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通过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评审
发布日期:2023-12-01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11月27-28日,《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订)》部省联合评审会议在我市举行。经审议,由交通运输部原总工程师蒋千担任组长的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修订方案通过评审。副省长柯吉欣、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邬志华、宁波市副市长杨勇、舟山市副市长方铁道出席评审会。

宁波舟山港作为全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和国内、国际物流的重要节点。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有效指导了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发展。2022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12.6亿吨,连续14年稳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三。

近年来,宁波舟山港建设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印发实施,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落地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重大能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对新时期宁波舟山港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次修订的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我省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要求,以开放发展的态度,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应对国内国际新变化,以资源收敛利用为导向,促进港口资源整合、集约利用,对原《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进行了系统性的优化调整。结合宁波舟山港港口发展特点,本次规划修订方案主要包括港口发展现状、吞吐量预测、港口性质与功能、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港口布局规划、港区平面布置、航道锚地规划及集疏运规划等内容,并对建设绿色、智慧、平安港区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在空间格局方面,将“一港、四核、十九区”调整为“一港、两核、二十区”。一港,即宁波舟山港;两核,即中部核心区和北部核心区;二十区,即衢山、洋山、北仑、六横、穿山、梅山、金塘、大榭、岑港、嵊泗、岱山、白泉、镇海、定海14个重要港区和马岙、杭州湾、象山港、石浦、沈家门、甬江6个一般港区。杭州湾是此次唯一新增的港区。

专家组认为,规划修订方案内容全面、资料详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和地理信息分析等手段,规划编制技术和方法具有创新性。同时,对现行规划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总结了宁波舟山港发展现状和特点,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总体符合实际。

会议期间,与会专家、相关代表还实地踏勘了定海港区岙山作业区、梅山港区梅山北作业区、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北仑港区中部作业区和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等,并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修订方案主要内容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