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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舟普陀山征预〔2023〕51号
发布日期: 2023- 03- 0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朱家尖城区ZJ-07-J03-06a地块(朱家尖街道23-01号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三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朱家尖街道三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49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舟山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舟山市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确认,土地现状调查应充分应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成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02.朱家尖城区ZJ-07-J03-06a地块项目拟征收红线范围图.pdf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抄送单位:普陀山公安分局,普朱管委会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局,普朱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朱家尖街道办事处,舟山市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