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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8889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9- 26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政办函〔2022〕8号,以下简称《复函》)、《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6号)等文件要求,全省沿海各级农业农村(渔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将部分执法事项纳入到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平稳快速地做好执法事项划转、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等工作,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分别报送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上述要求,调整我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势在必行。市海洋行政执法局牵头制定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在前期通过书面征求意见、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市级有关单位及县(区)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意见,形成《通知(意见征求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了《通知(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通知》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行政处罚事项。《通知》包含3个领域,共计68项执法事项划转,分别为自然资源34项、生态环境29项、林业5项。

(二)关于职责边界。《通知》所确定事项职责边界清单按照《复函》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部分执法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6号)执行。

(三)关于动态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我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即以《通知》和《舟山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扩展目录》确定的事项为准,全市事项保持一致,各县(区)统一执行。原涉及我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相关文件同步作废。上述两个目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部门变更调整而实行动态调整,市、县(区)一并统一调整。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80-2826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