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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00/2023-191823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3-12-12 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3年,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对标一流、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双拥共建,服务强军备战。建立拥军支前“全要素”综合保障机制,为第44批亚丁湾护航编队、执行“和谐使命-2023”任务舰艇以及10批1.2万余人次赴舟山地区濒海训练军兵种部队官兵提供优质后勤服务。落实“双清单”机制,保障海警某部辅助用房等多个军事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协调办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92例,安置随调家属17名,落实保障性住房70套。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参与人数达2万余人次,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双拥共识、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出台文件,明确将乡镇(街道)及以下层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职能归口同级人武部负责,推动退役军人与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融合发展。实施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强基”工程,稳步推进新一批7家“枫桥式”服务站创建工作,同时统筹抓好“轮值站长”制度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轮训等工作,全面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退役士兵返乡报到、转业军官落户两个“一件事”联办服务,持续提升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体验。

(三)推进优抚褒扬,彰显尊崇尊重。依法依规落实优抚法规政策,发文提高9类对象优待金发放标准、为300余名现役军人家属提供免费体检服务、悬挂“光荣牌”213块。抓好《优待目录》贯彻实施,推出“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等优待服务项目191项,惠及17万余人次。加强拥军优属社会力量建设,新增吸纳“崇军联盟”成员单位74家。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开展“爱心暖功臣”行动,落实增发低保(低边)补助金等兜底保障措施。加强褒扬纪念工作,启动舟山烈士事迹陈列馆改(扩)建工程,上线“码上追思”数字应用,举办烈士纪念日公祭敬献花篮仪式等褒扬纪念活动16场。

(四)抓实安置就业,推动共同富裕。高质量完成23名转业军官、30名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其中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比例首次突破60%大关。建立军地协作对接机制,成功接收军休干部14名。出台《舟山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开展退役军人就业“三进”、专场招聘会等就业促进活动7场次,帮助超150名退役军人成功就业。落实驻舟部队随军家属高质量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国有企业计划编制岗位、“公益性”岗位定向招录模式,帮助近50名随军家属实现稳定就业。

(五)加强思政建设,护航中心大局。以“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为主线,在全市退役军人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现“全覆盖”。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力量建设,设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专项扶持基金,实施以“情系百姓·关爱功臣”义务巡诊为代表的志愿服务“十大行动”,打响“千岛老兵”志愿服务品牌。坚决扛起平安护航亚运政治责任,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目标,继续坚定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两个服务”政治使命,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响“崇军舟山”品牌。

(一)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双拥共建,展现服务强军“新担当”。一是着眼“三前”,服务备战打仗。聚焦前线、前沿、前哨,健全拥军支前“全要素”综合保障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条,组织开展拥军支前工作方案预案拟制、演习演练,加快建立“平时服务练兵、战时保障打赢”的拥军支前工作新格局,助力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二是着眼“三后”,办好惠兵实事。健全“兵呼我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活动,实施一批惠军实事项目,用心用情为官兵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个人住房等“三后”问题,支持部队轻装上阵、潜心备战。三是着眼“三有”,培育双拥文化。按照“有特色、有影响力、有辨识度”要求,加强双拥文化建设,打造“双拥广场”“双拥公园”特色场景和主题地标,开展“军地足球友谊赛”“国防武器装备展”等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深入营造“岛城处处有双拥”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基层基础,建强“三个体系”,提升服务保障“硬实力”。一是优化工作运行体系。建立退役军人与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的联系对接机制,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探索军休服务工作专职机构+社会力量“1+N”融合发展模式,确保政治、生活“两个待遇”有效落实。二是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坚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采取村镇联建、村村合建等方式,建强城市社区和海岛乡镇服务站,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实体化运作水平。实施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工程,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模式。三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开展退役军人法规政策排查清理行动,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起草发布《舟山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制度,切实提升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三)聚焦中心大局,加强荣誉激励,营造崇军拥军“新风尚”。一是健全作用发挥导向机制。推进“千岛老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活动策划和宣传包装,举办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成果展等活动,打造极具退役军人辨识度的志愿服务品牌。二是健全先进典型选树机制。建立退役军人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资源库,举办“最美退役军人”“军创先锋”评选表彰活动,挖掘选树一批退役军人“时代先锋”,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军人职业、对退役军人的尊崇认同。三是健全权益维护保障机制。建立退役军人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和联调快处机制,完善信访矛盾问题分流移交、挂牌督办、会商联处、舆情导控制度,持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健全褒扬纪念长效机制。完成舟山烈士事迹陈列馆主体工程建设,打造革命化、现代化烈士事迹展陈平台。加强“英烈事迹讲解员”队伍建设,策划举办“红色印记”巡回宣讲等仪式和活动,推动英烈精神绵延赓续、代代相传。

(四)聚焦扩中提低,推进就业优抚,推动军人共富“走前列”。一是加强要素保障,推动就业安置更充分。探索“订单式”就业扶持模式,建立“军创英雄汇”就业对话平台,多角度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增收。创新定向招考与灵活就业相结合的就业扶持模式,建立从岗位推荐到子女托管的“全周期”服务体系,促进随军家属高质量就业。落实“分类保障”原则,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力促移交部队、安置对象、接收单位“三满意”。二是突出普惠均等,推动拥军服务更优质。修订完善《优待目录》,结合“电子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推动“老兵码”“优待证”功能互认、服务并轨,实现优待服务“一证通享、应享尽享”。推进“光荣院”等优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老年优抚对象幸福感、获得感。三是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兜底保障更精准。建立困难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就业援助、疾病救助、经济补助“四位一体”帮扶体系,健全援助资金管理使用模式,切实提高扶弱帮困工作质效,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退役军人一个都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