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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的常态化公开。强化专题专栏建设,集成展示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市、县(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100%进行政策解读,并实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双向关联公开。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政策进千企万家”等系列活动,深入各海岛送政策进渔家、进船头、进项目、进企业。持续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不断增进政府与民众的互动与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全市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4件、结转上年度14件,办结441件,办结率达98.4%,结转下年度办理7件。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247件,占56.0%;部分公开39件,占8.8%;不予公开32件,占7.3%;无法提供90件,占20.4%;不予处理8件,占1.8%;其他处理25件,占5.7%。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2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将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将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集中清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统筹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优化公开目录,梳理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统筹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完成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基层政务新媒体账号由148个清理整合为30个。统筹管好用好政府公报,常态推进《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刊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全年出刊12期。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项目和赋分细则,提升考核工作质量。制发《舟山市贯彻〈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2年度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落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采取第三方日常监测、节前重点监测和定期人工抽查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领域风险排查工作。2022年本市未发生社会评议及责任追求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5

184

199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9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5979

行政强制

107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36.7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5

8

0

1

0

0

4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1

6

0

0

0

0

2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

2

0

0

0

0

3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

0

0

0

0

0

6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1

0

0

0

0

0

2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0

0

0

0

0

18

(七)总计

433

8

0

0

0

0

4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1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2

1

4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总体水平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是偏少,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平台管理有待强化。日常运行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强,没有讲清讲透政策措施的重点要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2023年,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持续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管,压紧压实公开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优化解读流程,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以公开促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