元、专项债券41个项目47.5亿元;争取到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11.76亿元,增长0.14亿元;中央及省级直达资金26.22亿元,分配进度100%。推进自贸试验区理论政策研究,向上争取启运港退税政策取得阶段性成效;抓好税收充分落地工作,发挥税源办职能作用,建立重点骨干企业税源监控工作专班,健全税收充分落地月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全市35个重点项目入库税收118.10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92.8%。全面推进招商引税工作,全年引进天安财险、强峰船务、陕焦供应链等项目3个,合计缴纳税收1.08亿元。二是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创新优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分配、下达、调整方式,全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国企基础类投资完成91.98亿元,筹措各类建设资金99.32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7.22亿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审价管理,完成项目审核585个,审定金额155.96亿元,调整金额19.28亿元,金额调整率12.36%。组织完成甬舟铁路和甬舟高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成功推进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推行科技新政,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4.78亿元,增长48.3%;积极推动我市高能级科研创新平台引进建设,年均安排3亿元支持东海实验室建设。助力构建经济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完善“稳外贸、促消费”长效扶持机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中央外经贸以及省、市商务促进专项等资金7831万元;支持自贸试验区油品全产业链发展,制定出台保税油供应扶持政策,下达保税船用燃料油奖励经费补助1250万元。助企纾困减负,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全年为1447家企业发放专项信用贷款13.59亿元,为232家企业发放工商联转贷资金8.41亿元;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减免税收收入31.8亿元、非税收入11.9亿元;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全年减少占用企业资金4.42亿元。发挥财金基金引导作用,合作设立子基金7支,总规模36.2亿元,在投实体项目44个,投资总额160.23亿元;完成8亿元省产业基金到期退出,5年节约财务成本约1.8亿元。四是推进国企产业转型发展。加快国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产业集聚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助推特色产业持续发展。投资绿色石化、甬舟铁路等9个重大项目36.85亿元,舟山长乔海洋世界科技馆、太阳能合资公司股权投资、智慧停车等9个产业类项目10.64亿元,金融产业6.6亿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健全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设立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将市级远洋渔业专项纳入整合范围,专项资金规模达2.26亿元,增长20.8%,有效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等问题。同时,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大资金下沉比例,综合因素补助比例较上年提高近22%,赋予县(区)更大的统筹资金自主权。积极申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全市获得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1.3亿元。六是支持人才战略落地。加强人才强市首位战略保障,全市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89亿元,重点支持“人才飞地”、“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银龄三师”引才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实施。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市-功能区-县(区)一体化国企人才招引网络,举办国企专场招聘会2场,组织企业参加全市综合性招聘会1场,招引大学生340人。

(三)精准施策,社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医疗卫生保障。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保障,全年下达核酸检测设施设备、发热门诊建设等疫情防控资金1.12亿元;及时足额保障疫苗接种经费,实际结算疫苗和接种费用1.36亿元,完成疫苗接种223.01万人次。全市卫生健康支出20.84亿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助推村级卫生室建设等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6亿元,兜牢基础保障底线,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910元每人每月,低保边缘对象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提高至182元每人每月。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本级安排905万元保障37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顺利建成,提前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全市安排1.4亿元用于就业创业补助及创业创新项目等。三是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围绕教育优先理念,全市投入36.46亿元支持“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双减”工作全面落地,促进海岛教育均衡发展。围绕文化惠民工程,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标准,全市投入4.75亿元加快构建高质量文旅体融合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体服务需求。围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96亿元,增长60%,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帮扶资金筹措力度,全市筹措援疆援藏等资金1149万元、东西部协作扶持资金4515万元,助力对口地区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加大消费帮扶力度,通过832平台、政采云乡村振兴馆832专区集中批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587万元,支持帮扶地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组织国企加强东西部协作,9家市属国有企业参与结对共建,并筹集社会帮扶资金200万元,用于结对村改善基建、发展集体经济等。

(四)奋力攻坚,财政国资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属地征收、固定上解、超收分成、激励奖补”原则建立新一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各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市区土地出让金分配体制;加快市区一体化整体进程,拟订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整体改革方案;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健全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市区财政激励奖补政策、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机制,支持区域均衡发展。完善资源收益管理,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区分配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工作。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授权支付,简化支出审核环节,优化支付流程,提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对“舟山岱衢族大黄鱼产业创新发展资金”等7个项目(政策)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评价资金3.51亿元;完成2021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支出绩效抽评等工作,实现项目全覆盖;扩面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形成“试点先行、逐步扩面、第三方支持,统一框架、个性定制”的评价模式。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舟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出台《舟山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机制。

