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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2-18897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目录

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概况............................................................( 2)

(一)部门职责................................................................................................(2)

(二)机构设置................................................................................................(8 )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8)

三、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四、名词解释.....................................................................................................(26)

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并实施港口总体规划、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港航、口岸、海防发展规划和反走私工作规划。

(2)组织拟订并实施航道、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物流及水路交通建设(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港航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港航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含陆岛交通码头)。

(4)依法实施航道管理工作。负责与航道有关的建设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工作。负责涉航建筑物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

(5)负责港口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规划、岸线使用和项目投资管理。负责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职责。

(6)负责水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货物运输市场、水路货物运输辅助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水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船舶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紧急运输。

(7)负责引航、地方船舶检验管理工作。

(8)负责拟订港航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港航科技项目,推进港航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港航、口岸、海防和反走私信息化建设。督促指导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行业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

(9)负责协调口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口岸开放和口岸查验机构设置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基础设施、功能建设和开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协调推进口岸管理服务建设,优化口岸通关服务。

(10)指导、协调相关单位海防管控工作。协调落实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11)负责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12)负责协调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优化水路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管理一体化的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港航审批和口岸查验等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一单多报”,实现通关“无纸化”,打造口岸通关便利自贸试验区样板。推进水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水路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2.舟山市港航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港航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工作方案以及执法业务规范、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水路运政(货运)、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运工程(陆岛交通码头除外,下同)等港航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市港航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港航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担港航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和处置。

3.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1)服务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等重大战略建设,推进港航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港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2)协助编制港口、航道、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物流及水路交通建设(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等规划并承担实施的有关辅助工作。

(3)参与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港航产业统计分析和发展研究工作。承担行业信用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水运建设工程(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的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和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负责港口岸线储备及开发前期工作。协助水运建设项目及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备案和建设市场监管的辅助工作。

(5)承担港航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6)承担水运工程(不含陆岛交通码头)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7)承担港口公共服务资源调度配置和港航应急指挥工作,协助指导港口引航工作,服务和促进港口产业的发展。承担港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港口设施保安履约等工作。承担货物港务费的计收工作。

(8)承担水路货物运输信息、咨询、评价等技术支撑工作。服务和促进水路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和航运物流发展工作。承担水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

(9)承担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具体负责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航道管理的辅助工作。

(10)承担港航和口岸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港航、口岸和反走私信息化建设和通关服务工作。参与指导行业绿色发展。

(11)负责港航项目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

(12)承担港航行业人才发展研究,参与制定港航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承担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协调推进和研究工作。

(14)完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舟山引航站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接受引航申请,制定引航调度计划和引航方案,为进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和舟山市辖区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3)负责引航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按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引航员的聘用、培训、晋升、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6)开展引航新技术研发和组织引航技术攻关,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

(7)负责引航基地、引航艇及其他引航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8)完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5.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

(1)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船舶规范、技术标准,承担对国内航行的交通船舶实施法定检验,并签发相应船舶检验报告和船舶检验证书。

(2)承担船舶设计图纸的技术审核工作。

(3)承担船用产品的认可、检验和发证工作。

(4)承担全市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有关安全质量、技术条件的管理工作。

(5)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6.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1)承担水运工程(不含陆岛交通码头,下同)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造价管理的辅助工作。协助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

(2)承担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的技术支持。承担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辅助工作。协助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举报调查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3)承担主管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的辅助工作,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

(4)承担水运工程建设造价计价和定额标准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造价文件审查、备案的辅助工作。

(5)协助水运工程安全应急管理。

(6)协助开展水运工程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7)承担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指导的技术性工作。

