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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88727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2〕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9-0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29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理顺管理机制加大设施投入加快补齐污水处理短板的建议》收悉。提案中相关建议对推进我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强化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等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6月6日,市长徐仁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污水处理一体化推进方向。办理期间,市城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就提案答复召开工作研讨会。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6座(总处理能力19.36万m³/d),其中本岛3座(处理能力14万m³/d),另有普陀、新城区域临时污水处理设施3座(处理能力1.2万m³/d);本岛共有工业污水处理设施9座(处理能力7.05万m³/d,定海西北污水厂正在技改),拟建2座(处理能力4万m³/d);全市共有各类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32座(总处理能力1.7万m³/d),其中本岛206座(处理能力0.41万m³/d)。


二、强化行业监管,推进本岛污水处理一体化

我市污水处理行业各部门监管职责如下: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企业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及中水回用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及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供水、节水监管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与省级部门职责基本对应。

目前,我市本岛定海、小干、岛北三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主管网和泵站,以及勾山、展茅、三江等主要工业污水厂均由市水务集团下属市污水公司负责运行。按照《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小干污水处理厂同步关停,勾山、展茅污水处理厂转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污水接入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新区岛北污水厂根据园区产业引入及污水水质水量情况预留二种可能性:一是转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污水再接入舟山污水处理厂处置。二是直接关停,区域污水直接纳入舟山污水处理厂处置。

为提高本岛污水处理运行管理一体化水平,做大做强全市水务板块,徐仁标市长在6月6日的专题会议上明确: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厂建成投运后由市水务集团下属市污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开展“舟山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本岛污水处理一体化工作”研究论证,逐步完善全市水务运行一体化体制。


三、统筹规划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根据《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年)》,综合考虑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将本岛污水处理分为定海西北片区、定海城区片区、干览三江片区、高新区岛北片区、新城普陀中部片区、普陀展茅片区等6个分区。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相继完成岛北污水厂二期(1.5万m³/d)扩建、三江污水厂一期(1万m³/d);针对新城普陀中部片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去年新建了4座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合计处置能力1.5万m³/d。随着舟山污水处理厂(15万m³/d)建成投入试运行,到今年年底,本岛污水处理格局将得到全面优化,部分片区污水处理高峰期能力缺口将全面消除,各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城市(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基本匹配。

此外,根据《舟山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嵊泗、岱山、朱家尖、金塘、六横等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迁建项目也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增加至31.26万m³/d。届时,我市区域性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将得到解决。


四、加快管网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今年,我市开展了“污水管网提升专项改造行动”,并列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八大行动之一,持续推进城区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及污水配套管网新建工作,逐步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污水收集率从2019年的48%提升至2021年的78%。

一是持续发力推进污水管网改造。近年来,累计完成管网排查检测200公里以上,中心城区主管网第一轮检测修复全面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提标改造、雨污分流完成63.6公里。今年计划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23公里,截至目前完成10.8公里。

二是全面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8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224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今年,在确保完成省定45个任务基础上,力争完成86个小区建设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完工12个小区,另有33个小区正在实施改造施工,已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治水工作由点转面、从治标转向治本,城市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将基本实现。

三是切实强化源头管控。我市自2018年起全面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2020年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力推进“排水许可”提质扩面;2021年开展污水处理厂溯源“夜巡”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乱排、超标排放等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核发排水许可证6300余份,并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不定期抽检,切实强化纳管污水源头管控。


五、开展研究论证,助推再生水利用

目前全市范围在运行的仅有一座再生水厂,即定海再生水厂,于2015年建成投运,处理能力为4万m³/d。再生水厂主要负责对定海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原排放标准为一级A,2020年通过技改,排放标准提标至浙江“准四类”标准。尾水通过压力管道输送至定海城西河、解放河,作为城区河道景观补充用水;通过在河道取水,部分用于园林绿化灌溉和道路保洁冲洗用水。2021年我市共有979.57万立方米再生水得到利用,利用率为25.44%,仍存在利用途径单一、缺乏系统谋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为此,专门委托市城规院编制了《舟山市中水回用方案专项研究》,通过对本市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尾水水质分析,提出将再生水用于城市市政景观补水、污泥焚烧处理厂补充用水,远期将“中水”用于舟山高铁新城等大型规划公共建设项目(公厕用水)及部分工业用水。组织由建筑建材(预拌混凝土)企业、修造船企业及相关各级部门参加的“中水回用”工作研讨会。  


六、加大改造力度,促进强基增效双提标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农污处理设施432座,其中日处理规模30吨以上191座,日处理规模20吨至30吨设施94座,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下设施147座,平均出水达标率为91.04%,为全省最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覆盖和出水水质双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我市自加压力,力争在2024年提前完成任务目标。


去年起,我市切实加大设施改造力度,计划两年完成设施改造48个,截至目前累计开工建设39个,已完工3个。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核实运维企业,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提高处理设施运维成效,已完成285个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剩余147个计划在今年完成。积极组织力量有序推进农污监管平台基础信息复核录入工作,排查县域内行政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处理设施与农户接户等基础信息,对照新的覆盖率认定标准,梳理掌握现有行政村覆盖率等治理现状,截至目前全市已覆盖行政村152个,覆盖率55.27%。

下步,市政府将积极吸纳、落实提案中的相关工作建议,持续稳步推进我市污水处理行业向一体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深化管理一体机制,强化监管考核。进一步深化“管理一体化”研究,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等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污水设施运行考核体系,推进第三方考核制度落实,实施“按水质水量付费”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本岛污水一体化运行管理,并适时在全市推广,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


二是加强规划统筹力度,加大建设多元投入。加强规划统筹力度,推进引企入园,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统筹各方力量,加大管网、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力度,提升城区管网健康度水平;不断推进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逐步将农村污水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置,促进农污处理覆盖率、达标率双提升。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再生水利用工作落实。将再生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法规政策,建立价格引导体系,优先拓展选择用水量大、水质要求相对不高、技术可行、综合成本低、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用水途径。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作配合,促进再生水利用事业发展,改善我市水资源短缺状况,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能。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贺涛,联系电话:2182286)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290号提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