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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3-187720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办
生成日期 2023-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设计咨询及勘察核查(ZXHC01标段)
发布日期: 2023- 02- 27    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设计咨询及勘察核查(ZXHC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下称本项目)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基综函【2023】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咨询及勘察核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连接上海、舟山、宁波,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中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的重要路段。甬舟高速复线是沪舟甬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宁波、金塘至舟山定海,路线长度约45.7公里,由三段组成:1、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K0+000~K9+120),路线长度约9.12公里,目前处于工可阶段;2、本项目(桩号范围K9+120~ K27+157.574),路线长度约18.038km;3、甬舟高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K27+157.574~ K45+500),路线长度约18.34公里,已开工建设。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起点桩号K9+120,顺接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采用盾构隧道方案下穿宏源路、上穿在建甬舟铁路隧道至富山路下方,与甬舟铁路隧道共廊带平行进入金塘水道,海中段结构水平净距约46~470m,公路隧道穿金塘水道至舟山金塘岛大浦口登陆,于金塘镇西侧、里小湾山塘位置出洞,路线向东北延伸,于千金岙公墓南侧设服务区,跨穆东线、沥大线,于化成寺水库上方设金塘枢纽接甬舟高速,主线顺接甬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主线,终点桩号K27+157.574,路线全长约18.038km。本项目和在建的甬舟铁路海底隧道同通道建设,公路在宁波侧陆域段斜交上穿铁路隧道(交叉影响段长度约424m、最小竖向净距约14m),公铁隧道并行段水平净距宁波侧陆域段约29~51m、海域段约51~466m、舟山陆域段约466~1230m。

主线设置2处互通立交,其中枢纽式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全线设桥梁4192m/6座,金塘海底隧道11644m/1座(其中海底盾构段8590m、陆域盾构段1300m,均以右洞计)。沿线设置较为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全线设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服务区1对,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1处。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1598600 万元,建安费约1114720.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100km/h(金塘海底隧道设计速度 80km/h),路基标准宽度33.5m,盾构段盾构外径15.7m,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它桥梁和路基1/100。本项目其它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定额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设计咨询及勘察核查第ZXHC01标段。

招标范围为:沪舟甬通道(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防护、排水)、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含智能交通设施)、大型临时设施、景观、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隧道机电、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满足交付标准的装修等)及服务设施等】等勘察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咨询及初勘、详勘阶段等全过程的勘察核查。

设计咨询包含: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施工图设计咨询,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及后续设计变更咨询服务等全部工作。

勘察核查包含:勘察(包括初测初勘和定测详勘)事先指导书的核查及地质勘察工作(包括初测初勘和定测详勘)全过程核查及后续服务,并提供专业的核查报告。

2.3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完成所有设计咨询及勘察核查工作,至项目交工验收止。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度相匹配,根据勘察设计进度随时跟进,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约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3.1.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或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

3.1.3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4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及勘察核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且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或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24  日~2023年 3 月 2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应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sztb.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赛丽广场9号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80- 2083361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02室

联 系 人:应璐言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15858077525(交通虚拟网:527525)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或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且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或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业绩:

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的完成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或勘察核查或勘察监理任务。

2、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的完成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

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的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公路盾构隧道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

注:

1、业绩证明应附:①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的设计咨询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要求的建设规模、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批复(准予许可)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5、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应附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投标人所承担的专业工程相应业绩来认定。

6、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本表全部要求的,予以认可。

7、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上的分工各自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工程勘察核查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或勘察核查或勘察监理任务的负责人。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的路线分项负责人。

桥涵分项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的桥涵(梁)分项负责人。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承担过1座单洞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特长隧道(3km以上)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的隧道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担任过1条里程11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或设计咨询任务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注: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人员的姓名、任职及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评审要求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批复(准予许可)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人必须在第七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的扫描件;“(六)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后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4、本次投标的上述主要人员之间不可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任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的认定以“主要人员资历表”填报的在职单位为准。各分项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第1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