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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3-19062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全面恢复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1- 17 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020〕38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4号)、《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舟政发〔2021〕32号)精神,进一步浓厚“亚运年”“全民健身、共享亚运”氛围,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舟政办函〔2013〕46号)相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起恢复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凡经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认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均应有序向社会开放,做到“应开尽开”。 鼓励民办中小学校积极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设施。

二、实施时间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自2023年4月起恢复实施,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分类分批开放。

如有疫情防控、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须暂停或调整开放时间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三、开放方式

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各类建筑物、场地和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均应有序开放。

(一)免费开放:室外运动场。

(二)有偿开放:体育馆类、游泳池等室内场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放情况及收费要求。

四、开放时间

无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无晚自修的中学应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学时间的早、晚间向社会开放。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场地和时间,应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开放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开放学校在实行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过程中,如遇师生集体活动、校舍修缮等不适合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情况,可视情暂停或调整开放时段,并提前公告;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暂停开放一周以上的,须提前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经费补助

对免费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其运营维护补助按照《舟山市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补助暂行办法》(舟体群〔2014〕10 号)执行。县(区)合理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补助金额可参照本办法,也可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全民健身迎亚运的惠民实事工程。各地教育、体育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协调落实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等各方责任,统筹推进区域内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健全信息对接机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规范有序。体育部门要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舟山市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补助暂行办法》规定,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经费补助。各开放学校要切实加强与属地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联动,加强与入校健身市民的沟通,形成有效合力,积极营造多方支持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便民服务。市文广旅体局会同教育、数据、公安、卫健等部门和城投智慧公司积极优化校园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系统,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信息纳入“浙里办”。各地教育、体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摸与检查工作,充分掌握属地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属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清单,确保相关场地设施“应开尽开”。各地各校要制定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各类应急预案,并及时将开放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属地公安等部门和学校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各开放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置告示牌等形式,将开放信息和入校流程及时告知市民群众;做好市民卡刷卡设备迭代更新及后台管理系统维护等工作,方便市民群众通过“刷卡”“扫码”“刷脸”多渠道入校健身;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场地设施检查维护、环境卫生消杀等工作,确保涉及开放的校内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督查和晾晒通报机制,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的双效机制,全面落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体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日常检查、体育指导和督查评估,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各开放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过程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市民群众入校健身的身份识别、健康确认、离校确认等环节要求;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确保学校体育场地(馆)开放期间安全有序。市民群众入校健身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文明健身、安全运动。

附件:

1.舟山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清单

2.告示牌(参考模板)

3.市民入校健身守则(参考模板)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3日

舟山市教育局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全面恢复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