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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3-187793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3-02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中坚之年,是教育系统提质培优、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抓实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窗口期、厅市合作共建的机遇期、全市教育发展大会任务落地的攻坚期,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深入实施舟山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擦亮“品质教育·学在舟山”名片、打造海岛教育现代化示范市,助力现代海洋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

一、聚焦党建引领,确保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按照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师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抓好第一议题,重点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研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专题研学,推动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进课堂宣讲活动,组织8090、“五老”理论宣讲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举办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功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微型党课大赛,汇聚形成干部师生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2.不断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教育工委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报告制度、联系学校制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抓实学校党的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四个融合”行动和“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推进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比例提高至65%以上,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重点指导学校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支部党建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实施民办学校“六星争创、双强示范”党建提升计划,开展民办学校党组织联建行动,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

4.积极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成立舟山市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中心,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出台《舟山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红色基因工程,深化“四史”专题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实施品格提升工程,评选“五好学生”、新时代好少年、示范团(队)室和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做大中小学德育品牌“蓄水池”,培育一批德育品牌项目。创新升级成长导师2.0版,深入推进正面管教,培育样本学校,评选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和优秀案例。做好新秀班主任培育和班主任后备力量培养,力争在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取得佳绩。中小学设立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建儿童友好示范校,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举办第26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县(区)督导、省级语言文字品牌和特色学校评选、中华经典诵读比赛。

5.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建统领整体智治,用好“七张问题清单”,强化问题自我发现、主动分析、有效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深化“海上清舟”清廉教育单元建设,开展第二批市级“清廉学校”示范校认定和首批市级“清廉学校”示范校复评,以点带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整体跃升。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形成严的氛围,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好“三不腐”一体推进。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数字化管理平台,突出审计预警防控,健全落实审计整改销号、跟踪回访、建章立制等制度,提升审计监督功能。研究出台学校(单位)主要责任人更换调整经济责任交接管理办法。实施54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项重点专项审计项目。巩固深化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研制出台《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

二、聚焦优质均衡,推动城乡基础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6.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实施舟山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推进实施7所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持续推动幼儿园升等级提水平,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农村一、二级幼儿园覆盖率力争80%以上。出台实施《舟山市幼儿园落实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试点园建设方案》,分步推进幼儿园保教质量自我评估和质量提升。全面推行幼小科学衔接,评选推广一批示范校(园)和典型案例。指导普陀区、岱山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争取通过省级评估。

7.推进义务教育高标准优质均衡。推进实施910所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项目。着力振兴海岛义务教育,贯彻落实《舟山市海岛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实施方案》,完成海岛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修订工作,年内创成7所“小而优”学校,深化小班化育人模式变革,“一校一策”促进办学质量提升。深化集团化办学,健全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发挥龙头校主导作用,推进成员校融合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多跨教共体建设,探索制定各类型教共体评价标准,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不低于70%。继续实施初中提质强校工程。指导普陀区、嵊泗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争取通过省级评估。

8.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推进实施勾山高中新建项目、白泉高中整体改造项目和沈家门中学改扩建项目。出台《舟山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方位谋划任务举措,加快推进省现代化高中建设。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四类样本”建设,以教研方式改革激发教师自觉学习的内驱动力。继续实施“强基”计划,推进市少年科学院建设,完善形成小初高科创新苗跨学段合作培优长效机制,用好综合竞赛、强基特色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学优生比例和综合实力,特控线上线率超过省平均4个百分点,高考本科录取率超过省平均8个百分点。大力实施海岛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抓实省内优质普通高中“一对一”包干式结对帮扶、省教研室定期调研问诊指导等机制,落实市域内帮扶指导责任,加快提升海岛普通高中育人质量。

9.推进特殊教育优质共享。出台《舟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推进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建设。优化融合教育资源布局,推动普通学校落实融合教育责任,建立健全融合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优质资源市域共享,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健全特殊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99%和90%。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运行,建设成为特殊教育美丽学校和文明校园。

10.持续深化“双减”工作。充分发挥专班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重点区域加快学科类培训机构“清零”,定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督查,持续打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并形成震慑效应。督促指导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落实分类管理,推动实现在全国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积极协调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非学科类执法工作纳入“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实施《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并每年两次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切实巩固拓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持续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长经济负担和焦虑情绪。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课后服务项目的体系化、课程化建设,发挥优质非学科类机构补充学校教育的作用,用好“浙里课后服务”“百名科学家进中小学课堂”等省级资源,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影响力。以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强作业管理改革,持续加强“让课堂发生改变”调研指导,切实发挥作业育人和课程育人功能,提升学校教学实效。进一步发挥“问学名师”双休日在线答疑平台作用,实现与“浙里问学”的贯通。加强“双减”优秀实践案例、违规培训查处案例的总结推广工作。

