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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口岸发展规划意见(2021-2025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报送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材料的函》(署岸函[2020]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要求报送“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拟对外开放区域和产业项目引入需求,经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申报,并汇总市属有关单位、驻舟口岸查验单位意见,编制出台《舟山口岸发展规划意见(2021—2025年)》。

二、起草依据

1.《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3.《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4.《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意见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把握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应报尽报的原则,结合等规划内容,对 “十三五”舟山口岸发展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口岸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机遇,重点就要求开放、扩大开放的区域及项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全市共提出拟开放区域面积397.9平方公里,涉及金塘、马岙、定海、白泉、岱山、衢山、沈家门、六横、嵊泗和洋山等10个港区,22个项目,包含 132座码头(泊位)、1座船坞。从规划来看,全市已在洽谈或落地基本明朗的涉外海港项目所在区域全部覆盖;自贸试验区划定区域基本覆盖;自贸港谋划区域预留较充分。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解读人:王追松

联系方式:0580-218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