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专项信息>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001008009005023/2022-188627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08-3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06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黄志军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级留用地政策 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议案》收悉。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奋进“两个先行”的政治担当,支持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巩固“消薄”成果,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完善发展规划,拓展发展渠道,建立健全增长机制,推进渔农村集体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打造共同富裕海岛样板。至 2021 年底,我市每年投入 600万元扶持资金,全市 280个行政村总收入7.27 亿元,村均 259.6 万元,经营性收入 4.52亿元,村均 161.4 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村有 190个,占比 67.9%,提前完成省定相对薄弱村(总收入 20 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清零任务。

一、关于议案中的几个问题

1.关于土地等自然资源缺乏的问题。我市每年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保障方案,原则优先保障民生类项目。2021年,保障定海区总面积496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59亩,项目22个,其中盐仓街道项目总面积16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6亩,项目3个,分别为盐仓街道虹桥青岭公墓、盐仓街道盐纬四路(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工程、盐仓运动公园工程。

2.关于区位条件不优、“家底”薄弱等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引导各地突破村域、镇域、县域、市域限制,优化资源空间配置,推进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支持以村集体全资、控股、参股和多村抱团等形式成立强村公司,实施产业服务、物业服务等风险小、收益稳的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资源、资产,开展土地整理,统一收储闲置农房,加大招商引资,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创意、养老养生、健康休闲等多种业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3.关于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问题。2021年,我市印发了《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要求对村级集体经济加强资金支持 ,并提出了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扶持优质高效的集体经济发展示范项目,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 ,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允许将奖补范围扩大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我市村级留用地政策。2019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各地先后出台了相关村级留用地政策,如定海以安排留用地为主、新城已货币补偿为主。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充分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含开发性安置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资产价值,在充分调研并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0年1月出台了《关于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留用地比例、安置方式、开发利用管理和留用地管理几方面对各县区进行了指导,具体细则由各县区、功能区自行制定。

2.明确村级留用地指标安排的申请程序。《指导意见》规定了申请村级留用地指标程序的前置条件:一是实施范围和条件在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下可安排村级留用地:①人均耕地不足 0.2 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不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二是申请一般程序:各村符合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各乡镇、街道—各县区审批。

3.优化村级留用地收益分配机制。对于村级留用地转国有后出让收益分配,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一轮市区土地出让金分配机制的通知 》 (舟政办〔 2019〕 20号 ),对于市政府批准的村级留用地转国有出让的土地出让金 ,除按规定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资金外 ,收益市不统筹,专项用于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对于村级留用地收益结算流程 ,在土地出让结算时需先核定土地出让成本费后,才能进行计提。

4.多渠道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我市将由农业农村部门、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共同梳理结算环节 ,通过适度提前土地出让成本核算等方式 ,并鼓励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落实政策,进一步促进结算效率提高。

下步,我市将进一步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整合涉农资金,细化政策支持,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确保扶持政策落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