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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3-19034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菜篮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10- 30 来源: 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办法》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菜篮子”专项资金管理,强化市级“菜篮子”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着力保障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14〕156号)以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舟山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的通知》、《舟山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专题会议纪要》(〔2023〕1号等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包括五部分内容:总则、支持范围和补助内容、分配方式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附则,共五个章节十八条。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职责分工。由市“菜篮子”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规划,制订资金绩效目标,提出资金分配因素和建议,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组织具体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审核分配方案,视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其中农贸市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监督落实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食品安全、市场检查、奖励考核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其中“菜篮子”基地建设切块资金分配方案,监督落实“菜篮子”蔬菜、畜禽生产基地建设、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等工作;相关县(区)、功能区“菜篮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项目遴选、项目储备、项目审核、资金分配、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做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监管;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申报,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明确资金支持方向。“菜篮子”专项资金补助内容具体包括:“菜篮子”流通体系建设补助、“菜篮子”储备市场调控和产销对接补助、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和海水产品食品安全检测补助、“菜篮子”生产领域建设补助和其他列入市委市政府“菜篮子”工程重要建设项目或民生实事项目。

(三)明确资金分配和下达方式。“菜篮子”专项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两种方式。分配因素具体包括“菜篮子”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定情况和其他因素。项目法分配采用申报制,由项目单位填报申请至属地“菜篮子”主管部门,各属地审核后汇总上报市“菜篮子”办公室,非属地项目由市“菜篮子”办公室审核。各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经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会同相应主管部门下达资金。资金分配使用结果等信息依规在相关网站公开。

(四)明确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工作。市“菜篮子”办公室等主管部门负责将年度资金使用结果向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对发现违规骗取资金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查处,并在两年内取消其申请项目资金补助的资格。

四、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7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原《舟山市“菜篮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财资环〔2022〕2号)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舟山市财政局,解读人:朱伊丹,电话:0580-228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