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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25/2023-191820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12-12 来源:市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经济总体保持较快增长态势。15项主要经济指标中,实现GDP987.7亿元,增长8.4%;规上工业增加值492.4亿元,增长15.2%;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16.4亿元,增长53.8%;规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52.3亿元,增速38.9%,上述4项指标增速全省第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3亿元,增长22.5%;规上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1-5月)39.9亿元,增长39.6%,上述2项指标,全省第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09元,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08元,增长7.6%,上述2个指标增速全省第3。商品房销售面积53.8万平方米,增长10.3%,全省第6。完成省内建筑业总产值111.7亿元,增长8.2%,全省第7。完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3253.0亿元,增长9.2%,增速全省第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2.8亿元,增长8.0%,全省第9。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2.0亿元,增长8.0%;本外币存贷款余额7647.2亿元,增长13.4,上述2项指标增速全省第10。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队伍建设。统计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全市统计系统配备中层干部(包括副职、实职,下同)40名,其中90后7名,占所有中层干部数的17.5%。市局配备中层干部13名,其中90后3名,占比23.1%;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分别配备中层干部5名、8名、6名、8名,其中岱山和嵊泗分别配备2名90后中层干部。

市、县(区)统计局中层干部配备情况

 

中层干部数

(包括副职、实职)

其中90后人数

90后占比(%)

全市合计

40

7

17.5

市统计局

13

3

23.1

定海区统计局

5

0

0.0

普陀区统计局

8

0

0.0

岱山县统计局

6

2

33.3

嵊泗县统计局

8

2

25.0

 

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配备


乡镇

个数

统计

人员数

其中专职统计人员数

平均人数

(人/乡街)

其中:专职(人/乡街)

专职

比例

%

全  市

36

103

64

2.9

1.8

62.1

定海区

11

28

13

2.5

1.2

46.4

普陀区

11

42

34

3.8

3.1

81.0

岱山县

7

19

10

2.7

1.4

52.6

嵊泗县

7

14

7

2.0

1.0

50.0

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专职比例提升。全市36个乡镇共配备统计人员103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数64人,专职比例达62.1%,比上年增长7.1个百分点。定海11个乡镇共配备28名统计人员,其中专职统计人员13名,专职比例达46.4%,比上年增长23.3个百分点;普陀区11个乡镇共配备42名统计人员,其中专职统计人员34名,专职比例达81.0%,比上年增长10.7个百分点;嵊泗7个乡镇共配备14名统计人员,其中专职统计人员7名,专职比例达50.0%,比上年增长6.2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上半年累计对35个市属部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各专业共开展各类培训会6次,培训对象覆盖全市各县(区)、功能区的所有乡镇(街道),培训内容包含贸易统计、能源数据质量核查、劳动工资重点指标等,尤其对统计报表填报过程中的易错点、难点进行指导,对容易漏报、错报指标进行强调,提升培训效果。

三是提高数据质量。3月我市启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查办梳理2017年至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93件,未发现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要求打折扣、未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等问题。上半年,全市共执法检查120个单位(项目),完成全年计划数的85.7%,其中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50家,承办统计违法案件6件,办结6件,警告4件,警告并罚款2件,罚款总额8113元。利用联网直报系统、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和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数据质量风险预警功能,对全市809家单位的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等重点指标进行核查,同时对企业填报人进行面对面指导,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三)围绕三个“一号工程” 决策部署提升统计服务质量情况

一是及时做好数据服务和监测预警。建立预报机制,实施动态报告,月度数据上报期间对投资、工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开展一天2次进度监测。每月梳理我市15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排名情况,各县区、功能区排名及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市领导及市政府督查室。二是进一步做好上规纳统工作。继续加强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与发改、经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上半年共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142家,其中:工业24家,建筑业21家,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1家,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单位42家,批零住餐业48家,重点服务业6家。三是加强统计调查提供分析材料。及时编印年度月度统计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及各部门准确了解经济运行情况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支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累计发布统计信息28篇、分析22期、报告9期、统计专报7期、工作动态51期。

(四)“五经普”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机构、经费和人员落实。我市4个县(区)、3个功能区及36个乡镇街道五经普领导机构全部组建完毕,村(居)级经普工作小组全部组建。市本级2023年度财政批复115万元,4个县(区)、3个功能区批复落实“五经普”费用598.1万元,较“四经普”均有增加。市县乡三级经普办组成人员及村(居)级经普工作小组人员均已落实。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已利用舟山发布、舟山普查网和企业精密智控系统等平台积极宣传“五经普”工作,并制定完成下步具体宣传活动方案。三是做好综合试点。7月24日至7月27日举办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业务培训班,对各县(区)、功能区、各乡(镇、街道)经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进行试点单位(含个体户)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分析

持续发挥统计监测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哨作用,以全局的视野、发展的眼光靠前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突出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调研把握,形成一批观点鲜明、对策合理的分析文章。

(二)全力做好“五经普”相关工作

制定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及指导。继续做好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加大普查工作宣传力度,全力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布置、现场组织、检查指导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结合“四经普”和“七人普”工作经验,针对“五经普”工作思路提前做好重点问题研究,及时开展普查质量检查各阶段督导、检查工作。

(三)继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理念,强化依法统计,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成果。强化制度落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督查工作力度,深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