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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
发布日期: 2023- 01- 09 来源: 就业中心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力社保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岱山邮政管理局:

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促进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浙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和开展留舟过年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稳工稳产

1.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舟过年。对2023年春节期间,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的,且2022年12月在舟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每人发放500元的专项补贴,单个企业封顶200万元。鼓励企业“节前代发、节后申领”。

2. 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高产能利用水平。对2022年全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15%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增速每提高5个百分点再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他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提升25%以上(含)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完善应对疫情和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物流运输,协助企业备足备好生产原料、防疫和医药物资。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

4. 为保障生活、生产物资供应顺畅,在特定时间段内对非我市户籍的快递人员、外卖小哥发放稳岗补贴,并优先保障防疫药品和物资,确保快递、外卖行业物流配送稳定。

5. 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引导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组建春节期间项目施工保障小组,加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调度,做好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筑材料、民爆物品供应及运输和施工企业用水用电等协调服务保障。

6. 强化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合理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

二、大力开展温暖关爱行动

7.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走访慰问活动。大力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向就地过节坚守岗位的员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8. 强化餐饮商超、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引导企业备足节日生活物资,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

9. 鼓励各大通信运营商为留舟过年的外来员工提供“留舟过年流量大礼包”优惠服务,引导留舟员工以网上拜年、电话拜年等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

10. 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活动。推出“福在舟山”旅游惠民季,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新舟山人凭电子社保卡可与本地人一样享受文旅体企业推出各类惠民活动。落实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提升服务水平,丰富员工节日文化生活,努力使留舟过节员工暖心、安心、舒心。

三、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11. 深入实施经信系统“三联系三服务”和人社系统“百人进百企”活动,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联系对接一次,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

12.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情况摸排和服务。强化监测跟踪,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和企业用工变化趋势,对缺工严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提供“一企一策”服务。

13.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落实社保费缓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14. 组织开展“新春百企招聘月”活动,通过直播带岗、网络招聘和本地招聘、赴外招聘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招引用工。

15. 积极发挥“引才云”平台和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

四、有序安排节后返岗招工

16. 各县(区)、功能区要提前谋划、关口前移,制定工作预案,对节后返岗招工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充分准备。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充分利用大数据,及时掌握企业开复工和员工返岗情况。

17. 实施劳务协作“深耕”行动。组织企业春节期间赴重点劳务输出地县乡(镇)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企业订制个性化劳务对接路线。结合“十省百市千县”省际劳务合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省,引导员工安全有序返岗。

18. 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点对点”接返服务。2023年1月22日—2月5日期间,对我市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10人及以上),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9. 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20.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招工作用,对2023年1月至2月期间为我市企业新引进市外户籍员工5名以上的机构,在舟山首次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强化就业帮扶精准服务

21. 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数字化应用场景,实施实名制跟踪帮扶、闭环式销账管理。

22. 推行就业服务不打烊。两节期间坚持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断档,加大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推广力度。在传统人力资源市场设置灵活用工专区,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兼职调剂平台作用,拓展岗位归集发布、求职招聘对接等功能,为劳动者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六、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

23. 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确保企业职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双清零”,切实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安薪在舟”。

24. 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全面落实“一地受理、全市联动”机制,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

25. 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稳控和多元化解,落实风险防控预案,把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涉及企业一季度产值增速补助、留舟员工专项补贴、外来员工返岗包车补助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功能区按五五比例共同承担,并由各县(区)、功能区先行兑付资金,事后市与各县(区)、功能区再行结算补助。所涉及的政策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相关条款享受对象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和开展留舟过年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作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

舟山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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