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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23-190785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全面做好 2023 年度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无动力修造船防台专项工作组,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工作已经进入了准备期(6月15-7月1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防指办《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23年度台汛期无动力修造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台风灾害风险,确保船舶修造行业安全防台,现就做好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当前国家、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做好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安全对保障行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台工作体系,压紧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防台工作机构运转有效;尤其要根据区域企业分布特点,督促所属乡镇(街道)在应急响应期按照AB角的原则明确船企现场监管员(原则上按照1人不超过5艘船,不跨区域、不跨企业监管),确保台汛期间无动力修造船舶信息核查和巡查督促不留死角。

二、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近期,我局重新修订了《舟山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应急预案》(舟防),各地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和船企开展学习与研讨,对照市级预案加快开展本级和船企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确保应急预案内容符合实际、科学管用,尤其要注重做好船企特殊船型和特殊区域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预案的专家评估工作,对在厂船舶超过自身防台能力的船企,要提前对接与落实相关应急机动码头防台的方案。相关预案要落实县(区)经信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备案管理,同时推动区域内船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提高企业的应急救灾能力。

三、要控制修理船舶总量。台汛期(7月15日-10月15日),各地要牢固树立“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导思想,督促各船企不仅要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更要注重台汛期的日常管理。关键在于推动船舶修理企业须根据自身船坞、港池和码头的避台能力,把握接单节奏,合理调度生产,有序开展动力拆除作业,严控在厂无动力修造船舶总量,台汛期平常船厂码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档靠泊,对超过二档靠泊且超出防台容纳能力(含船坞)且短期内无法驶离的,市、县二级经信部门将依托船舶引航调度机制,暂缓修理船舶引航进厂,倒逼船企合理控制在厂修理船舶总量。各地要督促船企加快在厂扣押无动力船舶的清理工作,减轻防台压力。

四、要坚持“一船一泊”防台原则。根据防台III级应急响应期码头防台无动力修造船舶须落实“一船一泊”的原则,各地要对每家船企码头泊位基数进行全面排摸核实和编号,台汛期要督促船企按照“以泊定船”的要求,落实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一船一案”半月报制度。在我市发布防台预警后,要督促船企加快动力恢复和坞内调剂,严防新造船下水和修理船动力拆除,确保III级应急响应后码头靠泊无动力修造船舶全部落实“一船一泊”防台。对于不听指令,擅自新组织新造船下水和修理船动力拆除且无相应防台匹配能力的船企,要组织应急、港航、海事等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五、要推动船企落实物资准备。要督促船企舍得投入,参照我市船企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物资配置基本参考标准,提前积极做好防台物资的补充、更新与储备,确保“预有准备、心中不慌”。重点是要落实备用缆绳、加固锚链、通讯设备等物资储备,并落实造册登记,备用加强型缆绳要达到“一泊位”6根的基本配置,台汛期加强缆绳原则上应就近放置在码头;同时要组织船企加强对码头风暴桩、船电保障、系泊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北斗船位仪的检修维护,确保台风应急响应期间可靠管用。定海区要针对长白港区船企密、船只多且距桥近的实际,督促企业根据台风实际提前开展有动力船舶疏港,并协调落实具备拖、顶功能的6000匹以上大马力拖轮,在防台应急响应期落实就近应急值守。

六、要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各地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属地可能产生无动力修造船舶的船企,完成一轮防台安全隐患的全覆盖式排查工作,重点检查船企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预案、无动力修造船舶数量控制措施、应急队伍与物资储备、码头船坞等防台设施设备维护等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实行对帐销号。相关检查情况表请于6月21日下午4时前上报我局,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专项工作组将在7月15前对各地防台准备落实情况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13515807107。

附件:1、船厂扣押船舶和长期锚泊弃船情况汇总表

2、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舟山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专项工作组

2023年6月15日

关于全面做好 2023 年度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