(五)齐抓共管,财政国资监管形成新亮点

一是强化支出执行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在年初预算中对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8933万元,压减幅度11.1%;对部门公用经费压减730万元,压减幅度超5%;对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较上年压减13.7%,会议费压减10%,培训费压减54.9%;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压减预算金额7亿元,确保有限的财力用于刀刃。二是加强国资国企监管。认真履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出台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推进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国企投资管理体系建设,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基础类和经营类投资项目工作规程,实现国企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111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本级及下属企业全部完成董事会建设。三是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强化资金资产管理,提升公款竞争性存放质效,全年共组织市级公款竞争性存放9期,招标公款235.36亿元;有序推进不动产集中管理,将98处权证齐全和146处权证不全的不动产划转至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创新财政监督结果应用模式,以《舟山财政监督专报》形式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建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监察工作,修订内控建设评价指标,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构建;加强津补贴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构建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监督管理,出台《舟山市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会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是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对照“七张问题清单”、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真刀真枪落实整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38个问题均整改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反馈的5个问题已落实整改;报送“七张问题清单”相关问题21个,“市本级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等3个纳入蓄水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反馈的1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或按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抓好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审计问题专项整改行动和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8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排摸出风险点2602个,制定防控措施和制度916个,同时对10个重点领域的326项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推动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系统施治,财政风险防范实现新提升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务管理,通过争取上级专项债券、做大财力、强化债券项目管理等举措,确保我市政府整体债务率保持中风险水平。稳步推进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截至12月底,全市完成2018-2021四年计划化债数的109%,完成化债总规模计划数的58%。二是牢筑社保基金安全防线。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社保基金预算编制、风险预测工作,全面摸清各类人员底数,2021年地方支出责任承担额23.41亿元。全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完善地方财政对基金的兜底补助政策,建立完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市与县(区)财政责任分担机制,实现政策、服务、数据三统一,化解原区域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三是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对县(区)“三保”信息监控和指导,筑牢“三保”安全底线,全年各县(区)均未发生“三保”支出风险。建立市县乡整体协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选择定海区小沙街道作为首个乡镇街道级信息化内控系统试点,推进乡镇内控指引建设,有效防范基层财政风险。

(七)守正创新,财政系统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四责协同”机制要求,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建立常态化廉情分析机制,落实自查自纠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并支持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积极营造国企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国资国企发展全过程,修订《舟山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层层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8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121家企业已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出台《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全方位、全领域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二是抓严抓实基层党建。推进机关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牢固树立支部书记对党建的主责、主业、主角意识;深度融合“双促双进”,落实“五型五强”模范机关创建目标,坚持将“双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开展党员志愿服务57次,实现志愿服务与基层需求的精准对接。优化国企基层党组织配置,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强化后进支部整转;深化国企“红色引航”工程,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指导确定15个领办项目、32个攻坚项目、15个先锋项目取得显著成效;打造“小积分、大作用”“普智学堂”等党建品牌,从理论实践双层面提升党员队伍综合作战能力。三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和干部监督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梯度,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0名,职级晋升干部42名,新录用参公人员4名;完善年轻干部晋升体系,健全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全链条机制,选拔优秀年轻干部8名,其中2名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加强干部素质培养体系建设,全年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培训班20场。加强普法教育,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多渠道提高全局干部遵纪守法和学法懂法意识。四是加强财政文化建设。从总体布局、阵地建设、舆情应对、文化宣传等方面着力,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建好“2”个宣传阵地,整合升级“舟山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创新改版《舟山财税与会计》杂志,提升信息宣传覆盖面。强化“3”线互联互动,编织形成以市局为主导、县(区)局为骨干、重点国企为支撑、各级媒体为补充的信息宣传“一张网”,构建以信息员为主,“云培养”为辅的多层次信息宣传队伍成长体系,提高财政国资发声能量。实施“X”项宣传活动,开展歌咏比赛、健步行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7次,“忆初心 担使命”主题征文活动被财政部、省财政厅授予最佳组织奖;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举办“学党史、忆初心、话担当”青年主题交流等活动,组织工会疗休养活动13批次,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五是强化机关内控管理。健全局内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事先审批制,加强资产全流程监管,全面开展“账实、账账”核对工作;开展局内控建设重点检查,防范机关运行风险。加强处室职能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整体办事效率。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善财政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推进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强化工程管理,完善局大楼消防安全设施,完成局大楼各项设施养护、改造工作,保障全局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2021年财政国资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把舵定向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果断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财政局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财政国资干部与广大财务工作者努力奋斗、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国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如财政收支管理需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方式需进一步优化,国资国企改革需进一步推进等。对此,我们须认真分析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分析形势,科学把握新征程财政国资工作着力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国资工作意义重大,需要我们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方位。

