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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3-00039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01-09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开展同舟优学·优教共享行动,推动教育均衡普惠提质增效,群众教育获得感、体验感不断增强。

(一)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全力开展教育系统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共同富裕青年说”学习调研宣讲、“实干争先 跨越发展”专题学习研讨等活动。研制《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制定市级示范校认定标准并启动选树工作,2个学校获评省首批清廉学校示范校。出台市直属学校(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党支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内控工作基本指引。推进2个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组织学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学风文风、党务规范等问题的全面查摆和按期整改。全市教育系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4人。实施审计项目7个,累计发现各类问题36个,提出审计建议24条,消除风险隐患4项。

(二)教育事业发展蓝图更加清晰。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舟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文件,为未来3-5年舟山教育改革发展举旗定向。向上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舟山打造海岛教育现代化示范市备忘,已先期确定合作共建项目10个。紧抓省政府关于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工作契机,推动嵊泗所有学校与省内知名优质学校达成“一对一”结对帮扶意向。

(三)教育发展基础支撑更加夯实。全面落实财政教育投入“只增不减”。全市14所学校新(改扩)建项目全部完成年度计划,其中4所新校建成投用,新增公办学位4570个。创新落实特殊教育学位市域统筹供给服务机制。创设条件增加幼儿园托班资源供给,全市普惠托位增至1040个。推进幼儿园放学后延时托管服务,做到有需求的幼儿园和幼儿全覆盖。出台《舟山市海岛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实施方案》,启动小规模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工作,确定保留、撤并学校名单。市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的1.8倍。

(四)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更显实效。一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构建“大思政”格局,提升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亲和力有效性。围绕党的二十大,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童心向党”等活动1350余场,参与学生7.2万名。实施“真善美”种子工程,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正面管教海岛德育实践品牌2.0版建设,培育试点学校23所。完成《蚂蚁岛精神》地方课程编写。新增市级示范型儿童之家8所、基础性儿童之家21所。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健康教育。我市高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优良率均列全省第三。深化“润泽心灵”行动,加强市中小学生心理发展中心和2912345热线建设,医教协同做好心理高危学生“一人一策”干预。深化“明眸亮睛”行动,学生总体近视率下降1%以上,新增省近视防控特色学校5所。三是扎实推进劳动教育和研学实践。4所学校获评省劳动教育实验学校,市级劳动教育达标校实现全覆盖、优秀校比例达到70%。

(五)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启动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4.07%;一、二级幼儿园覆盖率达86.49%,比去年提升3.19个百分点。深入开展片区共同体、结对园建设,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内涵一体发展。秋季学期全面推行幼小科学衔接。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我市省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监测结果多项指数位列全省前三。区域内教共体建设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覆盖,与宁波组建的21所学校跨区域教共体结对帮扶成效显著,岱山教共体建设经验获央视《焦点访谈》报道。研制出台“小而优”海岛学校建设标准,并确定年度创建名单。三是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四类样本建设。推进“强基”行动,出台实施《舟山市科创新苗(学优生)初高中培养一体化方案》,市少科院成立首届导师团、举办首届夏令营、组织网上授课。2022年我市应届毕业生“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线率24.3%,超省平均4.3%;101名学生被浙大以上的10所名校录取,其中1人北大、1人西湖大学。推动成立杭师大附属嵊泗中学,建立镇海中学与岱山中学、学军中学与嵊泗中学“一对一”帮扶机制。

(六)义务教育“双减”持续深化。出台《2022年“双减”背景下义务教育提质增效工作计划》《舟山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指南》,研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发挥好主阵地作用,课后服务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新增省“双减”优秀实践案例2个。全市义务教育学科类机构“压减”至1家,居全省前列。协调推动文广旅体、科技部门落实非学科类机构分类管理,全市59家非学科类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平台纳入率为95.2%。全年查处“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行为34起,其中向社会通报13起、罚款5起。

(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序推进。成立舟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出台《舟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指导意见》及专项工作应急维稳方案,稳妥有序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完成东海中学“公参民”学校转公办。实现随迁子女100%免费就读。民办学校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从7.78%下降至2.74%,率先并超额完成省里目标任务。获评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八)职业教育吸引力竞争力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出台《舟山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及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攻坚任务清单。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新增专业2个、停办专业2个。扩大长学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新增航空服务、化工机械与设备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加强省“双高”建设,深化产教融合、职技融通,成立浙江旅游健康职业教育集团,组建成立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首批市中职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7个,评选首批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3个,新增市级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个,成立舟山工艺美术学院、智能装备学院。中职“面向人人”竞赛成绩居全省第四。推动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完成在舟高校服务地方贡献度年度评价。出台《促进在舟高校学生爱舟留舟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2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毕业生留舟就业率达20%。

(九)终身教育开放共享水平加快提升。成立舟山开放大学。开展我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年度培训约55万人次,新增成人初高中学历人员197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教育学员5355人。实施新区市民素质提升等五大社区教育惠民工程,受益市民达10万人次。获评省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1个、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2所。2个项目获评全国首批“智慧助老”优质教育培训项目。

(十)教师干部队伍建设更有力度。开展全系统在岗密切接触学生人员涉罪信息专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侵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教育系统招才引智行动,全市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32名,研究生占比20.18%;定向委培71名;招(续)聘银龄教师34名;招聘紧缺人才4名。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干部梯度培养,完成89名“三名”评审及工作室挂牌;遴选25名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长三角骨干和管理干部教师联合培养;选派367名教师加入省、宁波网络名师工作室及名师带徒计划;遴选46名8090优秀青年干部,组织首届教育系统中青班培训。1名教师评为省杰出教师,1名教师评为省教书育人楷模,8名教师评为省特级教师,6名教师评为省“春蚕奖”,1名教师入选首届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推进教育科研,成立浙江海洋大学教授博士工作站。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全市教师交流人数达270名,其中城乡交流占比为38.90%;创新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完成首次市域内64名编制的调剂工作;出台《舟山市本级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施方案》,规范和加强公办园教职工总量管理和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

(十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推进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加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项目建设。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出台《舟山市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推进方案》,普陀区入选省级试点。2个项目入选省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4个项目入选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指导嵊泗县迎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省级评估,岱山县入选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成立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各项招生考试安全平稳。分步实施我市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

(十二)教育数字化改革提速提效。加快推进市教育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深化“银龄智会”平台建设,新增老年学员1.1万余人。建成校园智慧餐饮平台并上线试运行。普陀区“智在阅读”应用纳入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项目清单。入选2022年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2个。推进13个新型教学空间建设。数字家长学校创建率超过70%。

(十三)校园安全稳定守护有力。开展教育领域“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护校安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在舟高校大学生校外安全问题排查等专项行动,做好风险问题排查和整治,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全市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清退各类违规收费52.49万元,罚款1.3万元。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活动,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建成使用校园联网视频监控平台。守牢“无疫校园”底线。全市健康促进学校覆盖率达100%。我市暑期学生“零溺亡”工作经验得到省教育厅肯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