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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3-0008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1- 12 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什么是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就是符合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认定条件:

1.持证经营。经属地教育、文广旅体部门、科技部门审核(审批)同意,取得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

2.安全合规。培训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关于安全、质检、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规定要求。具有一定办学规模,行政管理及从业人员、课程设置、招生对象、教学时间等向社会公布。

3.收费规范。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相关内容;签订学员(监护人)培训管理合同(协议);符合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要求。

二、为什么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

自2021年“双减”工作启动以来,国家、省委和市委明确指出要制定实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黑白名单制度,此举能够进一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自身规范管理,更好地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优质培训机构,同时也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优质社会资源。2022年12月,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启动实施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到 2023 年建立健全“黑白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集中公布。”同时,要求由设区市“双减”工作专班每年分两次将“黑白名单”汇总后报送省“双减”工作专班备案。

三、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四)《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舟山市加强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四、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有期限吗?

对存在8类情况或行为的机构,经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或主管部门发文通报的, 纳入“失信名单”。被列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将被移出“白名单”;“失信名单”有效期限3至6个月(具体以主管部门要求为主),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经整改符合标准后,可从“失信名单”中移出。从2023年1月中旬起,“白名单”每年定期在寒假、暑假期间各公布一次,“失信名单”随时公布。后续“白名单”管理将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更新延续时优先考虑纳入全国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强化数字化监管手段,提升管理效能。

五、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由谁发布?

教育、科技、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条线“白名单”及“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集中公布。教育、科技、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可自行公布名单,也可由属地“双减”工作专班汇总后统一公布,名单公布内容应当包含机构名称、地址、办学内容以及主管部门等主要信息。

解读机关:舟山市教育局审计与培训监管处

联系方式:0580-226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