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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14-176623 文号 舟经信发 〔2014〕53号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14-06-04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经信(经科)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动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动全市工业企业

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19号),现就推动全市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是顺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工信部等有关部委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后,企业积极响应,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促进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体制机制。更新观念,加强引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增强我市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促进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基本原则。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转变政府职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对员工、消费者、客户、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同时防止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名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实现的重要内容。

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规模,分类指导,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推进意见;推动和督促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等基本社会责任,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其他方面的社会责任。

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结合本地和企业的发展实际,重点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抢占国际市场,提升管理水平;宣传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动和舆论引导,搭建舟山市企业社会责任发布报告平台,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合力。

二、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重点内容

(四)引导企业科学发展。引导企业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百年老店”发展之路。推进技术和管理的持续创新,不断创新产品、工艺流程、服务、管理和经营方式。鼓励企业有效投资,综合评估和平衡投资项目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引导和督促企业诚实守信,推进信用建设。引导企业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强化依法纳税,协助政府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鼓励企业重视建立合作共赢的商业伙伴关系,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秩序,重点推进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产业链,提升供应商社会责任建设。

(六)引导企业善待员工。引导和督促企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尊重人权,依法用工,确保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事业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建立沟通机制,关爱困难员工。

(七)引导企业安全生产。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抓好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八)引导企业节能环保。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做好降污减排工作,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逐渐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企业开展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行动。

(九)引导企业社会公益。鼓励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残障人员等提供工作岗位。加强校企交流,为学生提供锻炼和实习场所。开展对困难员工和弱势群体的慈善关怀,参与灾区援建、爱心奉献、校舍改造、志愿服务等活动。支持社区建设,参加社区活动。

(十)引导企业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建设体系,加强组织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门负责社会责任工作的部门。重视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

三、推动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措施

(十一)加强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信部门要将推进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研究解决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将成立由市经信委为召集单位、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经信部门也要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

(十二)研究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选择一批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作为市开展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单位。经信部门也可选择一批企业开展试点,总结试点经验,不断规范完善,逐步加以推广。

(十三)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培训力度。联合专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开展社会责任培训工作。对全市企业进行普及式培训,重点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专业式培训。经信部门可以分区域、分行业组织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建设培训,切实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能力。

(十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等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引导,推进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内会员企业的社会责任公约,积极发布社会责任倡议书。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履行社会责任光荣,推卸社会责任可耻”的价值观。

(十五)加强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企业倾斜,经信部门要重点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品牌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突出的企业。积极推荐在社会责任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者参加劳模等社会荣誉的评选。严肃查处损害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缺乏信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危害安全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十六)营造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氛围。经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刊登、播放相关公益广告。鼓励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选,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氛围。

舟山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推动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