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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23-190393 文号 舟经信函〔2023〕47号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3-06-0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杨平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收悉,经商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非常赞同您提出的推进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集群发展、品牌发展以及人才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一、关于进一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制定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去年我市第一时间承接落实国务院33条,省38条,制定出台我市舟45条、减负强企43条、减负纾困30条、工业高质量发展20条、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12条、科技惠企政策9条、服务业发展10条、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6条等一揽子稳企业强主体的政策措施,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推动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为企业减负107.4亿元。今年我市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括8个方面、58条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用地用海用能等政策指标,全力争取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单列,努力破解我市产业发展的要素瓶颈制约。

(二)强化惠企政策宣传落实。市、县(区)、镇街三级联动,组织惠企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积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宣传册、展板、企业码直播等多种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推送、宣传和解读惠企政策。推广使用舟山市惠企政策兑现系统,推动各级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2022年完成兑付全市各类奖补政策571条,兑付资金45.35亿元,惠及企业37204家次。

(三)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今年,我市按照全省工作部署,聚力攻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组建工作专班,开设12345营商环境服务专线,重点聚焦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五个重大领域,形成37方面举措,颗粒化拆解形成167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落实。召开全市“真抓实干 马上就办”作风建设大会,强化机制优作风,完善问题发现解决机制、作风考核评价机制、干部奖惩激励机制,把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转化为事业发展的新动力。严格贯彻落实《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出台《舟山市落实政务服务“马上就办”打造“舟到办”便民利企品牌的实施方案》,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准破解“审批慢、办事难、服务差”等问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关于坚持走集约化发展道路

(一)实施“155”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今年,我市制定《舟山市“155”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深入实施空间腾换、创新强工、招大做强、企业优强、数字赋能、品质提升“六大行动”,加快打造石化新材料1个千亿级核心产业集群,船舶、水产、海洋电子、清洁能源及装备、现代航空等5个主导产业集群,螺杆、汽配、石化装备、船舶配件、粮油加工5个特色产业集群,通过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深入实施“抓大扶中育小推上市”战略,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工业企业梯度培育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政策,开展“5428”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大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大变强”“优上市”,构建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梯次培育体系,培育形成集群化发展、产业链协同、梯队结构良好的“企业群”。力争到2026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5家,净增规上工业企业400家,培育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0家以上,打造15家“链主型”企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大企业30家以上,推进80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同时,支持“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通过并购收购、联合重组、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合重组及投资合作,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三)做大做强产业平台。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重点建设高新区、绿色石化基地2个市级工业平台和定海工业园区、普陀经济开发区和岱山经济开发区3个县(区)工业平台,加快推动民营企业加速向园区集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发展平台,优化布局一批绿色石化、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清洁能源等临港产业。深入实施“一岛一功能”首发工程,聚力推进鱼山世界一流绿色石化和战略新材料产业岛、金塘国际领先新材料产业岛、六横先进制造和清洁能源岛、舟山粮油产业园建设,谋划建设有色金属储运加工岛。加快发展小微企业园,重点建设新材料智创园、普陀万洋众创城二期等6个园区。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品牌、人才保障

(一)加快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今年,我市启动实施“15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组建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打造“一室多院”创新平台体系,高质量建设东海实验室,推动东海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石化新材料、高端智能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航空航天五大区域性产业科创中心。深入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将创新资源导入企业、研发机构建在企业、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263家、1259家。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全市已有省级企业研究院27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78家,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40.9%居全省第二。出台舟山科技惠企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2.3%,今年1-3月,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保持高位增速,达到47.7%,排全省第一。1-4月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63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2.56%,同比增长18.4%,均列全省第一。

(二)加快推动民营企业品牌建设。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战略,通过政策引导、梯度培育、精准服务,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浙江制造”品牌打造,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认证工作,推进民营企业高标准、高品质发展。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质量工作考核等办法,通过配套出台奖励政策,更大力度引导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和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重点聚焦155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产业亟需标准研制工作,构建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加快构建完善海水产品、塑机螺杆、汽车配件等“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化体系,打响“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支持以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品牌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高“品字标”的知名度和企业参与热情和内在动力,带动更多的企业迈入“浙江制造”先进行列。加强企业品牌提升服务,依托全市7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有价值、可靠的服务。

(三)加强民营企业人才保障。以制造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实施“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银龄工程师计划等引才工程,配套人才新政“黄金六条”,去年新引育“高精尖”人才135人。实施高校毕业生聚舟计划,鼓励企业从市外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对市本级企业经备案后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入职满6个月后企业可申请年薪25%的一次性引才补助。去年,全市共引进各类高校毕业生首次突破2万人,其中,帮助民营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17375人,占全部引进的84.1%;新引进青年博士184人,引培高技能人才8700人,均创历史新高。积极举办海洋经济领域创业大赛,推动一批人才、项目、成果落地。我市与浙江海洋大学、浙大海洋学院签订新一轮市校合作备案录,最大限度地把高校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服务民营企业的发展优势。加快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利用舟山技师学院办学平台,加快构建校企合作育人共同体,支持企业与我市高校共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订单式培养人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2022年我市举办了线下企业管理人员培训23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576人次;开展企业码直播培训43场,企业观看达5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民营企业政策的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精准对接省“8+4”经济政策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减税降费、落实稳岗就业等细化措施,缓解民营企业经营压力,计划全年为企业减负50亿元以上。进一步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和服务机制,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达”应用,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深入实施舟山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15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建设,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我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吴江萍,联系电话:22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