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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3-191103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五财并举”理念,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实干争先“四重清单”,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兼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财政收入争先进位。持续巩固收入组织一盘棋,建立月初收入“马上就测”机制,坚持省市县纵向联动和“财政+部门”横向协同,推动大额收入按预期落地,实现收入保持高增长态势。1-5月,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34亿元,增长36.2%,扣除大额留抵退税回补因素增长18.5%;其中税收收入82.53亿元,增长47.5%,扣除大额留抵退税回补因素增长20.3%,两项增幅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首位。二是向上争取成效显著。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4.27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3.60亿元,有力保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等领域建设;争取到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11.11亿元,用于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有机更新攻坚等;争取到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1.32亿元、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9.36亿元,支持重点渔业项目发展和水利项目投资建设等。三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1%。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全市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压减率12.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压减率2.9%。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类分档收缴市级63家预算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1.59亿元,统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力提效,激活经济发展动能

一是助力扩大有效投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预算10亿元,同比增长17.6%。加快下达公共服务领域113个项目资金8.02亿元,下达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复线一期二期工作经费4.05亿元,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严把市属重点国企投资计划制定关、投资规模关、执行进度关,建立健全“季度汇总+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截至5月底,全市126个国企投资项目已组织实施102个,完成投资38.03亿元,投资进度43.98%。高效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价,对重大标杆项目实行“并联提速”“即来即审”机制,1-6月完成项目审核175个,审定金额38.05亿元,调整金额5.16亿元,金额调整率12.71%。二是全力保障“三件大事”。统筹谋划、落实落细“8+4”经济政策体系,安排政策资金111.64亿元,并督促相关政策能出早出、资金及早下达。聚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稳步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安排市级科技投入预算6.38亿元、东海实验室专项资金1亿元,实现科技首位战略首位保障。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全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合同金额占比达90.73%,远超75%以上省定要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无感监测”营商指数进位提升,目前5个监测靶点均满分;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4月全市减税降费14.28亿元。聚焦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服务保障海洋产业发展和自贸试验区开放提升,成功争取到宁波舟山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退税政策;统筹财力重点保障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发展、江海联运中心升级、“一条鱼”全产业链发展等。三是促进海岛共同富裕。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1-5月全市民生支出104.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4%,全面保障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强化偏远海岛保障,逐步完善以人为核心的海岛特色转移支付体系,出台《舟山市偏远海岛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实施办法》,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20万元,缓解偏远海岛民生投入压力。成功争取共富乡村试点我市申报入围率100%,统筹资金设立嵊泗共富专项,每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加快国企赋能海岛共富,市属重点国企实施“小岛你好”“星辰大海”等共富项目7个,年度投资达2.7亿元。

(三)规范有序,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推进公用经费改革,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支出标准,健全部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管理,完善动态监控预警机制。截至5月底累计监控资金56.1亿元,纠正违规资金5038万元。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首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一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指标8325条,修改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指标不够细化量化等指标问题1500余条,实现绩效目标“源头管控”。选取专项债券、工业发展、爱卫创卫等领域5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7亿元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并完成现场评价三是创新升级财会监督。启动“财会监督年”活动,出台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财会监督质效。选取科技创新、制造业培育等重点领域,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涉企补贴补助专项检查,实施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检查,推动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检查占比、掌上执法率、应用规则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均达100%。四是严格防范财政风险。积极推进存量隐形债务化解,将原五年化债期限(2018年-2022年)延长至2025年,深化“一企一策”“一债一测”,切实防控债务风险。有力兜牢“三保”底线,依托“三保”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控全市“三保”运行情况。全面推进财政国企“清廉双单元”建设,打造“清廉财审”“清风之旅、廉动共建”等清廉细胞,压紧管党治党严实度。

