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