(一)深刻认识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

从国际层面,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发展进步力量不断增长,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处于深刻变化中,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与此同时,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从国内层面,我国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但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从省级层面,2022年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的第二年,财政部出台了《支持浙江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将财政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政策,提出“五大政策包+四张要素清单”,很多政策举措都与财政直接相关,我们要立足舟山实际,加强研究谋划,实时推进政策和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财税政策体系。从我市层面,当前舟山处于抢抓机遇、乘势而进的关键时期,2021年交出了“十四五”开局之年靓丽成绩单,预计全年 GDP 增长 8.5%左右;两年平均增长超过 10%,增速居全省第一,2022年预计将实现GDP增长9%、力争10%,经济运行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难题,如经济结构仍较为单一,传统产业亟待转型,创新动能明显不足,投资和消费需求不旺等,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应对。

(二)深刻认识财政国资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今年财政国资工作机遇、挑战并存。从机遇看,主要有“三新”:一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宏观经济取向,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给我们带来了政策新机遇,需要我们深刻领会积极财政政策传递的信号及其蕴含的内涵,加强研究谋划,系统综合施策,充分释放政策效能。二是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国家战略任务落地、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等大事要事,给我们带来了发展新机遇,需要我们拉高标杆、主动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三是省厅出台加快建设变革型财政组织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给我们带来了变革新机遇,需要我们扛起改革新担当,以自我革新应对形势、环境的变化,于变局中开新局。从挑战看,主要有“三大压力”:一是组织收入面临更大压力。今年以来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速主要得益于上年疫情爆发影响下财政收入低基数效应。中央和省委已明确提出2022年将实现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与疫情演变、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又会导致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三碰头”,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受房地产市场变化影响,2022年房地产相关税收及土地出让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有很大不确定性。此外,随着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相关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组织收入面临回旋空间收窄等困难,手段有限,难度加大。二是财政保障面临更大压力。民生、“三保”等刚性支出持续加码,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落实“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战略部署的投入将大幅增加。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部署的12方面工作和12项重大工程对财政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重大项目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而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以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遏制化解隐性债务相关要求,国企平台公司不再承担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融资职责,政府重大项目资金保障筹资渠道大幅缩窄,财政保障方式亟需变革,要在下一步积极谋划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国企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增强国企自我造血功能,保障重大项目有力推进。三是国企改革面临更大压力。我市大量的国有资本仍分布在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布局不够,产业集聚度较低,市场化经营能力偏弱;市属重点国企多为功能类企业,不同程度承担了公益项目建设任务,缺乏能带来良好收益的经营性实体产业,且融资方式较为单一,融资能力相对薄弱;国企资产证券化进程缓慢,尚未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对标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市委市政府战略任务要求,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还有待深化。四是风险防范面临更大压力。债务风险方面,随着上级对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要求越来越严,在经济下行、紧平衡态势加剧的背景下,受我市地方财力小、企业偿债能力弱等因素限制,可筹措的化债资金较为有限,后期化债难度不断增大。社保风险方面,受政策性因素及人口老龄化双重影响,全市和市级社保基金收支实际缺口将呈持续扩大趋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筹后,按现行省市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地方负担比例有所增加,预计2022年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30.3亿元。

(三)深刻认识做好财政国资工作的新要求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充满挑战的内部压力,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为全面开启新征程作了科学指引;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会议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为做好我市财政国资工作明晰了路径。对这些会议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形势的研判和对工作的部署上来,在应对复杂的局面中彰显财政国资担当。重点要强化“四个担当”:

一要强化党建统领的政治担当。将政治建设作为首位建设,将政治能力作为首位能力,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主动将个人理想、职业理想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梦想,主动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吸纳理论和业务知识,主动运用政治的眼光谋划推进财政国资工作,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国资工作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学习机制,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国资工作的实践动力,全链条、全要素、全方位地体现到工作理念、思路、举措、政策之中,推动财政国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上重行重效。

