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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88725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9-0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17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高标准建设亲老型共富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推进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老龄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

(一)老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出台《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打造民生幸福新高地的意见》《舟山市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暂行办法》;2021年,制定《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舟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山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等,开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对策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挑战;2022年,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医养康养结合政策体系。

(二)老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2019年机构改革后,积极调整完善市、县两级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老龄委议事规则及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老龄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今年出台的《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医养康养推进措施。

(三)部门协同配合更加有力。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加强协同,为老龄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市委政法委牵头推进打击整治养老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民政局结合贯彻落实《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进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守护夕阳”“幸福驿家”等品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专业养老服务网络,重点填补20多个偏远海岛800多名留守老人的精神空白。市财政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持续推动增加普惠健康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推进15个省级未来社区康养场景建设。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救在身边•安老护老”行动,提升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急救技能。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惠老政策,老年社会保障不断加强

(一)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2021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18.4%,大病医保筹资标准上调25%,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进一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市24.37万退休人员。推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2021年参保32.4万人。稳步推进岱山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21年岱山县10.5万城乡居民参加长护险,经评定有453名长期失能人员享受每月1000元的现金补助和项目服务,全年基金支出200余万元。

(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者以返聘的形式继续发挥余热。实施“银龄三师”计划,招募国内优秀退休医师、教师、工程师到基层工作。开展“银龄互助”行动,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空巢、独居高龄老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和应急救助。开展“守护夕阳”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为偏远海岛留守老人提供理发修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开设适合老年人的公益岗位,支持老年人积极、理性、有序参加城乡社区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多途径提高渔农村老年人收入。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经营、飞地抱团、资源盘活等各类发展模式,探索强村公司、农民持股共富等好的机制,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渔农村老年人增收创造条件。2022年,全市每个县(区)都实施“飞地抱团”项目1个以上,年内确保总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行政村全覆盖。


三、加快城乡统筹,增加服务供给,海岛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一)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工程,探索推进特困人员县域集中供养。截至2021年底,机构养老床位982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4%。建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92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7家,助餐送餐服务有效覆盖率达到85%以上。建成全省首个规模化失智照料中心。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展开合作,建成9个康养联合体。在37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智慧养老院,累计为低保失能、高龄老人发放智能终端1.8万台。开展“小岛你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化养老服务区域协作,建成8家一站式偏远海岛“幸福驿站”。

(二)持续增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调整优化老年医疗资源布局,2020年以来全市新增康复医院1家、护理院2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三年工程,完成1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改扩建,对74家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12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康复护理床位达到4张以上。依托舟山医院建设舟山市老年医疗中心,全市已有8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在全省率先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全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实施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结直肠癌免费筛查等民生实事,推进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迭代升级舟山群岛网络医院,建成全市统一的大型设备检查预约平台、“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共享药房”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便利。2021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达81.45岁。

(三)培育壮大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社工等专业人才。目前全市共有居家养老从业人员1080人,专业社会组织25家,为老服务志愿者近6000人,每年开展服务900余均次,年直接受益老人近7万人次。将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参考目录,享受相应培训补贴,积极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优化宜居环境,强化数字赋能,老年友好社会加快构建

(一)加快适老化改造。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为契机,积极改善老年宜居环境、公共交通环境,社区步行道路基本平整安全,部分新建小区设计人车分流道路系统,满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要求。落实新建公园游步道、休憩座椅、景观灯等配套设施,试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无障碍社区建设。扶持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0年以来已累计完成800余户,基本实现80周岁以上失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

(二)推进智慧康养建设。深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汇集全市养老机构、居家照料中心、服务组织、医疗机构等数据,叠加形成全市动态养老地图。实施“瀛洲易养”5G+长者智能监护项目,通过为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提供红外摄像、水电煤监护及定位腕表等智能设备,对老年人进行24小时无间断监护。积极开展“智慧助老”行动,2021-2023年全市计划安排6万人次以上老年人进行智能手机应用科普培训,帮助跨越“数字鸿沟”。

(三)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以“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电视大学”为主阵地,构建了“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教育服务体系。2022年,市委老干部局牵头试点组建全市老年教育联盟,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市卫健委发挥系统资源优势,推动老年健康与教育深度融合。市教育局完成舟山老年开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适老化建设,与民政、卫健等部门合力共建“智惠银龄”平台,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共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460个,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240个。

(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先后有13个集体荣获国家级、省级“敬老文明号”称号,涌现出了一批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建成全国老年友好性示范型社区2个。今年4月,市老龄办牵头制定印发了全市老年友好社区(村)创建方案,全域启动老年友好型社区(村)创建,加快解决老年友好社区创建过程中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全市共有26个社区(村)参与创建,年内计划创建10个以上市级老年友好示范型社区(村)。


建设老年友好社会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随着出生于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期的“60后”已逐步进入老年期,未来我市老龄化形势将更为严峻。对标对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目标要求,我市老龄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涉老政策体系不够完善,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偏远小岛养老服务供给不充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不够等问题。

根据贵委的建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下步,我们将围绕“两个先行”目标要求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任务,以推进“浙里康养”金名片为载体,以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为抓手,深入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富裕富有、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让每位老年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幸福康养生活。


一是加强宣传倡导。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理念,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提升老年人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目标,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村)创建活动,动员各地积极展开创建,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改进提升。到2025年,实现全市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村)覆盖率达到20%以上,建成市级老年友好示范型社区(村)40个;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市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积极建设老年友好城市,将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全域开展“敬老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孝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快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认真落实涉老优待政策,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工作。积极实施“小岛你好”海岛共同富裕行动,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积极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在新建、改建公共设施中按照适老化改造要求做好相关设施配套,普及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保障养老服务用房供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功能,优先保障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坚持整体谋划、综合施策、统筹城乡、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群全覆盖、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以乡镇(街道)为枢纽的高质量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综合连续、医康养护相结合的全生命周期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推动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协调发展。尽快出台《舟山市养老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0-2035年)》,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康养联合体,鼓励各类主体在社区设立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加快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积极争取全市全面实施长护险制度,适时开展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推进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争取扶持老年人再就业的政策,鼓励有关方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公益岗位。推动实施养老服务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切实提高养老护理水平。持续开展“守护夕阳”项目,发挥“东海渔嫂”等特色志愿者组织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专业养老服务的服务网络。探索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加快推动老年文化、教育、体育等各方资源整合及高效利用,以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普惠性的老年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补足老年人精神之钙。积极组建市县老年教育联盟,建设“云上老年大学”。关注离岛、偏远海岛服务时间、空间短板问题,以满足老年人养老、医疗等基本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编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舟山市“小岛你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舟山市海岛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整合叠加部门服务资源,增强海岛老年人获得感。依托公共数据平台,进一步推动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信息资源综合集成、共用共享。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多跨协同机制,按照“小切口、大场景”原则,围绕“五个老有”打造应用场景,推动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於玲玲,联系电话:8258556)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175号提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