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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37/2023-190932 文号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19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刘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渣土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的意见建议对推进我市建筑渣土管理,提升渣土管理水平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结合市住建局的协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两个先行”,规范开展建筑渣土管理,构建属地负责、产消平衡、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工程渣土综合治理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法规制度,厘清部门职能。为提升我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率,2022年印发《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垃圾部门管理职责和全流程消纳处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同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舟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21-2030年)》,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做了近远期的规划。另,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我们联合资源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和港航口岸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刘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渣土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的意见建议对推进我市建筑渣土管理,提升渣土管理水平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结合市住建局的协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两个先行”,规范开展建筑渣土管理,构建属地负责、产消平衡、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工程渣土综合治理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法规制度,厘清部门职能。为提升我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率,2022年印发《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垃圾部门管理职责和全流程消纳处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同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舟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21-2030年)》,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做了近远期的规划。另,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我们联合资源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和港航口岸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等事项的通知》,规范工程项目履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按规定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审批。

二、摸清基本情况,掌握渣土底数。根据年度数据,我市每年产生工程渣土约500万吨,2022年共处置了55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目前,我市资源化利用的处置场所有9处,剩余处置容量为2700余万吨;资源化利用企业3家,年处理能力为150万吨。我市共有在建工程项目247个,完成出土工程128个,共消纳工程渣土816万吨,正在出土或还未出土的工程119个,预测渣土出土量为1080万吨。

三、聚力齐抓共管,开展联合治理。建筑渣土治理需要多部门同向发力,齐抓共管。今年2月至5月,根据省里工作部署,我市开展建筑渣土处置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11个部门参与联合治理,进一步理顺渣土治理工作机制。市、县(区)各部门联动进行全面排查,累计出动人员18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63次,现场设卡设点检查100余次,市级专班现场督导22次,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09起,通过治理使我市建筑渣土管理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四、推广系统应用,提升数字水平。为推广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185人参加系统平台操作和电子联单使用培训。截至目前,全市企业注册账号119个。今年,新城作为系统推广应用试点,根据省市县一体化建设要求,新城积极落实资金、完善系统开发,开展先行先试,实现上线运行,系统接入新城区域212个监控视频,194辆车载GPS定位,完成工地和消纳场所的基础信息的录入,下一步将做好全市推广工作。另外,定海、普陀、新城、岱山等区域已启动陆运电子联单先行先试工作,让建筑垃圾“来有影、去有踪”。截至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电子联单备案等事项的通知》,规范工程项目履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按规定做好建筑垃圾方案备案审批。

二、摸清基本情况,掌握渣土底数。根据年度数据,我市每年产生工程渣土约500万吨,2022年共处置了55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目前,我市资源化利用的处置场所有9处,剩余处置容量为2700余万吨;资源化利用企业3家,年处理能力为150万吨。我市共有在建工程项目247个,完成出土工程128个,共消纳工程渣土816万吨,正在出土或还未出土的工程119个,预测渣土出土量为1080万吨。

三、聚力齐抓共管,开展联合治理。建筑渣土治理需要多部门同向发力,齐抓共管。今年2月至5月,根据省里工作部署,我市开展建筑渣土处置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11个部门参与联合治理,进一步理顺渣土治理工作机制。市、县(区)各部门联动进行全面排查,累计出动人员18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63次,现场设卡设点检查100余次,市级专班现场督导22次,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09起,通过治理使我市建筑渣土管理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四、推广系统应用,提升数字水平。为推广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185人参加系统平台操作和电子联单使用培训。截至目前,全市企业注册账号119个。今年,新城作为系统推广应用试点,根据省市县一体化建设要求,新城积极落实资金、完善系统开发,开展先行先试,实现上线运行,系统接入新城区域212个监控视频,194辆车载GPS定位,完成工地和消纳场所的基础信息的录入,下一步将做好全市推广工作。另外,定海、普陀、新城、岱山等区域已启动陆运电子联单先行先试工作,让建筑垃圾“来有影、去有踪”。截至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电子联单数量已产生10000余单。

    建筑渣土管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的工作,虽然我们做了一点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消纳统筹规划按照目前我市年产生约500万吨工程渣土的量,现有的消纳场所可满足我市未来5年渣土消纳处置的要求。同时,为解决宁波地铁工程渣土处置问题,我市消纳来自宁波工程渣土。但随着甬舟铁路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工,消纳场地不足逐步显现,产消矛盾逐渐凸显。我们未雨绸缪,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调查的通知》,梳理目前在用和今后可用的渣土消纳处置场所,并对上报的数据再分析、再研究为下一步联合资规部门做好新的渣土消纳地的规划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加快数字智治推广根据省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全面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我局将不断加快建筑渣土物联网设备建设运用步伐,尽快完成各县(区、功能区)物联网设备系统对接,全面推行建筑渣土电子转移联单使用,明确每一车建筑渣土的来源和流向,形成工程渣土全流程监管闭环的数字智治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同治理,积极互联互通,做好工程项目的源头监管,突出对陆路运输、海上运输和码头中转的监督检查,规范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运作。同时,利用“综合查一次”等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行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流程闭环执法监管态势。

另外,关于渣土处置合理定价方面问题。目前,以定海区为例,工程渣土的处置由定海城乡建设集团负责经营管理,处置价格由他们专门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综合考量各方成本之后予以定价,并向外公开招投标,5月20日,定海区完成了新一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确定的中标价是22元每吨,已考虑了柴油上涨,人员工资上涨等因数。从整个渣土处置的费用来看,除刚才海运处置的22元每吨,陆域运输中,目前我市运输价格为每车(23吨)起步一公里60元,每增加一公里30元,综合起来,按照运输距离15公里算,我市渣土的处置费用也达到了40多元每吨。下步,我们会加强与定海区城管部门的对接联系,做好消纳处置中各类问题的处置,加强运营管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