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1/2023-190377 |
文号 |
舟审法通〔2023〕34号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文件编号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舟山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1 来源:市审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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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舟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的通知》(舟审法〔2020〕49号),该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舟山市审计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