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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37/2023-190933 文号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10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张松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综合执法进社区 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问题建议》收悉。我局对此提案十分重视,经讨论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层治理的难点

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其治理水平与居民幸福感息息相关。近几年来,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行动,社区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社区内私拉电线、违规搭建、车辆乱停放、占用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居民群众也有一定反响。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在推进社区治理中也面临一些难题

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当前全市执法力量(在编)共1456人,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328人,其中80%以上下沉到各乡镇(街道),除承担执法检查、重点领域监管、处罚办案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外,还承担应急抢险、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等重大行动任务。虽然采取“5+2”“白+黑”工作制,但由于执法力量不足,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盲区。尤其是行为人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等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之际进行违规装修、违法搭建,导致违法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是部门协作不够顺畅。以小区违法建设为例,行为人在公共区域违章搭建房子、封包风雨连廊、进户门外扩、封包或占用设备平台等问题,住建、资规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定性存在争议,综合执法部门在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准确定性及及时移送案件的情况下,执法依据不足,无法及时立案查处。同时,在执法与监管的关系上还存在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将监管职责向末端执法挤压,给综合执法带来较大难题和压力。

三是当事人存在抵触心理。如在违章建筑问题上,综合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时,部分当事人对违章建筑不予配合,以各种理由不接受调查询问,阻碍执法人员进入室内勘查,有的甚至暴力抗法。因综合执法部门缺少强制手段,导致违法行为调查难、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

二、基层治理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综合执法部门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基层治理工作。

(一)开展小区违建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现代海上花园城市”工作要求,小区违建整治作为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十大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印发《2023年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公安、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及各县(区)、乡镇街道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高效协同,形成合力,整体有序推进小区违建整治工作。目前,列入重点整治5个小区,发放限期整改200余份,拆除违建27处(包括阳光房、雨棚、洗衣台等),拆除违建面积达154平方,处置占用空间、毁绿等违法行为159处,有效遏制小区违建蔓延势头

(二)推行网格化管理。为巩固创城成果,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综合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城管网格管理制”,以乡镇(街道)、社区为依托,以基层执法中队为基础,以网格为单元,整合资源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建立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目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划分90个城管网格,每个网格除配备3-5名执法队员外,相应配备了环卫保洁、市政设施及园林绿化管理维护人员,强化网格内巡查管理。并与社区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加强沟通联系和配合协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事(部)件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和各项指令,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主动采集网格内突出问题点位信息(如乱停车点位信息、违法搭建信息等)及违法违规人员信息,登记建档,落实重点管控。

(三)强化部门协作。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和部门间执法协同机制,明确职责,厘清执法与监管边界,规范案件移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等多跨协同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治舟山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违法违规案例,不断增强社会群众法制观念和遵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案件发生。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城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在各社区宣讲房屋装修、生活垃圾分类、燃气使用安全等常识,为社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听取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将好的意见建议吸收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中。

三、下步主要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以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工作。

(一)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到位。做实做强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以创建“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队为载体,建立健全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度体系完善县乡协同、县属乡用共管制度,建立健全下沉人员管理和保障机制,围绕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推进数字化执法、网格化管理和多跨协同联合执法场景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优化调整城管网格管理。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结合综合执法中队管辖范围、力量配置等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网格的数量及范围,确保各地各网格内人员力量配置到位,除特殊情况外,网格管理人员采取固定工作模式,不得随意抽调、借用;加强资源整合,逐步推进市、县区级智慧城管平台数据贯通,实现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共享;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考评规则,将网格管理工作要求纳入日常督查考评中,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考评结果的运用。

(三)高效运作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一是畅通运行基层智治平台。确保基层智治平台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衔接畅通,完善基层事件流传的配套机制,优化事件的上报处理流程和反应速度,细化事件流程处置机制,加强对事件及时处置闭环的提醒和监测。二是全面提升数字应用实战效应。依托数字应用系统平台,推进协同指挥、联合检查等多跨场景深度融合,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本地协同清单,加强部门间沟通,对交叉综合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疑难问题研讨班、数字应用培训班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数字化执法的能力与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成效。

(四)健全完善协同指挥体系。建立全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实体化入驻运行,强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协同。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办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加强部门间、县乡间执法协作,化解执法争议,形成执法合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重点落实控新工作。加强与房管、物业服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新建小区交付使用信息,在业主入住时提前介入,做好房屋装修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前期管控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装修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防止因前期发现处置不力产生蝴蝶效应,增加后续执法难度。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控新机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物业监管功能,对于新出现的违建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及时处理。

(六)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一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运用,在各类媒体网络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继续深化“八进”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商场、进医院”活动,切实抓好典型,搞好示范带动,力争抓出成效。

(七)有序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紧扣主题,大力推进。按照《2023年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小区违章建筑整治行动,明确任务计划,倒排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全面排查,逐步推进。在前期整治5个重点小区违章建筑问题的基础上,逐个开展小区违建排查,按一小区一方案制定整治方案,逐步推进小区违建整治工作。三是加大力度,集中攻坚。对问题突出的社区,联合综合执法、住建、资规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集中力量啃硬骨头,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常态化管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