(8)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局属舟山引航站决算。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7,790.95万元,支出总计57,790.9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8,209.06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安排,个别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差异较大,比如2020年度基建宁波舟山港渔山配套航道工程(二期)项目预算10,192.22万元,2021年该项目安排预算5,000.00万元, 2020年安排基建港航指挥、管理艇建造预算2,269.00万元,2020年该项目完工, 2021年不再安排预算,2020年安排基建宁波舟山港双屿门航道建设工程(一期)预算1,025.00万元,2021年度安排预算152.8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899.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97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7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4.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2,917.90万元,占收入合计5.5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78万元,占收入合计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22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9.99万元,占28.10%;项目支出40,422.80万元,占71.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978.79万元,支出总计49,978.79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4,705.18万元,下降8.6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安排,个别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差异较大,比如2020年度基建宁波舟山港渔山配套航道工程(二期)项目预算10,192.22万元,2021年该项目安排预算5,00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4,69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有:一是基建宁波舟山港双屿门航道一期工程年初安排预算2,500.00万元,由于施工区域航道的特殊复杂性,前期办理海上施工许可手续滞后,导致本工程开工滞后,年内压减预算2,422.00万元。二是基建舟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迁建工程年初预算数1,650.00万元,因在项目对接过程中,海事局的项目需求不断变更,导致项目整体延期,合同签订时间延后,部分合同款需要至明年支付。同时由于装修的设计方案变更,需要重新审图,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复滞后,故年内压减预算875.00万元。三是货港费奖励兑现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13,000.00万元,用于返回货主码头外贸货港费的50%作为奖励,实际兑现9,660.00万元,年底收缴3,34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7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20.58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安排,个别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差异较大,比如2020年度基建宁波舟山港渔山配套航道工程(二期)项目预算10,192.22万元,2021年该项目安排预算5,00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7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6.70万元,占2.2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9.99万元,占2.34%;卫生健康(类)支出1,048.34万元,占2.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45,361.85万元,占90.7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92万元,占2.5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698.18万元,支出决算为49,97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基建宁波舟山港双屿门航道一期工程年初安排预算2,500.00万元,由于施工区域航道的特殊复杂性,前期办理海上施工许可手续滞后,导致本工程开工滞后,年内压减预算2,422.00万元。二是基建舟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迁建工程年初预算数1,650.00万元,因在项目对接过程中,海事局的项目需求不断变更,导致项目整体延期,合同签订时间延后,部分合同款需要至明年支付。同时由于装修的设计方案变更,需要重新审图,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复滞后,故年内压减预算875.00万元。三是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货物港务费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56号)文件精神,我局2021年直接按规定费率的50%收取外贸货港费的近5590万元。货港费奖励兑现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13,000.00万元,用于返回货主码头外贸货港费的50%作为奖励,实际兑现9,660.00万元,年底收缴3,34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55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动经费拨付下属单位不列入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2.5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资金2020年缉私经费根据缉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原则上可使用3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舟山市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的通知》(舟委人才办﹝2021﹞2号),年内追加技能大比武项目经费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1.12万元,支出决算为77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5.5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交水明电〔2021〕276号),为严格落实一线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核酸检测、消杀防护等各项防疫措施,切实做好引航防疫工作,年内追加防疫专项资金566.4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46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19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536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基建宁波舟山港双屿门航道一期工程年初安排预算2,500.00万元,由于施工区域航道的特殊复杂性,前期办理海上施工许可手续滞后,导致本工程开工滞后,年内压减预算2,422.00万元。二是基建舟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迁建工程年初预算数1,650.00万元,因在项目对接过程中,海事局的项目需求不断变更,导致项目整体延期,合同签订时间延后,部分合同款需要至明年支付。同时由于装修的设计方案变更,需要重新审图,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复滞后,故年内压减预算875.00万元。三是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货物港务费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56号)文件精神,我局2021年直接按规定费率的50%收取外贸货港费的近5590万元。货港费奖励兑现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13,000.00万元,用于返回货主码头外贸货港费的50%作为奖励,实际兑现9,660.00万元,年底收缴3,34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9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9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4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5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调整后预算为499.8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43万元,完成预算的65.71%,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取消原安排的出国考察培训等计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同时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尽量安排食堂就餐,统筹用车安排,减少市内用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3.49万元,占92.4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88.69万元,增长41.29%,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加油费增加,单位机构改革后,调整车辆产权所有人,原属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及所属各分局、市口岸信息中心的46辆车统一调拨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车辆信息变更,车辆性质、用途不变,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为便于统一管理车辆,将原各分中心车辆重新办理加油卡,并统一为油卡充值,故2021年度加油费比上年大幅增加。二是2020年更新4辆公务车,2021年对6辆车进行了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63.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占7.5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12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尽量安排食堂就餐。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取消原安排的出国考察培训等计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36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49万元,完成预算的83.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统筹用车安排,减少市内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1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6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228.6万元,支出168.21万元,完成预算的7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按车辆数及车龄定额安排,实际当年受疫情影响,公务出差相应有所减少,同时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统筹用车安排,减少市内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93.2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完成预算的26.76%。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尽量安排食堂就餐。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39批次,累计1,36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9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部门公务接待支出接待139批次,1,36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计划延后或未启动,相关运行经费减少;比2020年度增加31.7万元,增长38.7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运行费用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9.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3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32,31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54%。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通关中心运行经费及基建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关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0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1.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口岸通关中心日常运行管理,改造办公室网络布局,安装海关、边检的叫号机和屏幕,提升了窗口服务质量;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创城”等工作,规范运行机制。三是加大窗口宣传力度,优化窗口、服务大厅环境,使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办公设备老化,不能很好地满足窗口需求;二是随着窗口业务扩展,车辆停放问题凸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计划逐步更新设施设备;二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妥善处理停车难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通关中心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500-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预算单位