11.大力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工程,完善落实中小学劳动周、日常劳动清单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达标校(优秀校)创建、第二批市级劳动实践基地认定,优秀校比例达到80%以上。研制《舟山市中小学生研学活动指南(试行)》。开展劳动与实践维度的评价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造力与批判性思维等综合能力的评价。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广泛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推进劳模和大国工匠进校园。

12.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开展2023年全市校园健康行动,强化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润泽心灵”行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推动50%的县(区)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医教协同提升2912345市青少年心理热线和心理发展中心咨询服务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心理教师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实践技能,师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10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围绕“教会、勤练、常赛”,践行和完善“体艺2+1”,持续培育“一校多品”特色学校,提升学生体艺素养,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合格率继续保持全省中上水平。体教结合,完善“体校+中小学校+俱乐部”多元工作路径和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促进学校竞技体育发展。研制《舟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7年)》,全面推进市、县(区)、校三级校园足球联赛。深化“明眸亮睛”行动,继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普查、预警、评估、干预和宣教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全市儿童青少年“正脊”行动,脊柱侧弯检查纳入学生体检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筛查实现全覆盖。推动配备中小学健康副校长。

三、聚焦中心大局,推动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能级跃迁

13.强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落实全市职业教育现场推进会精神和《舟山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任务要求。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工程,推进实施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和舟山航海学校改造项目。围绕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增加石油化工类、临港制造类专业,专业与区域支柱产业的适配率达到65%;加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紧缺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中高职、中本一体人才培养扩量提质,长学制招生比例达到55%,支持岱山县探索职教园区中高职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区域一体化省级试点工作,支持嵊泗县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中职“面向人人”竞赛成绩保持全省中上水平。高质量完成省职业院校“双高”项目建设。支持推动高职院校争先进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舟山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攻坚任务清单》,优化调整七大类专业群行业指导委员会,深化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扩大职技融通人才培养试点面。

14.加快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办学实力。实施高等教育内涵赋能工程,支持在舟本科院校培育和建设省登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和全球前1%学科。支持浙江海洋大学构建大海洋科学一流学科布局体系和医学院建设,加快申博进度。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5.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接“小岛你好”“星辰大海”等行动,聚焦高层次人才引育、科研成果转化、地方贡献服务等方面,深化校地战略合作,培养培训海岛乡村急需的经营管理、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等人才,主动参与区域发展战略、产业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努力创建助力海岛乡村振兴新范式。聚焦海洋经济物种繁育和规模化利用、东海渔业资源重建、新一代海洋5G通信技术创新研发、海洋治理等领域,加快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原创成果,打造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人才高地,显著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完善在舟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度评价机制。推动落实《促进在舟高校学生爱舟留舟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力争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留舟率达到25%以上。

16.持续开展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发挥舟山开放大学新型高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海岛“学校后”终身教育体系,积极争取省级试点,打造舟山品牌。提升基层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家长学校办学能力,新增2所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校、6个市级及以上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3-5个学习型社区,推动97.14%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继续开展全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新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万名家长进家校”活动、老年教育实体化办学和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等五大教育惠民实事工程,全市开放教育在校生规模达2800人以上,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200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5500人;面向社会成员开展的职业培训年培训量达到10383人次以上(32学时以上);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老年教育比例达到40%。

四、聚焦人才引育,攻坚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7.优化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第39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加强典型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出台实施满20年班主任工作评比奖励办法、减轻教师工作负担办法,提高在岗特级教师待遇,加大教师关心关爱力度。落实师德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常态化监督,做好师德违规行为的舆情监控、核查认定、指导处置、结果运用等工作。

18.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出台优秀应届大学生招聘办法,落实高水平院校优秀毕业生“到岗补助”政策,完善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重点高校教师招聘方案,抢前抓早新教师招聘。争取出台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创新机制推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开展名校长、名师全国招引活动,重点招引五大学科优秀竞赛教练。扩大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规模。进一步完善银龄教师讲学支援计划,扩大受援覆盖面,缓解部分学校年轻教师占比过重、引领型教师缺乏的结构性矛盾。深化高校和地方人才共引共育共享机制,超常规引进高端人才、青年英才,聚力协同打造海洋特色人才“蓄水池”。

19.提高教师素质与能力。充分利用厅市合作共建项目、长三角(甬舟)一体化平台,积极争取优质资源帮扶和政策倾斜支持,推进市、县(区)后备特级教师联动培养计划。聚焦校(园)长、名优骨干、班主任、青年教师、新教师五支关键队伍,聚焦问题需求,增强培养培训实效,加强深入指导,提升专业素养。聚焦海岛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建立“岛·城”校本研修共同体,通过带教、互研、送培等方式帮助提升执教能力。依托省市教研员舟山工作站、长三角(甬舟)共同体和浙江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站等平台,通过合作孵化培育科研品牌项目等渠道,加快教科研骨干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教研水平。开展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第三期培训。争取教师研究生学历进修专项。

