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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践行省局“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理念,决定在全市开展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构建质量领域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激发企业质量提升活力,推动质量强企建设走深走实,为我市现代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一)坚持需求导向。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质量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梳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摸清企业质量提升中的实际需求,提高服务针对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质量堵点、难点、痛点,结合行业特点和质量服务监管要求,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打好帮扶组合拳,全力破解普遍性和个性化难题。

(三)坚持效果导向。以企业认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质量工作实绩和成效的准绳,使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真正惠及广大企业,以有便利感、有贴心感、有获得感的质量服务和无随意感、无任性感、无压迫感的质量监管赢得企业的赞誉和口碑。

二、主要目标

(一)开展企业育牌创牌行动。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奖梯次培育和“品字标”浙江精品打造机制,推动 80 家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重点服务4家企业争创省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培育打造浙江精品。

(二)开展企业提质增效行动。绕产业链质量提升,推动 4 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重点实施4个质量攻坚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质量技术(质量、计量、检测)难题,打通产业链质量提升堵点。

(三)开展企业对标达标行动。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的重点产业,推动10家以上企业对标各类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重点推动 5项以上“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研制和实施攻坚

(四)开展企业认证贯标行动。以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为目标,推进150家以上小微企业开展质量体系等贯标行动,重点服务40家企业导入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构建适合的质量管理体系、测量体系,实现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五)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动。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试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控,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两个责任”。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省级以上质量奖创奖服务。完善培育库建设,对争创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梯次培育和精准服务。构建各级政府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发力的创奖培育机制,确保宣传动员和过程推进有力、有效。建立质量奖创奖专家即时服务企业机制,“点对点”实施靶向辅导,确保辅导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优化浙江精品培育服务。加大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力度,奋力打造浙江精品。根据省局品牌评价工作指引,及时为企业参与品牌建设提供帮助。加大浙江精品宣传推广力度,开展“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行动。畅通“品字标”企业参加“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义博会”等路径渠道,提升“浙江制造”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三)优化产业链质量提升精准服务。围绕产业链质量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主要是对“一条鱼” “一桶油”等重点产业链梳理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问题、因素,采用鱼骨图等质量工具进行分析,并逐一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或措施。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推进政产学研检协同,实施质量攻关重点项目,打通产业链质量提升堵点。持续深化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六个一”机制,推进金塘螺杆、定海微电机、岱山汽配等块状产业质量提升。

(四)优化标准化创新服务。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对照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要求,分类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名单。围绕《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汽配、塑机螺杆、微电机等产业特色,深化“标准化+”行动,赋能企业品质提升。组建由技术专家和标准化专家组成的标准入企服务团队,以与我市产业吻合度较高的相关“浙江制造”标准、国际国外先进标准为重点对标标准,细化确定一批对标先进标准的产品清单,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企业开展体系建设、标准研制、达标提升。

(五)优化计量技术服务。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依托省市县三级计量技术机构,指导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向企业开放计量实验室,为企业质量提升和创新发展提供计量解决方案,帮助解决量传溯源难题。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助力高耗能企业节能降耗。

(六)优化检测认证服务。持续开放检验检测实验室,推进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资源共享,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检测、测试公益服务。加大绿色认证企业培育力度,开展海岛民宿、快递包装等绿色服务认证。深化推进“三同百千万”行动,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将“三同”适用范围从食品、农产品扩展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化妆品、文创产品等领域,加快实现内外贸转型发展。推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上线省资质认定2.0系统,入住“浙里检”应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优化许可办理服务。纵深推进质量领域许可办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完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网办流程,进一步缩短型式批准行政许可服务受理时间。推进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注销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关联事项一体联动办理,提升便捷度和友好度。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组织协调作用,结合“入市第一课”辅导行动,开展特种设备、认证认可、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等个体工商户技术技能培训。

(八)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紧密衔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推动质量基础设施综合运用、协同服务,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知识产权、品牌培育、质量培训等延伸服务。推行“质量管家”服务模式,形成“个性问题针对帮扶、共性问题联合攻关”的高效服务格局。

(九)优化风险预警机制。 加强全市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督抽查机制,提高监督抽查精准度。制定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四重”清单,对燃气具、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成品油等重要工业产品进行常态化监测,实时掌握质量安全动态变化,帮助企业实施预防和风控机制。密切关注省级重要产品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归集并推送风险信息给相关部门和企业。实时开展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风险预警工作,常态化跟踪国外水产品技术贸易壁垒信息,开展智能风险评估和信息推送,帮助企业做好应对,保障外贸稳定。

(十)优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 以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强标类产品为切入口,引导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在工业产品许可证企业试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控,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两个责任”。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制度,交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带动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局建立“以事为主、条线结合”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和督导,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完善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纵深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党建引领。将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与当前正在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结合起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主动对接服务、下沉服务、靠前服务,聚焦企业所需、群众所盼,出台有针对性的对策举措,既解决面上共性问题、又“点对点”解决具体个性问题,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三)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好检验检测相关费用减免政策,探索区域内关键共性质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探索推广“质量贷”等金融政策,将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品牌认证等荣誉转化为融资“增信”,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金融动能,创造良好的质量强企政策协同环境。

(四)强化能力支撑。积极动员科研院所、高校和全市系统技术机构的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开展进厂入企帮扶活动,提供高效的专业技术服务。深化“浙江质量在线”等数字化成果落地应用,打造智能感知、线上线下联动闭环的智慧监管新模式。

(五)营造浓厚氛围。用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载体,加强质量强企宣传,扩大质量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在实践中发掘一批最佳案例,加大基层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标志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共享质量的良好氛围。

 

舟市监发〔2023〕75号关于印发质量强企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