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3-18766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2- 22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政策制定的主要背景

2022年,我市承接落实国务院33条、省38条,迭代出台舟45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接续政策等,对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面对依旧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要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我市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期实现舟山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政策制定的主要考虑

一是注重承接落实。全面参照省政策文件,对标政策总体框架,按照“应出尽出”原则,全方位做好省政策承接落地,制定了8个方面、58条政策措施。

二是注重突出特色。突出战略导向、整体谋划,围绕舟山经济发展特色,针对性的出台相关政策,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政策支撑。

三是注重精准滴灌。在综合性政策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直达快享的政策体系。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包括8个重点领域,共58条政策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2023年,抓好市重点项目204个,推进省级重大项目40个,带动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以上,增长10%。由市发改委牵头实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等5项政策。着力抓好资金争取更加积极,审批流程更加高效和要素保障更加精准。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实施“416”创新工程,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2.5%。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等9项政策。重点在创新平台体系打造、创新型企业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精尖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全力建设市级“155”海洋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包括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优化金融支持服务、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等6项政策。支持重点船企扩大新造船保函规模,将海洋科创人才作为重点引育对象。

四是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推进“356”产业体系建设,加快50个以上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实施,包括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海洋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等7项政策。在重点服务业行业方面,突出我市特色文旅、海洋信息服务业以及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等内容。

五是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全面推进交通、港航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现代航运、江海联运。2023年,力争港口货物吞吐量6.5亿吨、江海联运量3.2亿吨,水路货运船舶运力保有量900万载重吨。由市港航口岸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包括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支持现代航运业发展、支持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发展、优化海港口岸营商环境、便利货运车船通行、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7项政策。突出我市特色的现代航运、国际海事服务和海港口岸营商环境等内容。

六是增强内外需双引擎驱动力。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积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2023年,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4.8‰左右,实际利用外资5.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0%左右。由市商务局牵头实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大力促进消费市场复苏、提升公共消费平台品质、加快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大外贸拓市场支持保障、支持外贸业态创新发展、加大高质量外资招引力度等7项政策。突出加快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大宗商品贸易消费结算中心建设等内容。

七是统筹城乡融合力推乡村振兴。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牵头实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渔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实施“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有序推进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11项政策。突出我市特色的远洋渔业和“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内容。

八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同舟共享”,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由市人社局牵头实施,包括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等6项政策。突出探索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海岛共富模式、推进省市共建海岛教育现代化示范市、建设城市社区“幸福食堂”等内容。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郑雪晴

联系方式:0580- 22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