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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3-188300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舟山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力推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委民政30条”“市委民政28条”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锚定市委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目标,攻坚克难、实干争先,高标准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在推进共同富裕建设上实干争先

1.打造共同富裕实践标杆。紧扣城乡共富、同舟共享美好社会新图景,精准构建民政总体和“发展慈善事业”“全面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等架构图,引领推进暖心服务标杆试点市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指标,加快打造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的标志性成果,着力提升现代海洋城市的幸福指数。

二、在推动数字化改革上实干争先

2.打造数治民政示范样本。推动省民政厅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落地见效,推进省级应用推广使用和试点项目建设。主动争取省级数字化试点项目,高质量完成省、市重点改革任务。高标准打造“数字养老”“彼岸莲花”等数字化平台,推动一批项目列入省、市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三张清单。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项目,着力提升应用场景UV、PV值等指标。突出民需导向,科学谋划数字化改革储备项目,推进数字化流程、机制、政策和理论的改革创新。

三、在夯实民生兜底保障上实干争先

3.积极推进“同舟众扶”探索实施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放宽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万元。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新标准,开展特困供养专项检查。深化嵊泗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鼓励打造乡镇级、社区级融合型社会救助服务点。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巩固提升群众探访关爱工作,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入户调查覆盖率均达100%。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新格局,推动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探索实施“善居工程”项目。完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严格做好源头治理、寻亲、站外托养安全监管等事项,全面落实13名长期滞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积极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

四、在打造幸福颐养海岛样板上实干争先

4.积极推进“同舟颐养”。围绕“五个老有”目标,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浙里长寿”)建设。提高认知障碍照护能力,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130张。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打造5家智慧养老院,所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推进护理员队伍建设,新增持证护理员111人,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2人。抓好《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贯及配套政策制定实施。发布《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列入国土空间规划。深化区域服务养老协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实行“一海岛一方案一服务团队一运营班子”服务机制。深化“幸福驿家”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三期扩建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照料中心规范、可持续运行,打造2-3家本岛长者食堂,完善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营机制,实现有服务需求的社区全覆盖。

五、在构建新型慈善体系上实干争先

5.积极推进“同舟共善”。锚定打造“大善舟山”目标,强化部门协同,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高质量培育发展慈善信托和慈善组织。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设立慈善基金会,推动设立社区基金会。积极推动市县慈善会向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变革发展,引领和带动公益慈善各领域全覆盖。推动设立市、县慈善奖,定期开展慈善奖评选工作。打造慈善文化品牌,规范发展“互联网公益”“指尖公益”,广泛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实施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慈善基地。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一站一品”建设,新建乡镇(街道)社工站10家,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使之成为“五社联动”有效落地的主平台。实施海岛社工提质计划,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400名。大力发展福彩事业,组织开展“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慈善活动。

六、在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上实干争先

6.积极推进“舟到邻里”。贯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区、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引领型农村社区等改革试点,主动融入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建设,打造“居民会客厅”5家,加快邻里、治理、服务等场景迭代升级。研究出台有关理顺乡镇(街道)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和社区规模调整的指导意见,理顺基层治理单元。认真落实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办法,抓好教育培训和实务操练,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社区“邻里节”“最美村社、最美村社工作者”选树宣推活动。健全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机制。

七、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上实干争先

7.积极推进“舟全护苗”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城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兜牢儿童服务底线。建成400个儿童之家,打造市级综合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创设未成年人关爱暖心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中心实体化率达100%,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探索“添翼计划”“特殊儿童助学计划”扩面工程。深化“守护海娃”困境儿童关爱品牌与未成年人陪伴阅读项目建设,固定长期扶持项目。

八、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上实干争先

8.积极推进“同舟竞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共同富裕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党建统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十同步”。优化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架构,配强支部书记。严格实施《舟山市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标准》《舟山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加强综合监管,规范开展年检、异常名录管理、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回头看”等工作。继续实施“四季·公益·风景线”公益创投项目。探索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执法长效机制。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推动乡镇(街道)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全市慈善组织达30家,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率达80%,社区社会组织平均活跃度超50%。

九、在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上争先

9.巩固提升婚姻管理服务质量。全面完成集中补领婚姻登记工作。实施高标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行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符合国家4A级以上标准达40%。推动“婚登+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启用花鸟岛中国最美户外婚姻颁证基地。全域推进婚俗改革,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推广特邀颁证师制度,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

10.巩固提升生态殡葬改革成效。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创建5个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节地生态安葬率达80%,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全面实施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启用市殡仪服务中心、六横殡仪服务中心等集中治丧场所,文明出殡率达100%。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尚。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

11.巩固提升区划地名管理能力。开展行政区划布局优化思路研究。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规范地名管理。依法开展“定普线”行政区域界限联检,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12.巩固提升水库移民融合成果。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水库移民工作行动计划》,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试点。推动移民资金集中投向造血项目、优势项目和关键项目,打造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样板。

十、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实干争先

13.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和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确保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高效落地。牢记民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将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打响“三心民政”党建品牌,扎实开展“五比五争”民政先锋行动。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主动权。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全面落实《中共舟山市民政局党组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和深化民政廉政单元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锻造实干争先、敢于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十一、在强化民政基础工作上实干争先

14.全面维护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把除险保安作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前提。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深入排查疫情防控工作短板弱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隐患、信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政领域舆情稳控风险、网络安全隐患,全面及时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

15.全面深化民政法治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协议合同等,凡是涉及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政策文件、制度规定或者“一事一议”措施,均纳入审查范围。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完成社会组织抽查不低于5%、养老机构抽查不低于10%、掌上执法率不低于95%。加强营商环境和民政标准化建设。

16.全面推进“省委民政30条”“市委民政28条”收官和巩固提升。全面对照检查重要指标、重大政策、重点任务等落实情况,形成贯彻落实情况清单。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职责,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聚焦关键指标、短板弱项、主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及时查漏补缺,确保“省委民政30条”“市委民政28条”不折不扣落实。

17.全面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局领导领衔推进重点项目机制,确保清单项目顺利实施、取得成效。夯实“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基础,推进民政服务“码上办”应用迭代升级和应用场景创新,强化数据挖掘分析、综合利用和价值创造。抓好预算安排和执行,完善长效运营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新时代民政工作政策和理论研究,突出民政亮点特色总结提炼,讲好民政故事。围绕民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等主题,举办全市基层民政力量建设暨共同富裕主题培训班,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运用系统思维、数字化思维新能力。