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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灾害救援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3-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化学灾害的防护与救援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化学灾害是指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在生产、使用、经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引起泄漏、污染、起火、爆炸,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一) 常见的化学危险品

常见的化学危险品按其对人体的伤害,可分为三大类:

·刺激性毒物:刺激或灼伤皮肤、呼吸道和眼睛等,如氯气、氨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窒息性毒物:这类毒物主要侵入人体血液后,造成人体组织缺氧,如一氧化碳、氰化物、硫化氢等。

·神经性毒物:对神经中枢有麻痹作用,如苯及苯的衍生物、氯乙烯、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二) 化学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

·呼吸道吸入----通过肺进入血液循环。

·皮肤渗透-----透过皮肤进入体内。

·消化道食入----经口腔进入人体。

·刺激或灼伤眼睛。

(三) 化学危险品可能引起的伤害

·刺激眼睛----流泪、红肿、甚至失明。

·损伤呼吸道----咳嗽、呼吸道炎症、水肿。

·灼伤皮肤----红肿、溃疡、糜烂。

·麻痹神经----眩晕、恶心、昏迷。

(四) 严防发生化学事故(灾害)

了解你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不盲目操作,不违章使用。

妥善保管好你身边的化学危险品,做到:

·标签完整、密封保存。

·避热避光,远离火种。

·不要存放在居室内,包括汽油、农药等。

·乘坐车船(飞机)时不准携带; 谨防幼孩误食农药、灭鼠药品。

(五) 化学事故(灾害)的报警

一旦发现化学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上海地区报警电话是“119”,同时向所在地区的民防办报告。

(六) 化学事故的个人防护

一旦遇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化学事故,要迅速采用常备或就便的防护器材保护自己。

·保护呼吸道可用:湿毛巾、湿口罩、防毒面具。

·保护皮肤可用:雨衣、手套、雨靴。

·保护眼睛可用:防毒眼镜、游泳潜水镜、开口透明塑料袋。

· 迅速向侧风或侧上风方向转移。有条件也可转移到有滤毒通风的人防工事内。来不及撤离,可躲在结构较好的多层建筑物内,堵住明显的缝隙,关闭空调机、通风机等,熄灭火种,人员尽可能在背风无门窗的地方。离开染毒区域后,脱去污染衣物,及时进行洗消。

·必要时应到医务部门检查或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