(四)攻坚突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完善“1+5+X”国资监管体系,针对性出台配套制度办法,健全国企对外捐赠、采购管理、担保管理等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刚性和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截至5月底已确权不动产269处,划转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至国有企业256处,逐步实现不动产集中管理。二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优化国企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范明确市属企业工资指标分解、报送机制、申报内容和监管范围,实现薪酬监管全覆盖。强化董事会建设,分层分类、动态完善国企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健全董事会工作指引,促进董事会运行更加科学有效、专业规范。会同相关部门组建市农业发展集团,完成公司组建方案,明确人事、公司章程、议事规则、注册资金等事项。三是创新国企考核机制。推行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出台《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及计分细则,形成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满意度评价三个“一百分”综合考核体系,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以综合考核为引领,协同实施业绩考核,结合国企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修订《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推进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实现考核指标层层传递。四是筑牢国企党建阵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提升国企基层组织功能。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开展实干争先活动,指导国企围绕主责主业,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实干争先专项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建立“马上就办”闭环落实机制,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全方位全领域推动活动走深走实。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围绕挖潜增收,推动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一是抓好收入组织。综合研判全省收入形势,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行业特点,按月合理确定收入增长目标。健全收入组织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分解任务,合理把握收入组织的力度和节奏,力争财政收入“全年红”、收入增幅处于全省前列。二是拓展可用财力。对上积极争取,深入研究各类补助政策变化导向,在上级政策制定、资金分配、债券发行中力争更大份额的支持。对内加快盘活重点关注土地市场和资源开发利用,强化自然资源收益测算分析,抓好收入管理。三是紧盯重点税源。持续落实重点税源项目动态监控机制,积极关注浙石化税收落地、大额非税收入动态情况,推动各项收入按预期入库。积极拓展税源管理广度,持续挖掘潜力项目大力扶持优势行业,努力提高税收占比,实现收入量质齐升

(二)围绕精准高效,推动财政要素集成式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三个一号工程”。锚定局42项行动,强化“8+4”政策体系财政要素保障,加强政策集成重塑,加快资金分配下达,着力打造具有财政国资特色的标志性工程。优化产业扶持政策,重点推进新一轮科技新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重构,抓好“财政支持一条鱼全产业链建设”和“财政助力自贸试验区江海联运中心能级提升”特色试点任务。加大为企服务力度,有效发挥产业基金、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工具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提前谋划、靠前保障,加大对甬舟铁路、六横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保障力度配合做好沪舟甬大通道、南环快速路等重大项目前期投融资方案研究优化政府投资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规范统一政府投资项目审价标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早落地、早见效三是合力保障共同富裕推进。完善偏远海岛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档系数;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嵊泗县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深化“提中扩低”改革,细化财政保障政策清单,加快推进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围绕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国资国企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围绕“小岛你好”“星辰大海”等共富行动,开展企业与村(社区)联建,形成推进合力

围绕科学管理,推动财政治理现代化升级

一是推进预算规范化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明确2024年预算编制原则和重点,持续推进公用经费改革,规范部门项目经费设置。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制订新一轮市属三个功能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持续贯彻过“紧日子”理念,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刀刃二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扩围升级。重点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绩效抽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强化结果应用,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关注政府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做好已运行项目收益收缴;推动存量隐债化解,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基金征管、运行分析及预警测试。防范财经纪律风险,开展“财会监督年”行动,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构建协同共治的监督机制四是提升数字监管效能。推进“浙里捐赠”“浙里基财智控”“浙里办票”等一批财政重大应用贯通,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社会服务应用试点及“财政大脑”试点落地。以财政国资数据全市大集中为突破口,完善舟山财政“数据中枢”,探索建立财政国资监管平台。

(四)围绕提质增效,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监管体系。持续完善“1+5+X”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对外捐赠管理、采购管理、抵押担保管理等系列办法,进一步加强国企制度执行力。强化国企投资项目监管,厘清权责边界、明晰操作规程、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全过程规范国企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推进国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完成资产监管系统上线并链接“浙交汇”产权交易系统,实现交易闭环管理。二是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推行子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指导企业落实刚性考核、聘任解聘和薪酬兑现确保一级子企业全面推行,各级子企业推行比例达70%。支持做好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前期准备,重点推动新一海、新诺佳、舟山旅游三家企业上市。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党的政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机制,指导督促企业动态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修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持续实施“三类项目”攻坚克难行动开展“红色引航”及标杆书记评选,夯实基层党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