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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 2022- 09- 30    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1.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舟山教育网(招生考试栏目)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并符合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现场测温37.3℃以下)、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要求。按照我市目前防疫规定,考前三天从省内市外返舟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外返舟考生倡导进行考前“3天3检”,并且需在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服务区、港口码头等入舟“首站”进行核酸检“落地检”

3.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申请“浙江健康码”,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参加考试前,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2022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一>、<二>);表<一>10月8日起打印准考证时在网上填报并递交,表<二>在打印准考证时,系统按考生报考课程门数提供1至8份下载,考生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后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上交健康监测人员。

4.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考前无健康异常,若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须由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考生须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6.考生须积极配合考试机构、考点进行的健康核查、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等。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发热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

7.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8.考生应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9.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本次考试考点:1、舟山市定海区第二中学(10月22—23日);2、东海中学(10月24-25日)。

2022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一〉

(网上提交)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码


现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本人健康码手机号)


当前是否完成浙江省健康码(支付宝)申请

(无浙江省健康码者,不得参加考试)

□是      □否

当前本人健康码状况

□绿码          □黄码        □红码

填表前两周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有    □无

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是否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是否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是     □否

填表前2周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

□是     □否

是否知晓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

□是     □否








注:请考生如实填写上述信息,于10月8日起打印准考证时在网上填报、提交。

2022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二〉

(每场考试入场时提交)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码


现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本人健康码状况

□绿码          □黄码        □红码

考前2周内

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有     □ 无

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是否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是     □ 否

是否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是     □ 否

考前2周内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

□ 是     □ 否

是否已做核酸检测

□是     □否

核酸检测结果

□ 阴性   □ 阳性

此栏由考点填写

考点体温检查检测异常记录

体温≥37.3℃为异常体温

10月22日

上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2日

下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3日

上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3日

下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4日

上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4日

下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5日

上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10月25日

下午

体温异常记录     ℃

检查员













注:请考生在考前一天如实填写上述信息,每场考试入场时上交给考点检查检测人员。

考生签名: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