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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3-187862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办
生成日期 2023-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3- 03- 09    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启动,实施单位为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除中央资金补助外,由宁波市、舟山市、省海港集团拼盘出资。现决定对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sztb.zhoushan.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条帚门航道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的虾峙岛与六横岛之间。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按吃水20.5米控制的30万吨级船舶乘潮通过条帚门口外航道的需求进行建设,其中口外段为单向通航、其余航段为双向通航。炸礁区按30万吨级满载油船全潮通航设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扫海工程、地磁观测和助航工程。

2.2本次招标设 1 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完成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及相关的环境现状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疏浚物检测、开发利用现状和环境敏感点调查等工作,并协助招标人组织评审、办理项目报批等相关服务。

2.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提交送审稿,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10个日历天提交报批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制任务。

3.3拟派编制主持人要求: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编制主持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执行人 。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一楼投标文件递交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10楼

联系人:乐先生

电  话:0580-2067083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4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80-8231988

传    真:0580-823639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制任务。

注: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投标人单位及业绩规模,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编制主持人

1

(1)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负责过一个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编制任务。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编制主持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

注:1、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本人签字,同时需提供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生态环境部)注册截图证明和相应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编制主持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4、拟委任的编制主持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