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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4/2023-190941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19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依托跨海通道提升我市岛际供电能力的建议》收悉。结合市电力局,市大桥管理中心,甬舟铁路指挥部等单位的协办意见,并面商沟通,经我局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是海洋大市,海岛众多,随着系列国家战略在舟山不断落地,尤其是近年来海洋强省建设持续推进,各个岛屿的发展对电力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要求日益增长。但岛际跨海电力廊道资源稀缺,各岛际间电力长距离输送基本以海底电缆为主,且海底电缆造价高昂,维修难度大。如能利用跨海桥隧敷设电缆可节省海域、岸线、空域廊道资源占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共享,将对海岛地区供电产生明显的经济、生态优势。近几年,我市相关部门已就依托桥隧结构整合电力廊道资源,提升岛际供电能力作了大量工作,通过充分论证、向上对接、专题协调等方式,从技术、政策和机制上寻求突破,先后完成了鱼山大桥搭载了 2 回 220 千伏电缆、舟岱大桥搭载了2回220千伏电缆等工程项目。

一、关于破解法规、技术规范的制约

现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铺设高压电线”,此处高压电线广义上是包含高压电缆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此处电缆包括《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所有出现的电缆应理解为弱电电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严禁易燃、易爆、高压等管线设施利用或通过公路桥梁和隧道”,此处高压应理解为包含高压电线(高压电缆)。因此从法律法规、公路技术规范上来讲桥隧搭载高压电缆管线是被禁止的,但总体来讲,《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对高压电线和电缆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也没有作出很好的条文解析,技术规范也是根据上位法作相应规定的。我们认为社会是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缆的安全性会越来越高,用电安全管理也会越来越完善,通过国内目前随桥敷设高压电缆的几个例证也证实了,经过充分严密的论证,科学合理的设计,可以解决技术上的难点,保证跨海大桥及电缆本身安全,况且长大桥隧工程项目本身也需要敷设高压电缆。但毕竟通电的高压电缆是具有相当风险的危险源,长大桥隧的结构比较复杂,技术难度大,环境复杂,安全要求高,现阶段要破除这个难题还有较大障碍,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我们建议最好由国家电网牵头,对桥隧搭载高压电缆的安全性、可行性作科学全面的论证,必要的情况下汇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协调,期望交通部能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路技术规范,为高压电缆敷设、应用和后期维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关于同步开展桥隧搭载高压电缆的可行性研究桥隧搭载高压电缆需要在桥隧结构上预留足够的电缆路由空间,已建成的桥隧一般情况下不会预留足够的电缆路由空间,如要强行搭载,将大大增加技术难度和工程造价,所以在桥隧规划实施前期同步开展桥隧搭载高压电缆的可行性研究非常有必要。电力工程与桥隧工程属于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也不同,因受法规和公路技术规范限制,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不会主动在长大桥隧规划或实施过程中考虑桥隧搭载高压电缆管线,这就需要国网舟山供电公司根据跨海桥隧规划和实施计划,结合《舟山市“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舟山群岛新区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等,在跨海桥隧规划设计阶段主动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搭载需求,经有关部门同意,在桥隧工程前期研究阶段同步开展电缆搭载事项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国网舟山供电公司提出的在甬舟铁路金塘海底隧道和西堠门、桃夭门、富翅门三座公铁两用跨海大桥搭载高压电缆管线的需求,正在全力争取省发改委的支持。

三、关于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随桥隧搭载高压电缆工程项目屈指可数,况且根据项目情况不同,项目审批权限也各有不同,建立省市政府层面常态化两级协调机制,没有太大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认为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由市政府牵头建立临时专班进行综合协调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有利于推进舟山岛际跨海桥隧搭载高压电缆电力通道工作。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 年 6 月 6 日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13906803698)

(14号)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196号提案的复函[202306081654134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