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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3-190084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目录

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7)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8)

三、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四、名词解释......................................................................................................(25)

五、附件...............................................................................................................(29)


 


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并实施港口总体规划、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港航、口岸、海防发展规划和反走私工作规划。

(2)组织拟订并实施航道、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物流及水路交通建设(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港航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港航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含陆岛交通码头)。

(4)依法实施航道管理工作。负责与航道有关的建设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工作。负责涉航建筑物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

(5)负责港口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规划、岸线使用和项目投资管理。负责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职责。

(6)负责水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货物运输市场、水路货物运输辅助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水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船舶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紧急运输。

(7)负责引航、地方船舶检验管理工作。

(8)负责拟订港航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港航科技项目,推进港航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港航、口岸、海防和反走私信息化建设。督促指导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行业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

(9)负责协调口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口岸开放和口岸查验机构设置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基础设施、功能建设和开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协调推进口岸管理服务建设,优化口岸通关服务。

(10)指导、协调相关单位海防管控工作。协调落实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11)负责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12)负责协调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优化水路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管理一体化的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港航审批和口岸查验等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一单多报”,实现通关“无纸化”,打造口岸通关便利自贸试验区样板。推进水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水路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2.舟山市港航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港航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工作方案以及执法业务规范、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水路运政(货运)、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运工程(陆岛交通码头除外,下同)等港航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市港航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港航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担港航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和处置。

3.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1)服务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等重大战略建设,推进港航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港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2)协助编制港口、航道、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物流及水路交通建设(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等规划并承担实施的有关辅助工作。

(3)参与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港航产业统计分析和发展研究工作。承担行业信用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水运建设工程(不含陆岛交通码头)的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和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负责港口岸线储备及开发前期工作。协助水运建设项目及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备案和建设市场监管的辅助工作。

(5)承担港航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6)承担水运工程(不含陆岛交通码头)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7)承担港口公共服务资源调度配置和港航应急指挥工作,协助指导港口引航工作,服务和促进港口产业的发展。承担港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港口设施保安履约等工作。承担货物港务费的计收工作。

(8)承担水路货物运输信息、咨询、评价等技术支撑工作。服务和促进水路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和航运物流发展工作。承担水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

(9)承担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具体负责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航道管理的辅助工作。

(10)承担港航和口岸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港航、口岸和反走私信息化建设和通关服务工作。参与指导行业绿色发展。

(11)负责港航项目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

(12)承担港航行业人才发展研究,参与制定港航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承担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协调推进和研究工作。

(14)完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舟山引航站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接受引航申请,制定引航调度计划和引航方案,为进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和舟山市辖区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3)负责引航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按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引航员的聘用、培训、晋升、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6)开展引航新技术研发和组织引航技术攻关,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

(7)负责引航基地、引航艇及其他引航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8)完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5.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

(1)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船舶规范、技术标准,承担对国内航行的交通船舶实施法定检验,并签发相应船舶检验报告和船舶检验证书。

(2)承担船舶设计图纸的技术审核工作。

(3)承担船用产品的认可、检验和发证工作。

(4)承担全市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有关安全质量、技术条件的管理工作。

(5)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6.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1)承担水运工程(不含陆岛交通码头,下同)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造价管理的辅助工作。协助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

(2)承担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的技术支持。承担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辅助工作。协助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举报调查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3)承担主管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的辅助工作,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

(4)承担水运工程建设造价计价和定额标准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造价文件审查、备案的辅助工作。

(5)协助水运工程安全应急管理。

(6)协助开展水运工程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7)承担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指导的技术性工作。

(8)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局属舟山引航站决算。

纳入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级)

