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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舟普六征补布告字[2022]第09号)
发布日期: 2022- 09- 2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六横22-08号地块和22-09号地块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佛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体所有土地23.8866公顷,其中农用地22.4938公顷(耕地7.435公顷、乔木林地12.7246公顷、坑塘水面0.2592公顷、养殖坑塘0.1411公顷、竹林地0.4739公顷、其他林地1.0966公顷、灌木林地0.0173公顷、沟渠0.0943公顷、农村道路0.2518公顷),建设用地1.0192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未利用地0.3736公顷(全部为河流水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2年7月22日公布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期间广泛征求被征地单位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间收到意见0条,听证申请485,达到半数以上(不含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0日向六横佛渡经济合作社被征地村民送达了听证通知书,并在佛渡村村务公开栏张贴了听证公告,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六横镇人民政府召开佛渡经济合作社六横公路大桥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申请听证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按听证通知书及听证公告的要求,于2022年8月18日前将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报听证机关,听证申请人也未在2022年8月20日到达听证会召开地点参加听证会,因此视作放弃听证。现将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舟普六征补字[2022]第09号)予以公布,并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舟普六征补字[2022]第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六横镇22-08和22-09号地块(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23.8866 公顷东侧为海,西侧为海,南侧为养殖坑塘,北侧为山(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其中农用地22.4938公顷(耕地7.435公顷、乔木林地12.7246公顷、坑塘水面0.2592公顷、养殖坑塘0.1411公顷、竹林地0.4739公顷、其他林地1.0966公顷、灌木林地0.0173公顷、沟渠0.0943公顷、农村道路0.2518公顷),建设用地1.0192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未利用地0.3736公顷(全部为河流水面)。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舟山市普陀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舟普政办〔2020〕25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区片

合计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其它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

9.2006

105

966.063

林地、未利用地

14.686

63

925.218

总计

23.8866

-

1891.281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最新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关于印发普陀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普党政办〔2018〕211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475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关于印发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舟人社发[2014]211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本次征收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及保障内容按《六横公路大桥建设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并由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作为本次征收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征收工作。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佛渡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