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商务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划计划> 工作计划与总结>
索引号 001008009005017/2023-191789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3-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商务局关于“五万吨渔获供应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来源:市商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2023年4月市委“马上就办 排名争先 挂钉作战”重要工作要求,由市商务局牵头落实“五万吨海鲜集中满足舟山市场供应,且价格适中”的任务。涉及民生无小事,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迅速组织人员以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着力降低我市海鲜市场价格,提升岛城人民的获得感,我局牵头开展了两次平价供应试点:

(一)试点工作1:组织经营户低采低销。在4月25日至5月15日的20天时间里,由定海区南珍菜场、普陀区东河市场和新城丰茂菜场组织海鲜经营户开展平价供应试点。方案主要如下:一是由国际水产城动员确定了20家一级批发商作为渔获供应方;二是由市商务局制作了110张“舟山海产品平价供应工作试点证”,110家海鲜经营户持证前往水产城进货销售。

(二)试点工作2:组织设立直供点销售在5月22日至7月16日的8个星期时间里,在定海、普陀和新城的城区内设立3个海鲜直供点开展平价销售,3个点共销售76.126吨

虽然已尽最大努力进行协调,但我市海鲜市场经过长期发展已高度市场化,具有较完整的产业和供应链体系,依附有大量的从业人员,因此直接通过市场端调节的两次试点工作均不理想。主要原因:海鲜价格波动较大,直供价格降价幅度不太明显,不易监测群众有自己的消费习惯,不会因为不大的差价而改变习惯舍近就远直供品种不够丰富,选择余地少、多品种采购不便;海鲜直供群众知晓度不高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无法拿到渔船上的低价渔货。90%以上的卸货渔船都有批发商参股,别人无法获取。市场上获取渔获的主要途径只有通过批发商,因此,在货源组织上,没有直接从渔船上最低价进货的途径可以选择。

(二)经营户不愿意主动降价销售。市场经济具有趋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机制。无论是批发商还是经营户不会主动选择低价销售。因此,在渔获自然流通环节不存在自觉降价的可能。

(三)售价高低的监管很难把握。渔获的售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政策性,按时间段不同有较大差异。平价供应的价格标准难认定,只要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基本上无法进行行政干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证市民吃得到鱼、吃得起鱼、买得到“平价鱼”,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企业(经营户)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平价海鲜供应工作通过政府调控渠道入手为宜经向韩峻常委、副市长多次汇报并同意,市“菜篮子”办公室连续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商议我市海鲜平价供应方案并达成共识,通过各区块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渔篮子”点位建设,将五万吨海鲜供应工作整体纳入“菜篮子”工作体系,具体如下:

(一)牵头统筹。由市“菜篮子”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工作落实。通过不断完善“鱼篮子”各项工作举措,培育引进更多的“鱼篮子”经营主体,加大市场优惠供应,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属地落实。各县、区(功能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鱼篮子”建设工作是舟山“菜篮子”工程的特色,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将根据实际提出“菜篮子”供应店和“鱼篮子”点(店)的合理配比。

(三)资金扶持。市级“菜篮子”专项资金将对此项工作予以引导支持。计划对认定后的每个“鱼篮子”点(店)奖补9万元资金,对在销售过程中低价销售的价差行不超过50%的补助,奖补资金分3年兑付。

(四)货源协调。市商务局做好货源协调工作,根据区块及“鱼篮子”点(店)的需求,积极协调供货方,组织双方签订5万吨渔获协议实施供应。

(五)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鱼篮子”直供点(店)商品的安全监测。

根据我市当前的“菜篮子”直供店开设现状,下一步各地将择优组织申报,预计全市“鱼篮子”直供点(店)的数量会超过20家,年销售预计超过3000吨(目前全市菜篮子直供点年销售海鲜约500吨)。接下来,“鱼篮子”直供点(店)将承担起全市平价海鲜的供应工作,切实为我市全面降低市场鱼价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