2.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3.舟山引航站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68,222.34万元,支出总计68,222.3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0431.39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115号),年内追加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8000万元,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3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654.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9,93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93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8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6,716.14万元,占收入合计1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6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7.80万元,占28.04%;项目支出47,966.38万元,占71.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938.04万元,支出总计59,938.04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9959.25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115号),年内追加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8000万元,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3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67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3%,主要原因有:一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115号),年内追加支出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8000万元,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3000万元;二是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1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0号)。经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共同确认分割,追加分配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部分)22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3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59.25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115号),年内追加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8000万元,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3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3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32万元,占1.7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1.61万元,占1.74%;卫生健康(类)支出1,629.09万元,占2.72%;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54,861.68万元,占91.5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368.35万元,占2.2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671.38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3%,主要原因有:一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115号),年内追加支出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8000万元,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3000万元;二是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1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0号)。经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共同确认分割,追加分配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部分)22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90.65万元,支出决算为6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动经费拨付下属单位不列入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23万元,支出决算为42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部分项目经费调整至其他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江海联运航运人才培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8.35万元,支出决算为68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9.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交水明电〔2021〕276号)为严格落实一线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核酸检测、消杀防护等各项防疫措施,切实做好引航防疫工作,年内追加防疫专项资金893.20万元。二是年中财政追加舟山港航企业防疫专项补助资金223.2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按规定完成年初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0.02万元,支出决算为42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8.71万元,支出决算为6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按规定完成年初预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6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386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预算追加因素。例如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1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0号)。经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共同确认分割,追加分配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部分)2219万元;追加舟山市港航企业防疫专项补助资金223.25万元。二是预算压减因素。例如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货物港务费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56号)文件精神,货港费奖励兑现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10500万元,用于返回货主码头外贸货港费的50%作为奖励,实际兑现9519万元,年底收缴981万元。货港费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由于上年留抵退税及当年宁波舟山港双屿门航道一期工程施工结算可抵税额等因素,故未发生预算支出,年底收缴210万元。舟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迁建工程年内已完成装修工程,未完成结算,工程尾款暂不能支付,年内压减预算22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115号),年内追加支出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8000万元,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北向5万吨)3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9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务职级变动,年内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导致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进出变动、原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4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5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23.3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8.58%,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尽量安排食堂就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二是近两年车辆更新较多,车龄较新,车辆维修费大幅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51万元,占88.97%,与2021年度303.49相比,减少134.98万元,下降44.4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后,调整车辆产权所有人,市港航事业中心为便于统一管理车辆,将原各分中心车辆更新办理加油卡,并统一为油卡充值,2021年加油费比2022年增加约36万元;二是近两年车辆更新较多,车龄较新,车辆维修费减少;三是2021年更新1辆中巴车,单价比轿车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9万元,占11.03%,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05万元,下降16.2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出国计划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48.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8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近两年车辆更新较多,车龄较新,车辆维修费大幅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相对减少,车辆运行费用下降;三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统筹用车安排,减少市内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有所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91.81万元,支出决算为91.7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小数差异。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6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6.52万元,支出决算为76.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9.0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一是近两年车辆更新较多,车龄较新,车辆维修费大幅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相对减少,车辆运行费用下降;三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统筹用车安排,减少市内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7.85%。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累计1,15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尽量安排食堂就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部门公务接待88.00批次,累计1,150.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2.82万元,支出决算为6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工作计划延后或未启动,相关运行经费减少;比2021年度减少49.85万元,下降43.89%,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费用按要求列支到人员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80.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2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1.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0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9.6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5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9个,共涉及资金3370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95%。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基建长峙引航总基地二期项目和基建长峙引航基地护岸加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基建长峙引航总基地二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83.73万元,完成预算的91.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建了引航业务用房新建、水上救生技能体能训练用房以及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二是适应新区建设和大港口、大水运发展要求,同时也符合机构改革的实际需求。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分为水上救生技能体能训练用房工程和引航业务用房工程两个工程先后建设施工。在完成水上救生技能体能训练用房工程后,开始启动引航业务用房工程的一系列申报审批手续,同时又由于疫情防控等因素,造成两个项目开工时间跨度大,工期延长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工期管理,在批复的建设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基建长峙引航基地护岸加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万元,执行数为33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目是长峙引航基地的重要部分,是舟山特色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基础设施。二是为引航基地提供更加安全宽敞的后方陆域,服务于引航事业,为舟山港港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有效的支持保障,为舟山航运在服务环杭州湾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与财政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还存在差距,还需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设置。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设计绩效指标,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对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级)“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和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货港费奖励兑现专项经费”2个项目开展绩效抽评,截至决算公开日,抽评工作仍在进行中,现无法提供绩效抽评结果,待抽评结果确定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在外网公开。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附件


附件:1.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pdf

          2.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单位决算.pdf

          3.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pdf

          4.舟山引航站2022年度单位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