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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37/2023-190924 文号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夏依波等十位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边缘海岛垃圾外运支持力度的议案》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主办此议案。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根据海岛特点及基础设施条件,对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做了认真探索和实解决措施践,尤其是针对海岛地区岛屿分散,单体区域垃圾产生量少及海岛土地资源紧缺的实际,从2009年开始就谋划启动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全市统筹、岛际共享、全域焚烧、终止填埋”的工作思路和目标,通过建立“村(社区)收集、乡镇(街道)清运、县(区)压缩中转、市集中处理”的四级联动运行机制,采用海陆转运和跨海直运的方式,将远离本岛的岱山县、嵊泗县和六横、鱼山等海岛乡镇的生活垃圾全部纳入团鸡山岛集中处理,2011年至2019年在团鸡山岛分三期建成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同步建设了餐厨垃圾处理、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配套设施,形成全市域一个离岛统筹具有海岛特色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各位代表提出的县财政压力、驾驶员招工难等困难情况确实存在,我们深感理解,嵊泗县岛屿众多并且远离本岛,垃圾跨海运输费用高、海运时间长。嵊泗县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通过船舶运输至定海码头,进行空满车辆接替后返航,满载车辆由居住在本岛的车队驾驶员再通过青垒头垃圾转运码头经跨海运输至团鸡山进行垃圾处理,任务结束后,将垃圾车辆停放在定海有机物处理中心,该处理中心由定海区环卫部门负责管理,经了解无关闭计划,可长期免费为嵊泗垃圾运输车辆提供停车保障,同时团鸡山岛配有自动洗车房,免费为垃圾运输车辆提供清洗服务。目前我市垃圾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保障原则,由市统一建设垃圾集中处置场地,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余万元用于支付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本岛垃圾码头至团鸡山码头的船运,以及码头和场站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团鸡山岛域环境整治、环卫分类收集运输车辆管理等费用;县区承担本辖区生活垃圾焚烧费以及运往本岛中转站的运输费用,共同推进垃圾集中处置,确保我市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何中伟书记在“民生面对面中提出的“要高度重视偏远小岛垃圾处置工作,建立标准化、绿色低碳的垃圾处置体系,积极探索小岛垃圾处理‘舟山模式’”的指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编制了《小岛垃圾资源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下一步,将以提升小岛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为目标健全协调机制、规范处置设施、完善收运体系、统一管理标准,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垃圾资源利用示范小岛,实现小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具体从以下个方面着手小岛垃圾资源利用标准体系:

一是构建标准体系一体化推进机制。坚持系统化思维,从顶层设计上加强标准体系的规范引导,从部门协同上体现多方联动效应,明确市级部门、县(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建立健全“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推进机制。

二是稳步推进小岛各类垃圾分类处置。其他垃圾其他垃圾采用跨海直运、海陆转运或并岛转运等模式纳入市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进行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采用有机质制肥、发酵堆肥等方式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日产生量大于3吨的小岛鼓励配置小型易腐垃圾处理设备采用机器成肥、太阳能辅助堆肥等方式实现易腐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条件受限的,也可采用跨海直运、海陆转运或并岛转运等模式纳入市级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建筑垃圾采用筛分粉碎生产建筑材料或围垦回填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年产生量大于500吨且没有消纳能力的小岛鼓励配置适用的小型可移动筛分破碎设备实现就地资源化利用。岛内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消纳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油污泥、医疗废物、有害垃圾纳入市级统一处理体系,确保无害化处置;可回收物:通过进一步优化小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加快回收站点建设,构建可回收物全品类回收链条,实现应收尽收。

三是全力实施示范小岛建设工程。紧扣“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精准立项,积极探索符合小岛岛情的垃圾资源利用标准化路径,在桃花岛、嵊山岛、东极岛等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小岛,创建推进一批垃圾资源利用示范岛和标准化示范项目,促进典型实践案例复制和推广,形成促进小岛垃圾资源利用标准化的政策体系。

四是建立完善三级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区、功能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政保障机制县(区、功能区)主要负责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用和从压缩站或集置点运送至市级处理设施的清运费用,并对乡镇垃圾收运车辆采购及压缩设施、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落实配套补助政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垃圾收运费用保障和收运设备、压缩设施建设维护运行费用;村(社区)承担岛内各类垃圾保洁费用,同时市财政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履行财政职能,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分级保障机制,督促落实经费保障,为构建具有现代海洋城市特色的垃圾一体化处置体系落实经费保障。

感谢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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