20.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制定市本级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待遇保障方案,同步指导县(区)落实,依法保障全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非编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收入水平。进一步深化“县管校聘”,加强教师城乡和校际交流,推动师资均衡配置。完善教师试用期管理工作,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协调编制管理部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编制市域统筹调剂,探索新办学校教师储备机制。加强市本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量管理和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

五、聚焦融合创新,发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乘数效应”

21.加快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巩固省级各类监测创建成果,争取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基础教育生态监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测评结果保持全省前列,力争不少于10所学校创成省现代化学校。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省级试点工作,以教学行为评价为主要内容,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做好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革省级试点项目总结收官工作。实施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积极运用智慧教育手段,探索构建科学多元的学生综合评价模型。在条件较成熟的县(区)开展试点,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快评价队伍建设。

22.系统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健全完善教育数字化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制定舟山教育信息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建成市教育大数据分析平台,汇集各项应用,归集各业务条线教育数据,打造集教育治理、教育服务、教育教学于一体的舟山教育大脑。积极承接省级数字化改革试点,聚焦全民终身学习、家长教育、教师队伍管理等领域建设重大教育应用。以书香校园升级版和学校图书数字化为抓手,推广“智在阅读”应用场景。实施“揭榜挂帅”行动,推动探索校园数字化服务师生、精准教学、智能评价范例,以点带面,辐射引领发展。继续推进智慧校园、新型教学空间建设,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深化数字家校建设,全市数字家校创建率达到70%以上。

六、聚焦现代治理,加快构建符合海岛特质的高质量教育体系

23.健全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推进落实厅市关于支持舟山打造海岛教育现代化示范市备忘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全力抓实全学段对口指导帮扶、队伍建设和条件要素保障,力争有效破解瓶颈弱项、打造最佳实践,培育舟山教育品牌,加快构建符合海岛特质的现代教育体系。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落实5所以上学校与市外名校紧密合作,全面开展合作办学。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实施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监测晾晒;科学安排新一轮购买学位数量及所需经费,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86%;加强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公开管理及审核备案工作,开展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县(区)政府教育履职评价、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价,强化整改问责,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创建工作。

24.不断提升教育保障能力。修编《舟山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规划(2016-2030)》建立教育布局规划调整工作机制,启动新城区域超大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工作,制定全市中职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科学有序推进海岛小规模学校撤并整合,启动高新区教育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财政教育投入“只增不减”,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经费保障水平,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落实离岛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上浮政策。持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为幼儿园就读的资助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公办幼儿园托班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经费补助机制。稳妥实施新建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完善入学预警和长幼随学服务。推进托幼一体扩面,农村幼儿园托育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区幼儿园提供托位960个;研制《舟山市幼儿园2-3岁托班幼儿教养方案》,开展2-3岁幼儿教养试点。

25.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健全完善市、县(区)、校三级联动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日常会商分析研判机制、网格化管控机制、奖惩通报机制等,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对校园涉意识形态问题的分析研判,坚决管住重点领域、重点阵地、重点对象和重要节点。扎实推进防范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启用中考标准化试场,做好中高考等各类考试组考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健全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一键报警系统升级工程,5A级平安校园创建达70%,确保不发生涉校恶性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持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教育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时政评论员和网络大咖担任舟山教育工作评议员,推行第三方议教。

七、聚焦民生关切,用心用情办好教育民生实事

1.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增位项目。推进实施22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完工4所,新增学位3300个。

2.托幼一体扩面项目。农村幼儿园托育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区幼儿园提供托位960个。

3.“安心晚托”项目。开展幼儿园放学后园内延时托管服务,实现全市公办幼儿园、有刚需幼儿两个“全覆盖”。

4.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项目。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就读公办学校达86%。

5.多跨教共体建设项目。巩固深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教共同体全覆盖,继续高质量推进21所跨区域教共体建设;开展2所海岛县中和省内知名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推进师资、课程等优质资源共享,借力提升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6.支持嵊泗优教共富项目。支持嵊泗县职教中心建设市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对嵊泗离岛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职称评审倾斜力度;推进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完成1所小学撤并、2所“小而优”学校建设。

7.身心健康项目。实施全市儿童青少年“正脊”行动,脊柱侧弯检查纳入学生体检项目,建立完善电子档案,义务教育段学生筛查实现全覆盖。深化“明眸亮睛”行动,学生总体近视率再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推动50%的县(区)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师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100%。

8.社区教育惠民项目。实施新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万名家长进家校”活动、老年教育实体化办学和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等五大工程,实现年培训量10万人次以上;新增2所以上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性)学校,推动97.14%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老年教育比例达40%。

9.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项目。新增成人初高中学历层次教育学员200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教育学员5500人,职业技能培训规模10383人次以上(32学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