二要强化走在前列的争先担当。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紧迫感危机感,牢牢把握打造变革型组织的内涵特征、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拉高标杆,起而行之。坚持争先创优,把工作摆到全市的大棋盘中去定位,学习先进地区经验,补短板强弱项,按照“用力跳、够得着”的要求,自加压力,力争更多全省性、全市性试点落地,力争更多拿得出手的标志性成果。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从更大场景、更深层次推进财政国资领域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模式创新,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一体化改革、专项资金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数字化改革等。坚持能力变革,不做“只盯账本、加减乘除”的账房先生,要有“跳出财政看财政”的胆魄和勇气,培育多元化知识体系和干事能力,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的深度了解,通过数字化思维、专业化认知,提高精准服务、精准保障、精准发力的水平。

三要强化狠抓落实的干事担当。完善提前谋划机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上级重大战略部署,把握政策的窗口期,加强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及时做好政策预案和应对准备,争取好、承接好、落实好各项政策;同时,加快研究财政国资服务保障举措,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各项规划、制度、政策的制定,为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做好预判、当好参谋。完善专班推进机制,清单化管理、专班式推进,逐条对标、逐条分解、逐条落实,通过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项项有结果。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结构、科技、区域、金融等政策间的配合,强化专项资金、产业基金、政府债券、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工具的搭配;强化市县区乡上下协同、部门间横向交流、财政国资有机融合,形成同向发力的强大合力。

四要强化固基治本的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阵地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密切关注财政风险异动和演变,把稳住经济大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稳增长作为安排预算、制定政策的第一原则,把稳运行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科学制定收入目标,合理把握支出节奏,确保收支平稳运行。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切断风险传递链条,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坚决防范债务风险、社保风险、“三保”风险、国企风险等,做到科学研判、分类施策、精准拆弹。认真落实“照镜子”机制,深入排查财政国资系统内部风险隐患,把预警前置,把短板补齐,把篱笆扎紧,及时纠偏校准,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

三、实干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当前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总体工作要求和对今年财政国资工作形势的分析,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提高“财为政服务”能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为谱写舟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综合考虑,2022年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93.35亿元,增长7.0%;全市地方税收收入143.91亿元,增长10.0%。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11亿元,增长7.5%。上述安排尚待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按照上述目标和要求,我们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突出稳字当头,建立更可持续的收支运行体系

一要不折不扣组织收入。做好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大背景下的收入组织工作,压实各县(区)、功能区主体责任,围绕税收收入预测分析、划转非税收入预测及大额管理等内容,颗粒度细化到县(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推进财政和税务、生态环境、资源规划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把握好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强化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收入管理,完善定期收入预测和大额收入告知机制,确保收入按时到位。二要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健全促进税收充分落地工作机制、重点企业税源监控专班工作机制,增强重点税收管控的主动性。拓展招商引税渠道,培育涵养优质税源,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充分释放自贸试验区油气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推动财政收入从“数量型增长”向“内涵型增长”转变。三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节俭办一切事业,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压减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预算,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在安排支出时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突出稳中求进,建立更为精准的财政保障体系

一要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迭代升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2022年预算编制中,整合调整原“四个舟山”建设资金,围绕《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专项资金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民生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舟山平安舟山六大板块财政支撑体系。同时,按建设变革型组织要求,通过整合统筹部分专项和新增财力,开创性设立产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专项和社会民生发展赛马机制专项。二要完善重大项目保障方式。持续优化财力配置,通过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争取政策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国有企业资本运作、加强PPP投资管理等方式,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保障能力。贯彻国家和省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债券管控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政府投资与国企基础类投资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保障体系。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探索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与发改等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做好专项债券的项目储备库建设、资金需求申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三要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九大产业,通过调整优化市级政府专项资金、完善产业扶持政策、运用竞争性分配等方式,集中引导产业类专项资金向高质量、高成长性、有潜力的优势创新企业集聚;持续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确保科技投入增长15%以上,支持打造东海实验室、滨海科创大走廊等高能级海洋类科创平台;支持数字经济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通过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整体质变。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抓住省产业基金3.0版改革升级契机,努力争取省政府产业基金的倾斜支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引导,细化优化财政行动方案和“双碳”基金设立方案;支持省级低(零)碳试点乡镇、村建设,推动建立我市海洋碳汇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研究碳排放强度财政奖惩制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支持引导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拓宽国企市场化产业投资的路径,做优做强城市建设运营、公共民生服务等基础产业,做精做深海岛旅游、现代渔业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油气、海事服务等新兴产业。四要精准保障民生支出。持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保障,确保医疗救治、人员补助、物资设备、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等经费需求及时到位。聚焦共同富裕“扩中”“提低”行动,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医疗救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分类分档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试点工作,优化全市医疗保障政策。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扩大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探索行业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使资金分配使用更加准确、公正、规范。优化教育保障政策,推动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支持义务教育“双减”。推进文旅体多元化融合和高质量发展,致力推动“新时代国际海洋文化名城”“国际海岛休闲度假目的地”“中国海岛赛事之城”三地建设。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各级财力保障,推进项目落实落细。

