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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照《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市系统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推动“十四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我市全面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创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构建有效猜题,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及社会化的普法格局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变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努力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公民责任意识。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系统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法治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普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全方位、高质量、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级宣传阵地作用,阐释好法治中国、法治浙江、法治舟山建设蓝图,展示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全系统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法治理念。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积极推动全市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宣传民法典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内容和相关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以党章、准则、条例未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幼小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竞争治理,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立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着重学习宣传新颁布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努力提升市场监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认同度,不断促进和推动部门法治建设。

(七)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十四五”规划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法治浙江示范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等结合起来,与省局“政治建局、法治立局、科技强局、改革兴局”战略实施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舟山高质量发展,助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八)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关心质量的社会公德,培育崇尚精益求精的质量工作的职业道德,培育新时代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法治市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五、宣传对象

(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能力,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能力。

(二)管理服务对象。重点是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需要以及不同经营管理人员的特点,采取分类宣传、分类指导,做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与市场经济及市场监管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托行政指导,把法制宣传教育融于服务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中,着力提高服务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依法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公众。重点是切实加强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为中心,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的有机结合,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新型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和熟悉与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知识、法律制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六、主要任务

(一)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服务社会稳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城市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加强疫情防控、维护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服务中彰显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业务条线认真梳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细化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职责,分时段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以案释法。强化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推动全程说理式执法。通过“报、网、端、微、屏”,多渠道多载体把依法行政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四)大力推进“智慧普法”。推进“互联网+普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探索运用微课堂、微视频等普法形式开展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业务案例库、法律法规查询库,实现法治宣传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强化手机终端应用,方便群众便捷学法用法,寻求法律救济。

(五)着力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品牌。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网络等“七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

(六)着力强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发力。推动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制度。探索建立系统内新进执法办案人员培训制度。创新推行“强基计划”系列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保证每位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推动执法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执法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七)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舟山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围绕“监管味、功能全、档次高、特色显”的目标,分层次、分类型、分规模培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

七、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前三季度)。召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会议,进行部署动员,确定普法工作目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市局直属技术机构应结合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或实施工作计划,于1231日前报市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5第三季度)。各单位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自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市局于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推动全系统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根据市普法办和省局部署和要求,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自查总结,对“八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八、组织领导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成立或者调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注重对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对专职普法人员、兼职人员及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范围,确保完成“八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