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富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舟山富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舟山富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附件:舟山富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板)
舟山富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坞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