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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23-190400 文号 舟经信函〔2023〕48号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3-06-0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02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叶文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出的建议非常具体,且具有针对性。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实现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一、积极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提振企业信心

我市坚持把保主体作为稳市场稳经济的关键,千方百计助企惠企稳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确保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一是制定完善一系列减负强企政策。去年我市第一时间承接落实国务院33条,省38条,迭代出台舟45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接续政策等,对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为企业减负107.4亿元。今年我市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括8个方面、58条政策措施,以期实现舟山民营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强化惠企政策宣贯落实。市、县(区)、镇街三级联动,组织惠企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积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宣传册、展板、企业码直播等多种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推送、宣传和解读惠企政策。推广使用舟山市惠企政策兑现系统,推动各级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三是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以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2022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企业家发展大会,表彰了一批优秀企业与创新团队,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关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精准对接省“8+4”经济政策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减税降费、落实稳岗就业等细化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计划全年为企业减负50亿元以上。进一步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和服务机制,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达”应用,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表彰一批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个体工商户等,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扶商良好创业创新环境。

二、围绕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要求“营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特别是自贸区批复建设以来,舟山以“对标国内一流、锚定全省最优”为目标定位,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法治化改革,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大力减税降费,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政务服务网络化、标准化、便利化,全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51亿元,增长8.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外贸进出口增长43.6%,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一是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今年,我市按照全省工作部署,聚力攻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组建工作专班,开设12345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大力构建营商服务体系,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目前已形成舟山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重点聚焦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五个重大领域,形成37方面举措,颗粒化拆解形成167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落实。二是完善落实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2022年,市工商联联合市级有关部门举办两期十场次“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深化恳谈会“4+X”的工作机制,帮助解决一批困难问题。

下一步,我市各部门将积极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以及举措清单,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五年整体跃迁”的进度安排,以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和营商环境试评价为导向,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宣传体系等五大保障机制,瞄准企业之需、企业之困、企业之难,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打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系列“组合拳”,全力破解普遍性和个性化难题,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着力把舟山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政府服务最高效、干部作为最担当、法治保障最有力、经济生态最健康的营商环境最优市。

三、全力助企稳企,护航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市相继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舟山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舟山市科技惠企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举措,推动和支持各行各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民营企业转型发展赋能加力。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通过政策引导、梯度培育、创新支持、精准服务等举措,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发挥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已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4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6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22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63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259家。三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开展助企纾困“三服务”活动,建立分级分层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结对帮扶全覆盖。加大对规上企业的运行监测,重点对停产减产企业、退规风险企业等困难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

下一步,我市将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全力提升制造业、服务业、远洋渔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大力实施“雄鹰”“雏鹰”“凤凰”行动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动优势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完善市县乡三级驻企专员机制,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诉求,实施问题限时处置机制。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破解融资问题

一是加大信贷供给支持。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信贷支持舟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10余个金融类政策意见,落实落细中央、省有关金融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重点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投放。2022年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525亿元,较年初新增139亿元;2022年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全部中长期贷款的比重达35.7%,居全省首位;2022年12月,全市企业贷款利率、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分别为4.83%、4.95%,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5BP、39BP。二是优化金融服务。落实民营企业融资“两个一致”,建立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五项机制,开展“百地千名行长进民企送服务”“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2022年组织金融机构走访民营企业累计5000余户,解决融资需求超300亿元。加强银企沟通,建立完善政银企“清单式”对接机制,组织20余场银企对接会。三是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和政府转贷资金支持力度。深化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建立五项配套机制,降低担保费率。2022年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余额12.64亿元,担保费率均保持在0.5%以内。进一步扩大政府转贷资金的服务范围,2022年,市转贷资金共为235家次企业提供转贷服务310笔,转贷金额共计8.79亿余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开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提升行动”,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着力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新增占比。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破难行动”,加大首贷、信用贷款投放,力争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在20%左右。实施“金融支持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全部制造业贷款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继续加大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确保今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余额增长50%以上,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5%以下。加大转贷资金规模从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并进一步降低应急转贷服务费月利率至6‰。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效

近年来,我市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逐步走出了一条“一张清单、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系统推进的改革之路。一是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全市已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全覆盖,嵊泗马鞍列岛“1+X”兼管新模式在全省推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公布舟山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二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进综合执法监管事项100%上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域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降低企业受检频次。全面推进监管“一件事”,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动各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具体化、标准化。如在环保执法领域,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56家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等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建设推广舟山“环保 e企管”平台,自动赋予企业红、黄、绿三色码,做到绿码企业无事不扰。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未批先建、工业固废露天堆放等共10类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已累计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8件,免罚款128.09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建设最优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一件事”机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完善涉企执法评价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合规激励,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等柔性执法制度。

再次感谢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吴江萍,联系电话:22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