500001-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220

220

201.42

0

91.55%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20

220

201.42

0

91.55%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把通关中心打造成高效便捷大通关服务平台,实现舟山口岸通关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目标,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努力增强新区口岸竞争力。

完成口岸通关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疫情防控”、“创城”等工作,一年来,更换了边检办公区域老旧栅栏灯一百余盏;将海关窗口大屏改造为广告灯箱;新安装海关、边检的叫号机和屏幕;按财政要求安装安可电脑70台,打印机21台,改造办公室网络布局等;维修办公区域玻璃门;更换办事大厅里的破损座椅;采购办公室新家具等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5.00分)

数量指标(25.00分)

线路租用

6

6

25.00

25.00



质量指标(10.00分)

系统故障率

5

5

10.00

10.00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65.00分)

经济效益指标(30.00分)

经济效益

保障中心窗口正常运行,增强地区经济竞争能力

30.00

30.00



社会效益指标(35.00分)

评先评优

完成每月评优,年12

35.00

35.00



生态效益指标(0分)





0



可持续影响指标(0分)





0



满意度指标(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0分)





0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基建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工程于2021年7月1日通过交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满足了未来到港的30万吨级船舶到港通航需求,适应了宁波-舟山港中部港区运量增长和30万吨级船舶到港艘次增加的形势,巩固和提升了宁波-舟山港在国家原油、铁矿石运输系统中功能地位;二是对完善港区配套设施、保障舟山港域船舶通航需求都有积极地促进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项目申请的中央补助资金未到位因素,预算资金安排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不同步。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项目资金补助申请。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基建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


主管部门

500-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预算单位

500002-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2500

2500

1000

1500

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000

1000

1000

0

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000

1000

1000

1500

250.00%


其他收入资金

1500

1500

0

0

0.00%


其他收入资金

1500

1500

0

1500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满足未来到港的30万吨级船舶到港通航需求,适应宁波-舟山港中部港区运量增长和30万吨级船舶到港艘次增加的形势,巩固和提升宁波-舟山港在国家原油、铁矿石运输系统中功能地位。

本工程于2021年7月1日通过交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满足了未来到港的30万吨级船舶到港通航需求,适应了宁波-舟山港中部港区运量增长和30万吨级船舶到港艘次增加的形势,巩固和提升了宁波-舟山港在国家原油、铁矿石运输系统中功能地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00分)

数量指标(0分)





0



质量指标(15.00分)

质量目标

通过交竣工验收,满足进出航道船舶通航需求

15.00

15.00



时效指标(15.00分)

项目执行率

年度经费执行进度≥85%

15.00

15.0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6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15.00分)

经济效益

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增强地区经济竞争能力和辐射功能

15.00

15.00



社会效益指标(15.00分)

社会效益

提升和拓展区域合作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15.00

15.00



生态效益指标(15.00分)

生态效益

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发展原则,建设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

15.00

1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15.00分)

可持续发展影响

持续落实新区发展规划,实现新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15.00

15.00



满意度指标(10.0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00分)

服务对象或受益者满意度

≥90%

≥100%

10.00

10.00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对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反走私工作经费”、“通关中心运行经费”,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基建马岙公共航道10万吨级以上大型空载船舶航道工程”、“基建宁波舟山港鱼山配套航道工程建设”、“港航设施设备更新购置专项经费”、“货港费应缴增值税及附加”、“舟山航区经常性疏浚养护专项经费”、“港航气象台建设运行经费”,舟山引航站“引航站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开展绩效抽评,截至决算公开日,抽评工作仍在进行中,现无法提供绩效抽评结果,待抽评结果确定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在外网公开。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pdf

          2.2021年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级)单位决算公开.pdf

          3.2021年度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决算公开.pdf

          4.2021年度舟山引航站单位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