(三)突出创新引领,建立更具突破的改革攻坚体系

一要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区域间财政管理体制,助推市区一体化进程。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绩效评估情况编制预算,做到能增能减、有保有压,实现政策体系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授权支付扩面,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各级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自动化水平。加快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小切口”推动绩效管理“大转变”,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全覆盖。二要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对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按时保质落实《舟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方面,调整完善管理模式。加强市属国企主业和投资管理,按照聚焦主业、适度多元、产业协同原则,科学确定市属国有企业主业;规范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实现国企投资项目的闭环管理;深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企业市场化运作水平。另一方面,整合提升资源配置。加大我市国有企业重点领域重组整合力度,按照同质合并的原则,推进市属国有资本向重要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谋划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推动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舟山群岛新区财金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整合提升。三要加快打造数字化整体智治。创新开发特色应用,推进“一处室一大屏”建设,全面整合数字化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数据应用能力,优化财政国资业务流程;做好新版统发工资系统开发工作,实现与组织部、人社局等单位的跨部门协作。迭代升级现有应用,通过业务协同和数据协同,持续推进“浙里缴费”“浙里办票”“浙里担”“会计之家”和“浙里垫付”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一端集成、全市共享。积极争取上级数字化改革项目试点,加快核心业务事件反馈系统,落实成熟数字化改革项目推广应用。

(四)突出问题导向,建立更加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要优化资源统筹机制。进一步整合提升政府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更加突出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土地出让金统筹和分配方式,切块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国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通过资产重组、置换、转让、租赁、征收、清算注销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要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加强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实现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本级董事会规范提升,指导企业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属重点国企的监督制约,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督促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完成财务集中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全面提升。三要健全财会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公务支出制度标准体系、公款竞争性存放长效管理机制、政府采购管理体系、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规程等财政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坚决维护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强对检查结果的总结与分析,强化结果反馈应用机制。深化会计人员信用建设,完善会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推动以法治财和依法理财工作不断深化。

(五)突出底线思维,建立更加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

一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做大财力、加强政府债券项目管理等举措,确保我市债务风险等级在合理区间,并积极督促和指导相关县(区)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在2022年底债务风险等级橙色以上地区清零的目标。继续深入实施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真实、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同时,优化新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杜绝出现明股实债、违法担保、承诺回购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二要防范社保运行风险。合理确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预测,根据市区一体化建立的多渠道筹资措施,建立健全资金筹措分担机制,保障基金运行更可持续。三要防范基层财政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对县(区)“三保”的指导力度,重点关注乡镇“三保”风险,探索建立市县乡整体协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推进乡镇内控指引建设,全面提高基层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四要防范国资国企风险。加强国企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资产负债约束考核引导,聚焦重点领域、关键业务,突出防范国企法律风险、投资风险、金融业务风险、廉政从业风险等,确保企业经营风险可控,国资国企良性运转。

(六)突出争先创优,建立更加高效的变革型组织体系

一要强化党建引领工程。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持续推进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五型五强”模范机关创建,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更大作为。实施国企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指导各企业修订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着眼业务拓展、股权结构、管理模式等发展变化,推进基层党组织在生产单位、项目工地、业务链条上实现应建尽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抓好“引才、育才、留才、用才”机制突破,激发国企发展内生动力。二要打造清廉样板工程。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递,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事会、风控、法务等统筹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整体智治的国资国企大监督格局,探索建立“清廉国企”创建评价指数,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再上台阶。三要实施队伍提升工程。加快打造变革型组织,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变革型财政组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提高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创新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源头管理,加快干部队伍迭代升级的速度和力度。完善干部考核,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复合型干部队伍。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国企招才引智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既精通生产经营、又精通党建业务的人才队伍。四要续航文化提质工程。深化财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政、工、青、妇等组织作用,丰富活动载体,拓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提升财政国资宣传力量及宣传平台,打造更精准、更优质的宣传品牌,聚焦二十大胜利召开等大事要事和财政国资中心工作推进发好声音、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