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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3-188216
组配分类 监管动态 发布机构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14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森防指,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森林火险形势预测(见附件),清明前后(4月1日-10日)高火险日数前少后多,高火险日数3天左右。清明期间祭奠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野外用火等违规用火安全风险突出,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险形势依然严峻,森林火灾风险防控工作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火责任。要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思想理念,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全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我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禁火措施。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及时在墓地、景区、林区等重点场所入口处张贴市政府发布的《森林禁火令》,并严格执行禁火令要求,即每年清明节节日期间以及节前5天为禁火期,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5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森林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要把加强源头管控作为第一道防线,严管各类野外用火行为,严格执行禁火期内进山入林登记检查制度,加强进入森林禁火区域内车辆、个人的登记和检查,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大力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绿色、文明的祭祀行为。

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科学处置。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热点和视频监控发现火情核查1小时反馈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各级各类森防救援队伍要全面检查救援物资设备,确保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遇有火情,科学组织安全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